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譯操著一口流利的英語回答:“我們想獲得《穿越火線》代理權,在華夏地區運營。”

“《穿越火線》?”

樸振榮一時有些懵,思考了片刻,說:“不好意思林總,《穿越火線》已經口頭協定,給您的朋友,藤訊的任總了。”

去他娘的朋友!

林譯在心裏暗罵了一句。

“樸部長,據我所知,《穿越火線》的代理權是作為《戰地之王》的附贈品簽給藤訊的,而且藤訊也並不看重《穿越火線》,既然如此,何不讓給我,你們也能增加營收,而且,合同不是還沒簽嗎?”

樸振榮猶豫了一下,說:“林總,您稍等。”

說完便帶著助理走出了會議室。

大概十五分鍾後,樸振榮回來,說:“一年期的代理權,如果貴公司能出價18億韓元,我們願意和藤訊方麵再重新談。”

真是獅子大開口,這價格可是目前一流網遊的代理價格了。

林譯說:“5年期的代理權,45億韓元,至於分成,你們30% 我們70%。”

樸振榮想了想,也是,副社長開的18億一年期代理權確實誇張了點,5年期45億韓元雖然單價降低了,但《穿越火線》能賣出這個價格,已經算是天降橫財了。

45億韓元確實很誘人。

樸振榮又走出會議室。

這次足足等了半小時,樸振榮才回來,這次直接拿回了合同。

“林總,我們基本同意您的提議,這是合同草案,細節上有什麼問題我們隨時溝通,到時候我們再約個時間舉辦個簽約儀式。”

像這樣的合同,一般流程快的都需要走個三五天。

需要項目負責人審核相關業務需求,還需要法務對合同條款、內容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查,最後是管理層對相關合同進行審核。

但這些在林譯這兒都不需要,林譯就是項目負責人,也是最後的管理層,隻要法務審核沒問題就可以簽。

葉瀾接過合同,和從公司帶來的法務直接就在會議室裏進行審核。

樸振榮隻能陪坐。

一個小時後,葉瀾表示合同沒問題。

林譯說:“樸部長,我們中國有句古話,擇日不如撞日,既然合同我們雙方都沒有異議,不如今天就把合同簽了。”

樸部長聽了後又出去了。

十分鍾後,Neowiz副社長來了,和林譯握手寒暄後,雙方在Neowiz準備的攝像機下,臨時弄了一個簡單的簽約儀式,共同簽署了《穿越火線》代理合同。

華譯科技以5年45億韓元,折合人民幣2500萬的價格。獲得《穿越火線》代理權,運營收益和開發商3:7分成。

辦好這個事兒之後,林譯長長地鬆了一口氣。

把《穿越火線》搶下來,就意味著和藤訊在未來的競爭中,把起跑線拉到了同一個位置上。

如果再拿下《地下城與勇士》,此消彼長,勝利的天平將會慢慢倒向華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