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楊剛講(3 / 3)

“然後呢?”

“我還是不放心,於是就讓他先給我打200w,我再簽字?”

“當天晚上,十點鍾的時候你老丈人給你彙了200w,對不對?”

“簽訂合同之後,第二天我們就辦了離婚證。”

“事情不是辦的很順利嗎?為什麼還要殺人?”

“可就在財產分配上出現了大問題。”

“財產分配上會出現什麼問題?”

“這幾年家裏賺了多少錢我一清二楚,可是第二天的時候,律師說賬戶上隻有350萬了?”

“其它的錢到哪去了?”

“我肯定不相信家裏隻有這麼點錢,我就讓律師提供銀行的流水。”

“律師提供了嗎?”

“提供了。”

“有沒有大額的資金流出?”

“就在財產分割的前一天,有一筆1000w的大額資金流出。”

“你沒有問他們這筆資金是以什麼理由流出的嗎?”

“我問了。”

“他們怎麼說的?”

“他們說這筆錢是業主投訴我們的材料有問題,他們已經賠償給業主了。”

“什麼業主?什麼材料?”

“我們是做建築材料生意的,把建築材料賣給房地產開放商。”

“那應該是房地產開放商找你們啊?為什麼是業主?”

“業主拿到房後,發現水電材料有問題,他們肯定會找開發商的。”

“對啊,既然是找房地產開發商怎麼又和你們扯上關係呢?”

“我們是供應商,水電材料有問題自然和我們有關係啊。”

“你們以次充好,以劣充優?”

“沒有,我們沒有。”

“那是怎麼回事?”

“材料有好壞,價格有高低!”

“這個每個人都知道”

“房地產開發商跟我們采購材料的時候,付給我們的就是購買劣質材料的錢,我們賺的隻是辛苦錢。”

“既然房地產開發商跟你們采購的材料就是這種差材料,出了問題也應該讓房地產開發商自己拿錢啊?”

“可事實卻是我們拿錢來賠償業主的,您說這不是轉移財產是什麼?”

“你們是哪個房地產開發商的供應商?平時又是誰向你們采購建築材料?。”

“我們是豐色房地產的供應商,平時都是他們的采購部經理跟我們采購的。”

“采購部經理叫什麼?”

“采購部經理就是我老丈人。”

頓了頓,剛子繼續道:“警察同誌,我保證我們賺的每一分錢都是辛苦錢,他們給我們的錢隻能買差材料,至於我老婆和我老丈人之間私底下有沒有交易我就不知道了?”

“你的意思是說你老丈人和你老婆背著你私底下分成?”

“這幾年我知道明帳上的收入就有1350萬,到我分割財產的哪一天,賬戶上隻有350萬了。”

“這個你說的不算,我們會查清楚的,我們不會放走一個壞人,也不會誣賴一個好人”

“350w就350w,可是就這350w他們也不想給。”

“350w一人一般的話你應該可以得到175w。”

“我當時就讓他們付175w,可是你猜他們怎麼說?”

“他們說我還要倒貼他們25w。”

“為什麼還要倒貼25w?”

“他們說我的賬戶上有200w。我隻能分的175w,所以要我把那25w還回去。”

“那200w不是他們對你的精神補償嗎?”

“我也是這麼跟他們說的。”

“他們是怎麼回答你的?”

“他們說這兩百萬轉賬的時候,我和我老婆還沒離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