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
陽光透過天空稀薄的白雲照在路麵上,滾滾熱浪蒸騰……
一輛馬車在狹窄的街道中疾馳而過,鵝卵石鋪成的路麵上飛揚起一片塵土。
中年男人賈斯汀慌忙躲避,他站在路邊捂住口鼻,伸出枯瘦、細長的手掌在空氣中揮舞,驅趕著塵土。
看著遠去的馬車,露出了羨慕的眼神。
“媽的,坐馬車就是舒服,不用擔心烈日的暴曬,還可以給路邊的窮鬼一個下馬威。”
賈斯汀朝著地上猛地吐了口口水,往遠處走了幾步,把手伸進粗布衣服裏摸了半天,最終他歎了口氣,一屁股坐在小酒館外的台階上。
一陣飯菜的香氣從門縫裏飄了出來,賈斯汀鼻孔微張,紅色的鼻頭抽動了幾下。
“這是奶油燉菜的味道,還有黑水朗姆酒……啊,真他媽香!”
賈斯汀喉頭蠕動,咽了幾口唾沫,他感受到了腸胃中傳來的饑餓感。
“不行,餓死了,進去聞聞味道也好啊,聽說聞聞味兒也能抗餓呢。說不定運氣好,還能遇到大方的客人請我喝一杯。”
他咬了咬幹裂的嘴唇,猛地站起身,推開小酒館破舊的木板門,昂首挺胸走了進去。
酒館中人不是很多,小鎮上能來小酒館消費的人本來就少。很多人都會在太陽落山之後再來小酒館消磨時光,夜晚才是小酒館最熱鬧的時候。
“賈斯汀,看來你小子生意不錯嘛,都能來這裏吃午餐了!”有人對他喊道。
賈斯汀沒有理會說話的人,他昂著頭,衝著小侍女擺了擺手,說道:
“來一杯水,小妖精。”
然後自顧自的找了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了下來,裝作在等人的樣子。
等小侍女端來了水,他拿起杯子一口喝掉了半杯,鼻子使勁抽動了幾下,隨即手拿杯子,百無聊賴的四處張望。
“嗯?”賈斯汀瞬間睜大了眼睛,麵露笑容,他在心裏默默的祈禱:
“感謝財富之神,感謝命運之神,感謝所有的正神……竟然讓我發現了一隻肥羊。”
接著,他挺直腰板,伸了個懶腰,手指下意識的做起了熱身動作,視線始終沒有離開吧台。
吧台的位置在房間的最內側,光線陰暗,視野有些模糊,仔細看的話還是能看到一個身材高挑的陌生男人正坐在那裏,小口小口的喝著甜酒。
陌生人一看就受過良好的貴族教育,舉止得體,從容不迫,無時無刻不在散發著一種優雅的感覺。
賈斯汀·皮爾斯呼吸開始變的急促,他想起了自己曾經幹過的最大的一票生意,遇到的一隻最肥的“肥羊”。
那是一個來自“無冬之城”塔圖因的倒黴蛋兒,一個初出茅廬的貴族子弟,剛來到德魯爾小鎮就被皮爾斯盯上了……
那次生意的報酬是賈斯汀·皮爾斯永生難忘的體驗,十六歲的他第一次觸摸到了金幣,一枚金路易,當然現在市麵上已經用紙鈔代替金幣和銀幣流通了。
那種感覺棒極了!隨後他過了相當一段時間夢寐以求的日子。
可惜,慢慢的,金路易消失了,換成了銀亞爾。緊接著,銀亞爾也消失了,隻剩下銅傑克。最後,銅傑克也義無反顧的離開了他。
就像街頭那些滿臉皺紋的老人所言:下水道的老鼠就應該老老實實躺在淤泥中,不要妄圖爬進天鵝絨。就這樣,賈斯汀再次回到了街上,為了下一餐絞盡腦汁。
“肥羊穿著塔圖因時下流行的服飾,應該有點油水……真是天賜良機啊,這會不會是我第二次觸摸金路易的機會呢?”賈斯汀·皮爾斯興奮的思索著。
他沒有魯莽的上前試探,上上下下,裏裏外外,仔仔細細打量了好幾遍那個男人的身形,賈斯汀暗暗鬆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