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當個電燈泡(1 / 2)

四,當個電燈泡

新學期剛剛開始,吳勇就坐在寢室裏看校刊。

本學期的第一期校刊啊,蘇小小依然是主打作者。但是文風卻似乎更加沉鬱了。以前雖然也憂傷,但多多少少帶著點小希望啊,現在就直接虐得人想哭。

這蘇小小是發生了什麼事嗎?吳勇為自己心中的女神擔心著。

正在一副西子捧心的樣子裝憂鬱時,鍾凱一腳踹門走了進來。

這個鍾凱,從來都不用手推門,每次都是踹的,手是長來裝飾的嗎?吳勇很是鄙視。總有一天宿舍的門要被他給踹出個洞來才好。

一點禮貌都沒有,走過來毫不客氣:“無用,把你收藏的蘇小小的文章給我看看。”

“我叫吳勇好不?再說,你不是不愛看這種文章麼?”那可是吳勇的心肝寶貝。

“廢話那麼多,我又不要你的。就是看一下,又看不壞。”

“好吧。”吳勇猶猶豫豫,扭扭捏捏地,惹得鍾凱翻了好幾個白眼後才從抽屜裏拿出來。鍾凱看著那包裝精美的筆記本封皮,覺得心裏簡直像貓抓一樣,真想馬上給吳勇幾巴掌,你一個男生,咋能婆媽到這種程度?

拿起筆記本就往外走,吳勇在後麵喊:“你要拿去哪兒?”

“我去客廳看。”麵對著你看不下去。

上學以來,一共10期校刊,蘇小小每期都發,於是這筆記本裏就貼了10篇文章。這些文章有長有短,看她當月心情而定。隻是看了兩頁,鍾凱就明白了,文章裏那個經常皺著眉毛,倒黴透頂的女主角,就是林月白自己。那個經常幫助女主角的,帥得要命的男主角,就是帥哥唐理文。

大體可以清理出林月白的暗戀經曆。故事發生在她高二的時候,那個時候的她和現在也沒多大區別,又矮又瘦。體育考試簡直是女生林月白的噩夢。跑步倒數第一,跳遠倒數第一,更別說什麼扔標槍之類的,總之要多慘就有多慘。

同班同學也不幫助她,反而常常嘲笑。林月白為了不拖班上的後腿,常常一個人在早自習之前,天都沒亮,烏漆麽黑地去操場上練習。

一日,天仍然黑著,林月白認真地跑過三十米,然後衝跳。結果衝得太用力,一下撲倒在沙地上,實在是筋疲力盡,林月白幹脆自暴自棄地趴在沙地上休息,也不管自己看起來有多狼狽,反正也沒有人看得到。

看來這個林月白從那個時候起,就是這麼一個鴕鳥式的人物啊。鍾凱心想。

偏生老天不長眼,就在林月白都快要在沙地上睡著的時候,耳邊一個極大的聲音響起:“喂!你睡著了啊?”

“哈哈哈·····”一群人的笑聲。

不是吧,怎麼這麼多人。林月白仰頭,看見了一群巨人。

說是巨人,當然是相對林月白這種矮個子而言,對麵這群人非常有名,為本校不知道掙了多少光,他們就是最受女生歡迎的校男子籃球隊。

林月白慌忙站起來,狼狽中,她也分析出來,估摸著是籃球隊快要比賽了,所以隊員們在上早課之前來操場練習,然後就剛好看到了這個笑話。

臉上還帶著沙子,林月白尷尬到了極點,拍了拍手,卻怎麼也拍不淨滿手的帶著點濕意的沙子。

這時候,有個人走過來,蹲下身幫她拍怕褲子上的沙,溫柔地說道:“快回去換件衣服吧,就要上課了。”

昏暗中,林月白可以清晰地看見那個人明亮的大眼睛和若有似無的酒窩。

“喔······”隊員們起哄著,林月白的臉一下紅到耳根子。她嘟囔著說了句:“謝謝。”然後飛快跑遠。

林月白認識那個人,唐理文可以說是校園的風雲人物。完全白馬王子類型,學習成績好,個子高,長得好,精通籃球,是無數女生的理想型。

從此,林月白就常常躲在籃球場邊看他打籃球,等到他上了大學,為了考上和他一樣的學校,小姑娘也吃盡了苦頭,總算成功。

怎料唐理文根本就沒有把她記在心裏,上了大學之後,林月白極其狗腿地跟前跟後,非但沒得到那人的愛,反倒惹來厭煩。很快就被拒絕了。

蘇小小的文字幹淨淳樸,但是卻勝在真摯感人。在最後一頁上,她寫道:“在《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裏,有一句我喜歡的話‘那一月,我轉動所有經筒,不為超度,隻為觸摸你的指紋;那一年,我磕長頭擁抱塵埃,不為朝佛,隻為貼著了你的溫暖。那一世,我翻遍十萬大山,不為修來世,隻為路中能與你相遇。’你可知道,為了跟隨你的腳步,我付出了多少努力,但是,你仍然舍不得在喧囂的塵世中留戀之餘,給我小小的一瞥。”

鍾凱看完,居然覺得眼睛濕潤。林月白幾乎為了唐理文付出了全部的青春年華。這樣的愛,真叫人無法不感動。想起那個蹲在路燈下的小小身影,鍾凱居然心生憐惜。

和新女朋友劉豔的約會相當愉快,當然,除了她每次都要帶著林月白這個電燈泡除外。劉豔悄悄地跟鍾凱解釋:“她剛剛失戀,我不放心。而且,跟著我們也可以讓她學學戀愛技巧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