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是平庸而不昏聵的國君,子庚、子馮、屈建都是幹練而不優秀的令尹。他們大致都完成了時代賦予的使命。康王柄政15年,做了兩件大事:一件對內的,是抑製豪強;一件對外的,是結好諸侯。為第一件事貢獻最大的,是本國的司馬掩;為第二件事貢獻最大的,是宋國的左師向戌。在15年中,國力持續增長,民氣未受損傷。這樣的政績,使康王和他的臣僚有理由為之自豪。
(第六節成熟的文化
傑出領袖人物不常有,他們是曆史的花朵,開於所當開,謝於所不能不謝。在有傑出領袖人物的時代,如武文時代和成莊時代,功業煊赫,但文化的發展不一定很快,他們為文化所做的工作是開墾和播種。反之,在沒有傑出領袖人物的時代,如共康時代,政績平淡,但文化的發展不一定很慢,前人播種的到了後人收獲的季節。
1978年到1979年發掘的河南淅川下寺的24座楚墓,披露了公元前6世紀中葉楚國社會的許多信息。
下寺的楚墓,從所出青銅禮器的數量、規格和銘文來看,2號墓是主墓,1號墓和3號墓是陪葬墓。在這3座墓中,都發現了“楚叔之孫倗”作器的銘文,可證2號墓的墓主是“倗”。“倗”即令尹子馮。至於“楚叔”,大概不是子馮的祖父賈,而是氏的始祖章。2號墓所出的升鼎,腹銘記作器者為公子午即令尹子庚,但蓋銘記作器者為倗,應是子庚死後其升鼎為倗所得。
按,公子午死於公元前552年,子馮死於公元前548年,相去僅4年,時當春秋晚期前葉。下寺楚墓所出的銅器和其他器物,無論技術水平還是藝術風格,都可以作為共康時代的代表性器物。至於製作這些器物的技術前提的藝術前提,則是在成莊時代創立的。
下寺楚墓所出的青銅器,主要是用分鑄法製成的。隻有少量的器物和部件,如鬲身連同鬲足以及器蓋和圈頂等,用了早期青銅鑄造工藝的渾鑄法。春秋時代的分鑄法,中原以先鑄附件、後鑄器身為常規。下寺的青銅器不然,多數是先分別鑄出器身和附件,再用銅或錫作焊劑把器身和附件焊接起來,這是一種新興的生產工藝。當時楚國青銅鑄造工藝的最高成就,是嫻熟地掌握了熔模鑄造法。所謂熔模鑄造法,簡單說來,就是用熔點和硬度都很低的材料做成模子,在模子上淋澆泥漿並塗抹耐火材料,硬化為鑄型,加熱使模料熔化並流出,然後澆鑄成器。模料通常是蠟,所以這種鑄造法俗稱失蠟法。熔模鑄造法可以製作複雜而精密的器件,因而號稱精密鑄造法。我國熔模鑄造法創始的年代,從文獻中考察,隻能定在中古。下寺所出的青銅器,以及不知何地所出而現已流落海外的楚共王熊審盂,證明楚國早在春秋時代就已有高度發達的熔模鑄造工藝。2號墓所出的銅禁一件,器身有多層透雕雲紋,器周有上下兩層共24隻鏤空透雕的攀附獸和獸形足,就是熔模鑄造法的傑作,工藝水平的高超即使放在今天也會令人興巧奪天工之歎。2號墓所出的55號大鼎有6隻鏤空透雕的攀附獸,通體無合範毗縫和鍛打或焊接的痕跡,也一定是用熔模鑄造法做成的。
西方的熔模鑄造法,發明雖比中國的早,發展卻比中國的慢。西方任何古國遺留下來的熔模鑄造法製成品,與楚國的熔模鑄造法製成品相比,無不顯得又簡單,又粗糙,落後了不止一個發展階段。
當時用青銅鑄造的農器和匠器,有、斧、锛、鐮、鑿、削、錐等。當然還有其他器類尚未見到,原因是農器和匠器不登大雅之堂,慣例不用來隨葬。而且,木製的器具在地下容易朽盡,銅製的器具到不堪複用時要回爐,以免浪費當時被認為“美金”的銅料。
下寺楚墓24座,唯獨2號墓有青銅製作的農器和匠器共26件出土。
在其餘23座陪葬墓和殉葬墓和隨葬品中,農器和匠器一無所見。已知屬於這個時期的楚國的農器和匠器,形製與中原同期同類器大致無異。唯獨帶鋸齒的銅鐮有南方特色。無疑是用來收割水稻的。在境土相接、商旅相通的列國之間,生產工具的民族風格和地方風格是不會怎麼突出的。還有車具、馬具之類,情況也如此。這些器具的製作工藝比較簡單,無秘密可言。熔模鑄造工藝就不同了,那是尖端技術,楚國要保密的,北方諸國雖欲效之而終不能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