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十一世紀的一名女大學生,迷戀各種小說。
白天上課,晚上熬夜看小說,就在我第六十六天熬夜看小說後,一覺醒來發現了一件不幸的事兒。
我竟然穿書了!
更不幸的是我穿成了原著裏的惡毒女配!
蒼天啊!大地啊!
哪怕讓我穿成幹粗活的丫鬟,都要比這倒八輩子血黴的女配強!
想起原著裏女配慘死的場景,就讓我渾身發抖,心裏發毛。
哦!不止女配慘死,就連她身邊親近的人都沒一個活下來的!
為什麼沒有小說裏的金手指,各種牛逼技能,好歹也讓我體驗一下強者的風範!
沒辦法什麼都沒有!我這個恨啊!
作為知道結局的我,穿到了故事的開頭。已經發生的就沒辦法改變了,但剩下的我得想辦法去改變啊!
現在的我十三了,原著裏的女配芳齡二十三就嗝了,還有十年!!!
不行,我可不想那麼早就嗝屁掉,我得逆天改命!活不到九十九,也得活到七十九!
睜眼看著和記憶中書裏描述的一樣的布置場景,此刻是大腦飛轉,覺得事情得從長計議!
想到了原主為什麼會慘死呢?哦!最大的原因是她戀愛腦!喜歡上了不該喜歡的人,結果害到自己連命都丟了。
該死的戀愛腦!既然我都知道原因了,那從現在起我可不能沾邊兒。
現在的我叫葉十鳶,是當朝丞相葉青文的女兒,母親景念安是皇帝的表姐,所以也算是皇親國戚,出身貴門了。
而我還是這丞相府唯一的小姐,上有兄長,下有弟弟。按理在這個家也該是受萬千寵愛於一身的吧?
確實,如果說在七歲以前,那也是備受寵愛的,甚至比公主都過得快樂。但是七歲以後就一切都變了。
就是在我七歲那年,姑母姑父因意外雙雙身亡,家裏就隻剩下了表姐一人。
我爹心疼妹妹,就把這份愛轉移到我表姐身上,於是把表姐林語嫣接到我家來養。
要不是我是穿書人,我還真不知道林語嫣是個心機女,表麵上通情達理,知書識禮,背地裏對我可是愛搭不理!
自從她來了我們家,從小寵愛我的爹娘開始認為我淘氣,頑劣,總是欺負柔弱善良的表姐。
於是原本屬於我的各種好看的衣服,現在都給她了,當著爹娘的麵,她會讓我先挑,自己要剩下的,一副大方,明事理的樣子。
我說我不要了,還會被爹娘說不知感恩冥頑不靈,對我各種斥責。
打小最疼我的大哥葉子聽,以前隻要我闖禍了,他都永遠護著我,給我說情。對著他撒嬌,他都是有求必應。可現在他卻說我不如林語嫣懂事兒,不知禮數!
他從宮裏得來的賞賜,什麼筆墨紙硯,珠寶首飾,以前都是我一人的,可現在統統都送給了表姐,而她還是會緊著我先挑,剩下的才是她的。
剛開始我覺得她挺好的,善良,大方,溫柔,所以我也就毫不客氣,先挑自己喜歡的了,這時候大哥會嚴厲批評我不懂禮讓,沒禮貌,甚至一點都不給我,全是表姐的了。
時間久了,慢慢的我也不願意要這些東西了,因為他的斥責讓我更難過,遠遠大過對這些東西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