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愛與婚(10)(1 / 1)

對於婚姻、情感,最重要的就是你尊重我,我愛惜你。如果你認為對方不合適,換一個就合適了嗎?如果你認定情感是善變的,那麼任你怎麼努力也不能收獲滿意的婚姻;如果你想自由,那就選擇獨身,如果你想擁有安寧的家庭生活,那就別任情感遊移,投入去好好愛一個人吧!

愛的提示:

愛情有時並沒有合不合適,隻有願不願意。

被婚姻包容著也很好

婚姻是美好的,但同時又是不自由的,正是這樣才存在了各種各樣的誘惑。在種種誘惑下,如果真出現了情變,夫妻該怎麼辦?

愛情是一種主觀感受,又需要所愛對象的響應。有回應,就是相愛;沒有回應,則是單戀或者暗戀。愛情,不僅僅是兩個人共鳴的喜悅,還需要得到親人的讚美與祝福,那樣,我們的愛情才有明朗的氣氛。否則,往往成了不被允許的禁忌之愛。愛情很嬌氣,需要一定物質條件的養護,需要雙方全心全意的維持。愛情很野性,必然麵臨時間變遷、處境變化的考驗。

過來人都知道,愛情原來是最不自由的一件事,一旦有固定對象,它就會變成限製和壓抑,而這又違反了愛情自由的本性。愛情是任性的,它沒有數量限製。所以必須靠人為力量把持它,用道德力量約束它,因為它對每個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常常起破壞作用。同時,它對人類心靈的信仰也會起巨大的破壞作用。

愛情沒有“保險”。一隻“狐狸精”,或者一匹“薄情狼”,就能輕易把愛情擁有的光豔迷人色彩,弄得亂七八糟,敗壞得一幹二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