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沒有一種可能,郡縣製才是李斯的抱負呢。
不過這都不重要。
因為趙高接下來說的是,“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傍縣之子,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
陛下啊,我聽說盜賊陳勝等人是丞相鄰縣的人,因此他們才敢於公開橫行。
並且,他們在經過三川的時候,身為三川郡守的李由,就是李斯的長子並未出擊,他們還有書信往來。
陛下,你品,你細品。
而這裏的盜賊,就是陳勝吳廣的大澤鄉起義,這也是我國曆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
雖然他們兩個並沒有成功,而是被章邯像是吃了士力架一樣,帶著驪山囚徒組成的軍隊橫掃了。
但他們的,“王侯將相寧有種乎!”從此卻刻進了華夏人的DNA裏。
所以,幾乎是每個朝代,特別是大一統朝代,在王朝末年時,都是被層出不窮的農民起義推翻。
都說“燕雀安知鴻鵠之誌”,非要給人分個三六九等,高低貴賤。
最後無論是王朝、世家,乃至延續了兩千年的封建社會,也都沒有抵得過曆史的洪流,百姓的聲音。
好了,言歸正傳,在趙高上完眼藥之後呢,胡亥覺得非常有道理。
並且深深覺得李斯這家夥就是圖謀不軌,心野了。
所以,胡亥果斷選擇了,在李斯處理我之前,我先把他處理了。
用什麼罪名呢?
謀反。
是的,做錯了事情的李斯,以及最終死在了項羽手裏,為秦朝戰死的李由,被判了謀反的罪名。
李斯也被屈打成招,不得不認下這個罪名。
但要問李斯都這樣了,你咋還不自殺呢。
原因大概是,他並不認為自己有謀反之心,也自認為有功,所以覺得還能為自己辯解一二。
但真不是所有皇帝都是秦始皇,能做到在這人明明犯罪的情況下,因為對方的才能而赦免並重用他,在在位時間內,更是沒殺過一個功臣。
更何況,胡亥啥人啊,李斯你心裏是真沒數嗎?
別說你已經被屈打成招了,你就是死不認罪,也是白搭。
於是,李斯的結局自然已經注定。
——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腰斬鹹陽市。
斯出獄,與其中子俱執,顧謂其中子曰:“吾欲與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兔,豈可得乎!”
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這便是李斯最終的結局,具五刑、即在臉上刺字、割掉鼻子、挖去膝蓋骨、閹割、最後大辟斬首。
而在此之前,犯人往往還會被“笞三百”或“笞五百”,以及被砍去兩隻腳的腳趾頭。
又腰斬、夷三族。
而接下來,趙高也終於使出了讓他和胡亥徹底遺臭萬年的那招——
指鹿為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