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華心一橫,自己留著買零食得了,存一點有需要拿出來,一毛錢的辣條實在是有誘惑力,華華拿著十塊錢去小鋪花了一毛,找回了九塊九,小鋪給的零錢,皺皺巴巴的一大方便麵口袋錢,感覺真是一筆巨額。
村裏的消息傳的很快的,很快華華拿著十塊錢買一根辣條的事兒傳到了鄰居大嬸耳朵裏,她一口認定是華華偷了她的錢,直接找上劉喜家門,讓劉喜管好自己的孩子,劉喜當時剛下班,看見人家找上門說自己孩子偷錢,惱羞成怒,直接踹了華華一腳,把華華一腳踹趴下了,大聲且嚴厲的質問:“你花她的錢了?”“嗯,但是是”華華剛想要解釋,劉喜打斷了她的話“花了還是沒花”“花了”“小兔崽子,供你吃供你穿,還供出個賊來,我踹死你”劉喜一腳把華華從屋裏踹到了屋外,不解氣大聲喊:“站起來!”華華剛站起來,有一腳被踹飛,直接撲在了自行車上,小手臂被車鏈子上的護欄劃破,血一下子就流了出來,滴嗒在地上。那大嬸看見這情況站出來說:“行了教育教育就行了,十塊錢也不多,有時間給我送回去就行”然後就匆匆離開了。
晚上華華和青青一起睡,青青說你幹嘛拿人家的錢,華華把來龍去脈和青青講了一遍,青青說你怎麼不和爸爸說啊,華華說爸爸不讓解釋,隻問我花了沒花,我的確花了,青青說我相信你。
晚上陳娥和劉喜打架埋怨他沒輕沒重,把孩子的胳膊弄了大口子,劉喜說“孩子再不管就成小偷了,還有十塊錢,你想辦法還給那娘們!”華華起床說:“爸媽別吵了,我花了一毛錢買辣條,剩下的都在這裏了,然後把來龍去脈講了一遍。”劉喜說:“死丫頭,還會編故事”然後一把把錢奪過去,數了數,然後扔給了陳娥,說明兒還給那娘們。
這個事情過了很久,一直印在華華心裏,她知道了拿別人錢是羞恥的,撿到也不應該私自占有,因為沒證據證明自己是撿的,那就是偷的。錢可真是個神奇的東西,一毛錢換的三腳+一個終身傷疤。長長的一條很醜陋,華華小時候不覺得醜陋,長大了從排斥到接受用了很長一段時間,當然這件事也像烙鐵一樣深深的印在了華華心裏,久久不能釋懷。
後來華華長大了,劉喜會經常驕傲的說,對二女兒疼愛有加,從來沒有動手打過,華華第一次聽的時候還很詫異,覺得爸爸是忘記了嗎,當時打的那麼狠,後來就自己提出這三腳,劉喜笑著說“這麼久的事兒還記得,怎麼了不該打你嗎,玉不琢不成器,教不嚴,師之惰,就是打你了你還能記恨我不成”華華才明白過來,原來劉喜不是不記得,隻是覺得華華忘記了,就自己也不想提這個事兒,甚至還會自己美化自己,說當時是為了讓華華長記性,嚴父罷了。華華哭笑一下,“爸爸老了,開始討好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