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種微妙的感情動物!
正因如此,無論再平凡的小人物,都會有屬於自己的精彩,於是這個由形形色色人參與的世界,就顯得格外色彩繽紛!
翻開近幾年的新型犯罪立案,最神秘的網絡黑客一直高居榜首!
60年代早期,擁有巨型計算機的大學電腦設施-——如麻省理工學院的人工智能實驗室成為黑客初顯身手的舞台。
最初,“黑客”(hacker)隻是一個褒義詞,指的是那些盡力挖掘計算機程序最大潛力的電腦精英,但後來慢慢分成了兩種,一種是真正的黑客,他們討論軟件黑客的技巧和態度,以及共享文化的傳統。
追溯它的曆史可以回到幾十年前第一個分時小型機和最早的arpa網實驗,這個團體的成員發明了術語“黑客”。
所以黑客建立了inter。黑客做了今天的unix操作係統。黑客運轉了use,黑客做了互聯網的工作。如果你是這個團體的一部分,如果你為它和其他黑客做出了貢獻,他們叫你黑客,那麼你就是一名黑客。
而另一種,他們不是。這些人(主要是處於青春期的男性,本書主角前半段的人生也屬其中)闖入計算機係統、盜用電話係統,甚至盜竊各種機密。真正的黑客叫這些人是“cracker”,希望自己和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真正的黑客通常認為cracker很懶,不負責任,不夠明智。不幸的是,許多人被新聞記者和電影導演愚弄了,用單詞“黑客”來描述“cracker”,使得普通人百姓把那些“cracker”也認作為“黑客”,致使“黑客”這一名詞,慢慢向貶義靠攏!但最最要的區分點:黑客建立,cracker破壞
1983年
美國聯邦調查局首次逮捕了6名少年黑客,他們因其所居住的地區密爾沃基電話區號是414,而被人稱作“414黑客”。這6名少年黑客被控侵入60多台電腦,其中包括斯洛恩-凱特林癌症紀念中心和洛斯阿拉莫斯國家實驗室。最後,一名黑客因其所作證詞而豁免無罪,另外5人被判緩刑。
1987年
17歲的高中綴學生赫爾伯特-齊恩(被執法當局稱作“影子鷹”)承認侵入美國電話電報位於新澤西州貝特敏斯特市的電腦網絡。美國聯邦執法部門指控他(在芝加哥郊區的臥室裏操縱一部電腦)闖入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內部網絡和中心交換係統。齊恩是美國1986年“計算機欺詐與濫用法案”生效後被判有罪的第一人。他是因為在一處電子公告欄中吹噓自己攻擊過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計算機係統而被逮捕的。
1988年
康奈爾大學研究生羅伯特-莫裏斯(22歲)向互聯網上傳了一個“蠕蟲”程序。這個程序是他為攻擊unix係統的缺陷而設計的,能夠進入網絡中的其他電腦並自我繁衍,上網後迅速擴散感染了6000多個係統-幾乎占當時互聯網的1/10。它占用了大量的係統資源,實際上使網絡陷入癱瘓。莫裏斯很快被執法人員逮捕,專家稱他設計的“蠕蟲”程序造成了1500萬到1億美元的經濟損失,但是他否認自己有這樣的動機。他麵臨最高5年監禁和25萬美元的罰款,但是最終僅被判3年緩刑、做400小時社區服務和1萬美元罰款。
同年,在發現有黑客入侵軍事網(il)的一部聯網電腦之後,美國國防部切斷了非保密的軍事網與阿帕網―――即早期的互聯網之間的物理連接。
1989年
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係統管理員克利弗-斯托爾發現了5名西德電腦間諜入侵美國政府和大學電腦網絡的有組織活動並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結果這5名西德人最終因間諜罪被逮捕起訴,其中3人被控向蘇聯克格勃出售他們所獲得的情報,罪名成立。但是實際上他們都沒有度過一天的鐵窗生涯。斯托爾後來出版了《布穀鳥之卵》一書詳細講述他追蹤黑客的故事。
同年,凱文-米特尼克因從dec公司盜竊軟件和從ci公司盜竊長話代碼而被判有罪。他在監獄中關了一年,出獄後被禁止使用或與其他黑客聯係。
1990年
“末日軍團”(美國南方的一個黑客組織)的4名成員因盜竊南方貝爾公司的911緊急電話網絡的技術秘密而被逮捕。4名黑客中有3人被判有罪。
同年,聯邦特工處在14個城市發動“陽光罪惡行動”對黑客實施嚴打。
1991年
美國警方在達拉斯以擁有一部偷竊來的汽車逮捕了簡斯汀-特納-彼得遜,隨後搜查到的電腦文件顯示他曾入侵tr公司的電腦網絡。後來他幫助聯邦調查局和聯邦特工處調查計算機犯罪活動。據報道他協助調查人員辦過米特尼克的案子。1993年10月他突然失蹤,不久當局宣布他為逃犯。1994年他因參與凱文-波爾森案而重新被捕(見1993年)。
同年,國會總審計署宣布在海灣戰爭期間,幾個荷蘭少年曾侵入國防部的計算機,修改或複製了一些非保密的與戰爭有關的敏感情報,包括軍事人員、運往海灣的軍事裝備和重要武器裝備開發qing況等。
1992年
“欺騙大師”(紐約市一個少年黑客組織)因入侵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美國銀行和tr公司及國家安全局的計算機係統而被判有罪。警方在這起案件中使用了竊聽裝置。
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