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帶孩子能上班的工作,要嗎?”
女人看著那年輕的麵孔,對方整個人讓人安心。
“要!”
“那我們現在來聊聊,你明天的同學會……”
“啊?”
厭黎表示替別人去參加同學會,隻要不付錢,這也是蹭。
女人叫陳佩琳。
這是窮小子與校花的故事,窮小子毫不保留的愛,打動了校花,校花為他洗手作羹湯,為他生兒育女。
沒幾年時間就被嫌棄,從精致的美女,變成不修邊幅的黃臉婆,也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主要是同學會,她去肯定被人笑話。
而厭黎去就不一樣,她能易容,不用太浮誇,易容成精神狀態很好,又幸福的人。
信任讓陳佩琳把班級大概信息告訴她,一直訴說到了有些晚,背上的孩子醒來,她背著孩子回了家。
“你還知道回來,快做飯,餓死了……”
陳佩琳停下腳步,看到大女兒膽怯的目光,深呼一口氣道:“我們離婚吧!”
“我叫厭黎,你也可以叫我十八老板,當然,我喜歡別人叫我老板。”
存在手機裏的電話號碼,還有這句話在陳佩琳的心中,落下深深的印記,那個印記給了她力量。
讓她無視男人的咆哮,帶著兩個孩子回了娘家。
她覺得自己眼光不算太差,男人有那可憐的自尊,至少這個男人不家暴。
想到這裏,陳佩琳又自嘲一笑,自己看男人,要求居然這樣低了。
十年了,什麼都沒有了,想想二十歲的自己,其實沒有後悔一說,畢竟成年了,畢竟以前確實相愛過,隻是時間衝刷掉了一切。
男人那可憐的自尊是流沙的窟窿,是修補不好的破洞。
……
第二天厭黎吃的是蛋撻,當然也是打包來的,還得感謝主人家每次都點的都不一樣。
她把自己畫成陳佩琳的模樣,依舊穿著運動裝,頭發批散開,可以遮擋易容後的一絲絲異樣。
美女都是有很多相同點的,被揭穿可能性幾乎為零。
因為經過上次的任務,學會觀察,厭黎還模仿對方聲音和動作,走進了大學同學會的包間。
同學三十全部到齊,厭黎是最後一個進門。
一群人表情各異,還是熱情招呼她坐下。
然後開始聊各自的成就,學會了社會上的各種謙虛恭維。
十年時間,大家都成了彼此回憶,不管什麼似乎都變得無足輕重。
可能是沒到中年,並沒有想象中的刁難。
厭黎聽著對陳佩琳以前的誇獎,謙虛的蹭著飯,最開始以為會是小說上的修羅場,結果現實不是,畢竟他們也算名校。
有正常的人類炫耀的情緒,反而比普通人心態更平穩。
她覺得陳佩琳應該自己來看看。
校花不是光漂亮就行,品行三觀成績都要上層,那麼多眼睛看著,裝的再像,也隱藏不了,演的就是演的。
所以她雖然沒有閨蜜,也有許多朋友的存在,她們會關心她。
畢竟在漂亮小姐姐麵前,除了心思惡毒的,誰不盯著看半天。
連厭黎照鏡子也看自己半天,自戀的想:我真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