川島芳子的骨灰,由古井長老回國時帶去,他將親自送到府上。再者,有關這次領取遺體的一切費用,全是某氏的盛情厚意,已得到解決。古井長老見到您時,均會詳細告訴。
我雖然住在北平,但未盡任何力量。領取遺體時我也未到現場,隻在火化後參加了悼念和撿骨灰的事,特此向您表示歉意,並請多加原諒。
這封信寫得很亂,您看起來一定很費勁。最後祝您身體健康。
川島芳子的遺物有被褥衣服等十幾件,古井長老領回後,已作了適當處理。
有關川島芳子處決的鬧劇並沒有就此平息。事隔不久,北平的一家報紙,突然又登出一條令人震驚的“鳴冤啟事”。街頭巷尾,報童們尖聲叫賣:
“看報,看報哇!最新消息:3月25日處死的女漢奸金璧輝,替身劉小姐!”
署名劉鳳貞的“鳴冤啟事”。披露了這樣一個內容:
她的姐姐劉鳳玲就是消息中的那個替身“劉小姐”,在第一監獄中得了重病,無法醫治,一直熬著,日見消瘦,家境又十分不好,被債務包圍著。為了擺脫這種困境,她當然會想到錢。這時有人找劉鳳玲的母親,告訴她有一個女囚要找一個替身,如果她女兒願意的話,可以用10根金條換取,並答應先付4根為定金,其餘6根執行死刑後再去領。哪曉得,當替身的女兒被執行槍決後,母親按當初約定去兌現6根金條,結果被戲弄,這一去卻不明不白地失蹤了,再也沒回來,又得不到死活的消息。因此,失去兩位親人後,劉鳳貞痛心不已。她一氣之下,遂前後兩次投書稿到法院檢察處及報社,揭露和控告收買替身的經過詳情,為其鳴冤。
第一封信中這樣寫道:
我姐姐名叫劉鳳玲,她是孝女,麵貌像金一樣,還會日文日語。我母親聽我盟哥劉仲儕的話,把我姐姐的命賣了10條黃金。
臨執刑的頭天晚上,我同母親送我姐姐到監獄宿舍。見一二科王、萬科長、典獄長吳大人,他們才給4條金子,欠下6條,說幾天後就給。母親哭得了不得,想要後悔不幹。3位大人全生氣,說:“你們要反複,把你們娘三個全殺了。”我們很害怕,因姐姐是患胃病要死的人,又因孝心,反勸母親回家。
聽到劉仲儕說:“金璧輝從女監提出來到院內,就和我姐姐對換,從小門逃往東北去了。”
劉仲儕因製毒在監執行,徒刑期滿,就用克扣我姐姐賣命的金條買了個辦事員。受徒刑的人,還能當官,真是怪事……
萬科長坐家吃個看守餉,吳大人可發財老了。王科長1931年就在一監當科長,作弊老手,還有陳醫官、秋專員,全是吳大人幫助生財的人埃 別的我不恨,我就恨他們金條不給足,還要害我娘倆。
這封信的下款是“苦命小女劉鳳貞叩”,還有一溜小字的附注:“信皮上的地點是假的,我們藏起怕他們害。”
當法院和報社接到控告信後不幾天,又收到了第二封信,信的主要內容於接信後的次日便披露報端:
4月19日晚,我母親李氏又找一監吳典獄長、萬、王科長、秋專員,討要我姐姐替金璧輝槍斃的身價金條6條,被王萬倆科長打嘴巴了。吳秋倆大人說:“你這個娘們不樂意活著了”,我母親嚇得沒敢再問。
我母親回頭找我幹哥哥劉仲儕說理,可是製造嗎啡的犯人,用金子買了個辦事員的劉仲儕,哪還能講理呢?……
4月20日晚,我母親又往監獄官舍找吳、王、萬、秋四位大人要金子,由那天起我母親就未回來,我向劉仲儕打聽。他說:“你快藏起來好逃命。”我就各處藏躲,不敢露麵。我姐姐白替人死,母親又搭上了。請法院查查吧!
報紙上將買通監獄官員做手腳,在川島芳子臨刑時使用替身代為槍斃的特大新聞發表之後,簡直像是扔一枚重磅炸彈。迅速激起了社會輿論大嘩。毫無疑問,司法當局遭到了眾人的質問,紛紛要求澄清這樁令人感到蹊蹺的事實真相。
法庭在十分被動的情況下,卻沉得住氣,不肯作回答,隻是拿出川島芳子刑後拍攝的照片來作憑據。可以想見,這樣滿臉血汙,形容不清的照片能說明什麼呢?此舉既不能證實,又不能否定。
川島芳子死刑之謎,仍然是大街小巷,各個場所,男女老幼議論的話題。
後來各報又陸續發表有關川島芳子案件的文章,並且橫施壓力,使國民黨的北平政府再不能保持沉默。終於在報紙上發表司法當局類似“安民告示”的文告,以平定民憤。
人們隻見報上以醒目的大字刊登著《金璧輝死有餘辜》、《監察署徹查謠言》、《收屍的日本滑頭和尚含糊其辭》、《監察署奉命調查不敢馬虎》。在這些大標題之後,報紙用很長的篇幅,發表了記者的走訪調查。
女監主任趙愛貞對采訪的記者說:
“槍斃金璧輝是監斬人到來之後,我才知道的。我將川島芳子從睡夢中叫醒,她就被帶走了。開始,我並不知道是執行死刑。我帶她一起走出了牢房,當走到女監長廊的盡頭時,隻見門口站著兩名男看守和王科長在等著她。因為我是女看守,任務就是把她送到這裏。當我剛要返回時,才恍惚大悟,是要執行死刑了。不大工夫便聽到了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