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說創作“受虐”的說法,也許有點過分或誇張,但這幾年來被輕視、被擠到小說家族角落的狀態,卻是必須承認的事實。可以想象,被冷遇的處境或多或少會波及到它的質量與數量——盡管如此,值得敬重的短篇小說創作並沒有因此而沉淪。相反,因了它少有商業操作的影響而保持了自己的文學姿態。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的不少短篇小說要比陣容顯赫龐大的長篇小說更接近小說藝術一些:它為小說藝術而存活、而延續,很難說得出哪一位作家是為印數、為版稅才去寫短篇小說的。
實際上,隻要我們翻開這些年《小說選刊》、《小說月報》、《上海文學》、《人民文學》等文學雜誌,是可以讀到不少很出色的短篇小說的。可以認為,這些短篇小說的藝術質地及敘述方式的創造性,絕不會、也不可能遜色於那些曾在“新時期”文壇引起“轟動”的小說。如果我們樂意重讀,也就不難發現(即便是粗略的印象比較),眼下的一些短篇小說——無論是題旨寓意還是敘述形態,都是“新時期”的藝術可能性或思情開掘的深度所難以企及的。這不是哪一代作家或哪一個作家的能耐底氣之類的問題,而是由具有中國特色的小說發展過程決定的。誰也奈何不得,是曆史於冥冥之中的主宰作用。我想,即將評定的第一屆魯迅文學獎之中,或許可以讀到一部分稱得上“精品”的短篇小說佳作。
然而,即便是如此,短篇小說的創作仍然擺脫不了被輕視、被冷待甚至是“受虐”的處境。人們皆知,創作總與出版相關:出版具有一種扶植或刺激創作的功能,而創作則是出版的基礎。可最近幾年來,出版界對於長篇小說的“癡情”,可以說是達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但短篇小說的出版呢?其中所透露的偏頗,不說愚蠢也屬於一種自以為是的判斷。人們不會相信,每一部長篇小說都會給出版社創造“經濟效益”,而每一部“短篇小說選”或“短篇小說集”都會造成“賠本”,“短”並不是短篇小說的短處,相反,恰恰是這一小說品種的長處。就“短”而言,各式各樣的散文隨筆集不是也受到了讀者的青睞麼?當然,其中也夾雜著很多魚目混珠者或濫竽充數者。我很明白,我的這種比較不盡合情理,但圖書市場上很難見到“短篇小說選”或“短篇小說集”,也同樣是一種不合情理的現象。實際上,現代社會的很多讀者具有喜“短”不喜“長”的偏好,特別是在今天的讀書界,人們對於那種一哄而起的長篇出版或粗製濫造的長篇創作早已因重複上當而深惡痛絕。於是也就讓人想到,倘是一本精彩卓著的“短篇小說選”或“短篇小說集”,讀者也會持拒之門外的態度麼?
所以,我說的“受虐”,主要是指出版而言,或是指文學界自身而言。文學界自身的狀態是最令人遺憾的,譬如,一些本是短篇小說高手的作家,紛紛“揚長避短”(實為“揚短避長”)地、甚至是毫無準備地投入到了浩繁的長篇創造行列,其結果是“事倍功半”,始終見不到像樣的長篇小說問世。又如,一些文學期刊(包括一些大型文學雜誌)也往往把短篇小說擠到了真正稱得上角落的位置——仔細想想,這種翻開雜誌便可見到的景況,實是極為荒謬的:中長篇小說就一定有質量、有分量麼?而短篇小說則不論其藝術品位如何,似乎理所當然地隻能擔當敲敲邊鼓的角色?再如,在作為“傳媒集散地”的北京,長年累月地召開各式各樣的長篇小說(或長篇報告文學)“研討會”,而真正需要“研討”的短篇小說藝術卻從不見“研討”,不過,所謂長篇小說的“研討”也大都是幌子而已。這是文場上的“家”們心裏都明白的事。
我之所以有點兒憤憤不平,因為我始終覺得,短篇小說創作的勞動量及所可能的思想容量,自然比不得長篇,但它的難度卻是毋庸置疑的;因短小而難,因容量而難,因境界而難,因敘述方式的不斷變化而難……正因為難,所以它也是小說藝術的更新對象,或也是體現小說藝術整體水準的一種標誌。所以,我們應該尊重與愛護短篇小說創作。在這裏,我想說一句,不要不屑於短篇創作;若以為長篇創作是一種潮流或一種時尚,那用得上已故汪曾祺先生的告誡:“追隨時尚的作家,就會為時尚所拋棄。”——這是他的《小說筆談》中的話。汪先生一生專注於“短”,也一樣成為文學大師。
199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