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七年八月二十二日(2 / 2)

得到六間白米倉庫和船炮軍火,都是從紅單船上得到的糧食。

第二天逆流而上,楊載福初九回到湖口。

鹹豐七年十月初一,皇帝下旨封賞胡林翼三代正一品的爵位,這是因為胡林翼捐助響廉銀子當作軍餉。

劉騰鶴向胡林翼報告恢複峽江的戰事,胡林翼鼓勵說:

戰鬥非常激烈、複雜,也非常危險,平時要小心謹慎,不要疏忽大意;麵對戰鬥要勇敢果斷,不要退縮畏怯。養精蓄銳是最重要的,審時度勢是第一要務,隻有這樣才能掌握勝利的主動權。

隨後劉騰鶴在洲後紮營,在吉安打了個一大獲全勝的仗。

初二,向各省谘詢了出征楚北陣亡的情況,請求給予紀念和安撫。

胡林翼命令荊州守親自監督利縣捏造災情上報的情況。

這是因為荊州的財政壓力較大,而災情也很嚴重。

李續賓的軍隊在六安東門,因為是從楚過來的,所以記錄下來。

初三,胡林翼命令厘清金總局的問題,說:“薪水不能冒領,但是過度核查也不符合廉節之道。”

胡林翼對荊州道說:“每個月按照足夠的鹽課扣除十二萬串,牙厘在外麵,月底報告。”

初六,上報皇帝六次查明的陣亡勇士名單,並請求安撫。

初七,上報鄰省協助供應的委員會請求獎勵。

漢陽守向胡林翼報告整頓河運問題,並製定了詳細的章程,胡林翼批示說:“百姓按畝交納糧食,本來就沒有所謂的折價。現在停止河運折價收取,而且荊州的問題尤為嚴重,百姓的情緒也比其他地方激動。花戶抗糧,監督包攬,書役操縱舞弊,盡管享受了減免河運的好處,仍然沒有積極提供正當的供應,必須指名道姓地拿下來,根據法律嚴肅追究責任。”

本年十一月初五製定了八條規定:

規定裁減冊書、裏書等人員,改名重新任命;

規定嚴厲打擊包戶挾製違抗行為,以虛假言辭煽動鄉愚;

規定年底前必須清算河運數目,不允許拖欠;

規定花戶必須親自前往櫃台完全繳納,當日給予串歸農,如果有遲延索取串票費用的情況,允許花戶立即申訴;

規定花戶繳納完畢後給予印刷串收數,如果仍然交給裏書以墨串征收,裏書將受到嚴厲處罰,花戶仍按數繳納,墨串不作為憑證,印刷串上要填寫姓名、糧食數量、裏程,由府廳蓋章;

規定這些是針對河運米而言,上下忙碌的丁銀不包括在內,仍然按照以往的方式前往櫃台繳納;

規定日常使用的實足製錢,不允許短缺或混入小額錢幣;

規定根據地方的遠近,縣裏和四個鄉分別設立櫃台收錢。

從此以後,每天都要嚴格管理州縣,不是時官就是通過一份告示或一份文件來處理公共事務,後來的人都要留心。

十一日,胡林翼迎接自己的老姑湯太夫人來到鄂州,當時湯太夫人已經8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