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目光放空,像是回憶起了過去。
“去年我第一次見到方明義的時候,是在萬物複蘇的春季,他參加大哥辦的詩會。那次詩會是在郊外的莊子上辦的,那個莊子裏種了許多的桃樹,桃花連成片,如夢似幻。
他站在一棵桃花樹下作詩,花瓣落在了他的發梢,那一瞬間我身邊的所有人好像都消失了一樣,我的眼裏隻看的見他。
心上像是揣了隻兔子,撲通、撲通,跳個不停。然後我向大哥打聽了他的事情,知道了他的名字。
知道他家境貧寒,是全家人一起拚命才供出來這麼一個讀書人,他也不曾有負家人的期盼,年僅十八就考中了秀才。
在我們這種大戶人家的子弟中,十幾歲考中秀才不是什麼特別稀罕的事情,但是以他的家境能在這種年紀就考中,足以可見他自身的努力與天賦。
他是有才華的,我聽過他作的詩,也在大哥那裏看過他作的文章。後來我去城外的青山寺上香,又遇上了他。
他待人進退有度,言之有物,我就偷偷的瞞著家裏人跟他來往了起來。
我見他總是穿著那幾身洗的發白了的衣服,便給他置辦衣物鞋襪送給他。聽他說平日裏練字都是用樹枝在地上練,因為舍不得耗費筆墨紙硯,我便給他送了好幾套上好的文房四寶。
還上趕著送錢送糧,都是用的自己的私房錢,生怕他過的不好,就跟暈了頭一樣。”說到這裏,她冷冷的勾起唇角笑了一下,眼睛裏滿是自嘲。
“他其實偽裝的很好,我和大哥都被他完完全全的騙了過去了,我還想著等及笄了,就讓他上門來提親。
哪怕他家境不好,哪怕他現在就隻是個小秀才,連自己都難以養活,我都不在意。
我出嫁爹娘肯定會給我備上厚厚的嫁妝,大不了,我就拿自己的嫁妝貼補家用,等她考取功名,熬過去嘛。
我把一切都想好,打算好了,甚至還讓人去打聽了他家裏人的性格喜好,想著給他家裏人都送些什麼禮物,好處好關係。
然後有一次,我心血來潮打扮成了男子模樣,想著出門能方便一些,然後去酒樓吃飯的時候,遇上了他。
並不是正麵遇上的,許是老天都看不過眼我那麼蠢了,我吃飯的雅間就在他與友人吃飯的雅間的隔壁。
那雅間隻是用屏風擋著,我就在另一邊聽著他在那裏喝多了酒後吹噓,吹噓他從我這個縣令千金身上撈到了多少好處。
說我現在對他俯首帖耳,無有不從,隻待來年他去提親我就會嫁給他。
到時候他就是縣令大人的女婿了,又能得到如花美眷,又能得到大批嫁妝錢財,還有一個得力的嶽丈可以依靠。
說起來也是好笑,他能在酒樓宴請友人,還去雅間吃飯,花的銀錢還都是我給他的。”
葉明雪死死的握著自己的拳頭,手上青筋暴起,眼淚還是控製不住的流了下來,她哽咽著繼續說道:“
我在另一邊氣得渾身發抖,那一刻,覺得天下來也不過如此了。當時我恨不得立馬就衝過去打他一頓,但我不能那麼做。
我要是那麼做了,不過是憑白讓別人看一場笑話而已。他原本酒後說出來,沒有什麼實質證據的話,也會在我出來的那一刻變成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