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姐的手指不斷輕敲桌子。
她繼續說道:“首先王術先生需要簽一份加入我們天祥的合同,李欣女士才能獲得B升A簽的資格。
“而現在兩位能一起來天祥,想必你們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我接下來就說說……
“王術先生需要簽署哪些特殊的合同限製條款,才能讓李欣女士得到這份特殊的A簽合同。”
此時的李欣,正聚精會神地聽著馬姐的要求。
生怕自己接下來會聽漏一個字。
而王術則依舊一副百無聊賴的神情,手裏擺弄著玩具小卡車。
仿佛滿不在乎的樣子。
馬姐沒有在意王術的態度。
“【第一】:王術合同的有效期限與李欣是相同的,都是七年;
“【第二】:我用你未知的才華、不穩定的精神狀態,去給李欣女士一個B升A簽的機會……
“這樣的交易恐怕天祥不會滿意。
“為了平衡你們二人的合同利益,我隻能給王術創作者領域的B簽合同,且七年間不可升簽;
“【第三】:王術先生需要每年賣給天祥至少一首與《最初的夢想》同質量水準的歌曲。
“隻要有一年沒達標,B簽降C簽,且要賠償大量的違約金。”
馬姐講完條件後背靠在椅背上。
她手裏拿著那張特殊的A簽合同,看著王術的眼睛:“隻要你答應這些條件……
“今天。
“就現在!
“李欣就可以簽到這張足足7年、且絕大多數明星都夢寐以求的合同。”
當馬姐講完條件後
辦公室裏鴉雀無聲。
馬姐與李欣的視線,都集中在王術這個精神病的身上。
馬姐用打量商品的眼神,看著王術這個潘多拉魔盒。
誰也不知道他的天賦究竟有多強;
誰也不知道他的潛力究竟如何;
誰也不知道他能否複製成功。
但就是這樣未知的人選……
才能用遠低於市場價的合同,利用他對李欣的感情,不費吹灰之力的將王術牢牢捆在自己這輛馬車上。
就算萬一賭輸了,馬姐也不怕:
因為合同足夠廉價,她擔得起責任。
她怕的是沒有機會賭輸!
而另一邊
李欣聽完後條件後則倒吸一口涼氣。
太苛刻了!
光單單【不可升簽】這一項,就足以讓絕大多數的明星、創作者直接拒絕。
當我有能力做到更好時,你憑什麼不給我更好的待遇?!
【不可升簽】這個限製就已經足夠離譜了……
更別提還有降簽!
合著隻能降不能升唄?
還有所謂的B簽合同。
以李欣對創作者領域B簽的了解……
B簽歌曲的酬金,是沒有加成的!!
也就是說,無論創作者的歌曲有多麼暢銷火爆、獲得什麼樣的榮譽……
歌曲創作者都無法獲得抽成與提成,隻能獲得固定5W—10W的酬勞。
就連在合同期間所賺取的版權費,B簽創作者也隻能拿3%左右。
剩餘97%的資金,要全部上交給娛樂經紀公司!!!
因為是娛樂經紀公司將歌曲發行、推廣、造勢、找歌手演唱……
美其名曰:收取運營費。
再說像《最初的夢想》那樣質量的歌曲,就算那些天才橫溢的創作天才,每年最多也就隻能做出兩首吧?!
如果創作者狀態不佳,一年做不出一首高質量的歌曲,也是常有的事。
而且……
合同裏還要求王術每年以底價,賣給天祥一首高質量的歌曲?!
否則就要降為更離譜的C簽、還要陪大量的違約金?!
這哪裏是用王術的合同權益,來平衡自己的合同權益啊?
這分明就是在用極度廉價的交易,透支王術的才華!!!
創作者的靈感是有限的。
有的創作者,一生就可能隻創作出三四首極佳的歌曲。
而天祥?
要將王術的才華、靈感、青春,以這種極其廉價的方式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