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蔣門神(2 / 2)

胖瘦彌勒董海、孫權。

還有……蔣門神——蔣石頭!

白蓮教牛頭馬麵、修羅、人屠白生、偃師、閻羅身亡。

小西天內,隻逃出聖主和夜叉。

陸炳、楊森、黃蓮兒回營,帶著剩下的四千多錦衣衛,以及張舉,來到斷龍石前,為傷亡的錦衣衛兄弟們立碑,祭奠。

黃蓮兒哭的幾度昏厥……她怨恨自己……若是自己不進去,也就不會被擒,孫權也就不會死。

楊森和石頭感情最為深厚,悲痛之下,傷及心肺,連連咳血。

連著祭奠了三日,陸炳最終下令回京……

他愈發的感覺到不對勁,他已經感覺到,他能進小西天,並非偶然……

……

嘉靖三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汪直被逮入浙江按察司獄後,其義子王滶帶領著汪直麾下的大小海盜,以舟山為中心,對大明展開了各種攻擊和報複,希望能夠救回汪直。

從嘉靖三十七年春開始,倭寇重新糾集力量,進犯浙江溫州、台州諸府,其中樂清、臨海、象山等地受害最為嚴重。

至同年四月初四日,新倭自浙江溫、台等府竄入福建福州、興化、泉州,皆登岸焚掠而去。

四月十九日,新倭攻陷福清縣,抓走知縣葉宗文,劫庫獄,殺害男女一千餘人,焚毀官民廨舍無數。

與此同時,大明朝廷也展開了各種還擊,和倭寇交戰不斷。直到嘉靖三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盤據在浙江柯梅的倭寇出海,明軍總督俞大猷自舟山沈家門率領水軍截擊,擊沉倭寇糧船,才有所斬獲。

倭寇見勢不利,遂揚帆南去。

東南沿海,為了明著為了汪直,暗中為了陸炳而鬥的昏天暗地。

而京中的各方勢力,在楊林和朱六的操縱下,也是鬥的難解難分。

……

在嘉靖三十七年正月十一日,戶部議複給事中許從龍,曾經條議漕規十事:

一、每年八月會計本色、折色定數,即行所在有司嚴限催征,本色不過十一月,以便年內交兌,折色不過十二月,以應逐項解支。

二、二、及時修理運船,查核各處料銀工價,務必工力有餘,可以堅久。

三、運船未到之先,責成水利管河官計處工食,疏通河道。

四、重把總之選,凡推補升遷,均應博訪明試,務在得人。諸運官積弊,如幫錢、長差、藥餌、紙劄,過準錢之類,一概禁絕。

五、責令各運官籍記每船運軍人數,先行送科考驗虛實,其逃歸者,掌印官不得占護。

六、革各衙門所押冊錢,每遇該運之年,必造冊嚴立期限,所三日,衛五日,各照原定月糧一兩六錢八之數支給,不得故為遲難,科索常例。

七、正耗米外,輕齋折銀仍舊解淮。以十分為率,三分給運官隨船應用,其餘盡歸於把總。遇有不時動支,須一一關白漕司,不許乾沒。

八、罷京衛各差,如催攢,起票、掣解、巡邏、起米之類。運船到灣,由通州倉員外郎,大通橋主事限期起剝進倉,以杜騷擾。

九、各倉收糧,報曬報收,招鬮署僉。各倉委官務在守法奉公,不得拖延時日以生奸弊,違者聽巡倉禦史參劾。

十、自今年改折之外,各所司必須督修南回空船,以備來年新運,以八月內報完,正月出況,三月過淮,使本色不虧,緩急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