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2 / 2)

或者是討厭AC米蘭,討厭曼聯的。

比如我就認識許多。

但我們依然是好朋友。

除了它們有直接對抗的時候我們會針尖對麥茫一下罷了。

沒必要為了一個遊戲而傷害我們的友情。

對嗎?

所以,沒有必要為了一個遊戲做出那麼多不可理喻的事情。

比如說打假球,比如說賄賂裁判。

你就是贏了又怎麼樣?你就是獲得冠軍了又怎麼樣?

你不過就是通過卑鄙手段成為了一個遊戲的勝利者。

這樣,有意義嗎?

這隻是遊戲啊!

廢話了這麼多,扯的太遠了。

回到文章上來吧。

文章中出現有名字的似乎隻有我,天,素素和七七四個人。

兩男兩女,剛剛好。

可是為什麼我偏用七七作為文章的名字呢?

因為七七那種類型,是我一直很欣賞的女孩。

雖然素素很多方麵和她很象,包括潛意識我可能還是更喜歡素素。

但是七七才是王道。

七七是那種全身心投入到這個遊戲裏的女子。

這也就是為什麼從開始到最後我和七七之間的感情也總是捅不破的原因了。

反之,素素和天都不完全是為了足球。

當然他們之間的關係也更穩定更讓人羨慕不已了。

其實之所以隻出現了四個人名,是因為我覺得出現太多名字很煩。

包括打字煩,塑造人物煩,包括自己寫了名字後可能會忘記……

一部好的小說,出彩的配角是覺得不能少的。

但是這部小說裏麵基本沒有配角。

天,又是隊手,又是朋友。

素素呢?以前的情人,現在朋友。

七七,卻無法定位。不知道是朋友,或者該在前麵加一個“女”字?

也是因為上麵這個原因,所以這實在不能稱之為一部好的小說。

但是那又如何?

隻要自己喜歡,隻要有人喜歡就夠了。

畢竟小說寫出來每天還是有幾十幾百人等著看的。

最後回到開頭。

本文的介紹是:

一個從開始到最後都夾雜在足球裏的愛情故事。

兩個一樣喜歡足球的女孩……

對足球充滿熱情卻不想再踢下去的我……

開始到最後,確實都是足球。

隻是愛情卻經常不知所蹤。

對足球充滿熱情,卻偶爾有之冷淡。

到最後我終於放下了所有雜念。

其實小說寫到後來這些和開頭介紹都有很多不同。

因為我在開始寫的時候也不知道自己最終會寫到哪裏。

現在能寫到這裏並且能寫完,我已經很滿意了。

不知道親愛的各位讀者,你們怎麼想呢?

我們下一部作品再見吧。

現在我該休息了。

現在,笑著,睡覺。

一定有好夢的。

:)

與冰相伴

2004年6月13日22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