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不行吧?"方路立刻想起了那篇分析矛盾文章來,這小子不會又讓自己寫吧?
"怎麼不行啊?"小周搖晃著腦袋,滿臉感慨。"怎麼不行,都把他們震了,成績都下來了。"
"這麼快?"方路頭一次聽說政府機關的辦事效率如此高。
"不快行嗎?下禮拜就晉級評審啦,不麻利點兒我們這幫人不得把考官他們家孩子扔井裏去?"小周的興奮有點按捺不住了,看來晉級的事板上釘釘了。他接著說:"再說總共才五個參加考試的,判卷半天就完了。你猜怎麼著?咱那篇作文最後給了100分。"
"什麼?"方路一把將他推開:"沒聽說作文給100分的,你們的考官是不是發燒啊?"
"我告訴你,我還不知道他們那個水平?蒙鬼子都蒙不了,自己考試都是請人代筆的。咱那片作文是真東西!往那兒一放,他們見過嗎?"小周扶著他的肩膀一時不知說什麼好了,過了一會兒他才道:"改日,改日我請客,真有學問!"說著他搖頭晃腦地走了。
方路在路口站了很久,他倒不是驚異自己的水平,主要是覺得那100分簡直太神奇了,要是藍薇寫一篇他們得給多少分呢?
回到小賣部,老媽手掂著當天的帳本,頗有成就感地說:"看看,今天我賣了400多,你晚上要賣不出100塊錢,就自己看著辦吧!"
"我明天不吃早飯行了吧?"方路一眼看見那個挎包還在貨架上,不禁皺了皺眉。
"還是沒人取,要不送派出所算了。"老媽道。
"明天再說吧。"方路在櫃台裏坐下。
老媽又走了,雖然說娘倆生活在一起,實際上方路和老媽見麵的時間不多,每天就是一早一晚,跟特務交接班似的,而監視對象就是從小賣部門口過的每一個人。除此之外他們見麵的時間就是老媽送飯,一天加起來不過個把鍾頭。
方路看看挎包,禁不住又把那部小說拿了出來,稿子很厚,足有二十幾萬字。這幾天他總覺得有根繩子在向某一個方向拽自己,而那方位又是他從來沒涉足過的。人就是這樣,總容易想入非非,畫上兩天畫就以為自己是畢加索,寫過幾個字就拿把自己當成李白了。最可笑的是方路上學時有個玩伴,在射擊隊集訓了三天就滿腦子琢磨著參加奧運會穿什麼了。
第二次翻看藍薇的作品,那股新鮮感蕩然無存了。說實話藍薇的小說的確有些稚嫩,結構、語言都沒什麼新意,充其量不過是一位風塵女子的自述。但那字裏行間卻充溢著一股不滿,一股躁動,一種真摯得奪目的東西,特別是對那些嫖客細致入微的刻畫,活靈活現,各有千秋。這幾天方路覺得好幾個嫖客的影子在眼前晃來晃去,而仔細注視他們又變成了自己,是啊!每個嫖客的表現都是不一樣的,每個嫖客在每次嫖娼的時候自然也會表現出他的不同方麵,這也許就是世界的千差萬別吧?前兩天看得很倉促,方路準備再看一遍,時間過得真快,除了偶爾幾個買東西的,方路一直沉浸在小說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