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人呢,就是當你的名字不經意間從他的嘴裏蹦出來,你也會因此莫名開心一整天。
初中和一個腿長一米八的體育生坐了兩年同桌。他很大男子主義,有很強的自尊和自信,然而一個拿捏不當,往往表現成了自戀。他很喜歡打籃球,夢想是有一天成為一名籃球巨星。是的,因為他總是自詡為我們班最帥的男人,所以一定要加上“巨星“這兩個字。他成績也還蠻好,所以他成為體育生據說遭到了家長老師的一致反對。
然而反對無效。他倔強,張揚,早自習睡覺,晚自習基本不到教室。作業總是抄我的,可是總能在我的作業裏找到好幾個錯誤,然後邊幫我改邊罵我笨,而此時我總會翻一個白眼,你聰明,可也沒見你把聰明花到正事上去。
其實一開始我蠻怕他的,因為我恰巧在學校食堂看到他和別人打架。起因是什麼我不知道,隻是看著他揮著拳頭的樣子就感到很怕。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我們的桌子之間都有一段肉眼可見的距離,很短很短,但也足夠給我安全感了。
後來我們關係緩和是幫我們班長追他。班長是個個子小小的女生,不是特別漂亮,但家境好,整個人很精致。那時我是副班長,而且是學習穩壓班長但人氣遠不如她的一個小跟班。
當她對我說她喜歡我同桌的時候我一點也不意外,一是我們班男生太少了,這點可以從一個班的班委幾乎都是女生中看出來,而剩下的男生又把我同桌活生生襯托出了小言中男主角的樣子;二是,每次同桌打比賽的時候,她總是在場,而且喊加油聲喊得最大聲。
我當然不可能真的幫她追我同桌。隻是,我需要這麼一個借口,拉近我們的距離。
比如,我會在上課的時候偷偷塞給他一張紙條,上麵寫著:“喂,好像有人喜歡你誒”,卻絕對不說到底是誰。又比如,會在一切他可能出現的地方閑逛,然後假裝偶然相遇,叫他一聲同桌。
可是小說並不一定隻是小說,至少在現實中,它也存在一點影子。
班長和他在一起了。
那時候我還不明白,為什麼付出了喜歡,卻得不到相同的喜歡。我給他帶早飯,幫他記筆記劃重點,熬夜和他聊天,甚至故意寫錯作業讓他改正希望以此提高他學習的優越感。
而我,終究隻是感動了自己。他喜歡的,從來都隻是能陪他打籃球而不是等他做作業的人啊。
後來,中考語文試卷上有一道判斷字音題。選項中有“劊子手”這個詞,腦海中就突然浮現了他坐在我旁邊唱歌的樣子。微閉著眼,眉毛很濃,又有點往下皺。唱歌有點跑調,但聲音很好聽,很幹淨。
他就坐在那兒唱著,還時不時搖了下頭,大概正在幻想自己在某個巨大閃耀的舞台。四周是嘈雜的讀書聲,可我偏偏隻聽得到他的聲音,就好像是獨獨為我一個人唱的。
可是我知道,他的讀音發錯了。“劊子手”的“劊”念gui,而他隨劉天王一直唱的是kuai。我忽然很難過,在那道字音題的括號內,毅然決然選擇了“kuai子手”,可是臨到最後交卷的一分鍾,我還是改成了“gui子手”為正確答案。然後我閉上眼,鄭重地跟我的“kuai子手”告別。
隻有真正忘卻了過去,我才能交上一份讓自己滿意的試卷。
遇見一個人很簡單,喜歡一個人卻很難。
高中時交了第一個男朋友,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初戀吧。他高高瘦瘦的,給人的感覺和我同桌一樣,也很陽光,很好看。隻不過,他不打籃球。我也說不上怎麼就和他好上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像我同桌的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