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釘子戶聽得一愣一愣,低頭一想,湊在一起一商量,覺得律師說得有理,於是大家集資,籌錢交了律師費,請律師出麵和開發商交涉。
律師還是很敬業的,收了律師費後,律師成功地維護了拆遷戶的利益,開發商也成功地拿到了土地,地方政府的政績表上又添了漂亮的一筆。皆大歡喜,無比圓滿。
當然,拆遷結束後,這家律師事務所也就完成了使命,反正,它本來就是開發商自己開的。至於那些複雜的關節,那些對政策了如指掌的律師,則是由政府幫忙指點的。而最後賺的錢呢,則一分不少地又回到了開發商和政府的口袋裏。
官商一體,在房地產領域屢見不鮮。開發商們,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以改造舊城的名義,從城市繁華地區開始,圈定地盤,成片拆遷原住民的房屋,投資建設居民樓。這一過程中,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結成了相互依存、利益與共的聯盟關係。不管原住民是否願意,一旦政府出麵征用,則可強迫拆遷,城管執法,警察出動。對原住(色色小說宅估價的中介機構,多半是改頭換麵的政府分支機構,或者說,是開發商暗中操縱的傀儡。
崔永元說,假如80%的房子都是保障房,一樣可以拉動經濟。此話不假,可是能夠拉動經濟的,卻未必能夠拉動“父母官”們的腰包和仕途,這是“官生”和“民生”的最大區別。
官之“道”和民之“道”原來早已是各行其道,有了開發商這條道,“父母官”們似乎不願意再走不能令自己發家致富的民之“道”。而某些地方官員非常具有“賣拐”色彩的那句“讓老百姓住上好房子”,跟小三兒嘴裏常說的“我並不是看上你的錢”,似乎有異曲同工之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