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歡做夢都沒想到,自己有一天也會趕上穿書的潮流,而且還是一惡毒後娘。

還未來得及消化剛剛接收到的記憶,就聽到門外傳來女人的哭鬧聲。

“我不管,我才是你們的女兒,她都已經享受了我本該享受的富貴生活這麼多年,憑什麼還要讓我繼續替她受苦。”

“可……”

“怎麼?你們這是打算不認我了,那我還不如去死了算了。”

薑歡迷迷糊糊睜開眼,透過半掩的門,便看到一男一女正在拉著一個年紀略小一些的小姑娘,小姑娘使勁兒的掙紮著,似乎是要尋死覓活。

好不容易,倆人才把小姑娘給拉住,女人緊緊地摟著小姑娘,心肝肉的喊著。

薑歡閉上眼,沉了心思,逐漸吸收完腦海中的記憶,很快便明白外麵的人是誰,如今又是個什麼情形。

那一對打扮還算體麵的中年夫婦是原主的養父母,那小姑娘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十五年前,原主的養母林氏在回家探親的途中早產,求救到當地的穩婆處,而巧的是,原主的親生母親趙氏也在穩婆處生產,兩人同時臨盆,前後腳生下女兒。

倆人生完之後都力竭暈了過去。

負責照顧林氏的是她的姐姐,因為嫉妒林氏嫁的比自己好,那姐姐便心生歹意,把林氏生的女兒崔冉和趙氏生的女兒原主給換了。

於是,原主也享受了十幾年的富貴無憂的生活。

結果就在原主跟縣丞家的小兒子定親的第二天,真千金便找來了,拿出證據證明她才是養父母的親生女兒,還要養父母把原主給趕出去。

養父母雖然心疼親生女兒受了這麼多年的苦,可是卻也舍不下養了這麼多年的女兒。

好不容易打定主意準備瞞著親生女兒,把她送去親戚家先住一段時間,等著尋個合適的時機再接回來,結果這時候,真千金崔冉竟然吃了官司。

原來真千金崔冉在鄉下的時候,已經許配給了當地的一家獵戶,結果真千金崔冉才剛嫁過去,獵戶就死了,還留下了三個小崽子,真千金崔冉可不想給人做後娘,何況小崽子看她的眼神都透著不善,人死了便覺得這樁婚事也就這麼算了。

便連夜收拾了行李回到了家裏。

恰巧聽到自己並非親生,她便循著找去了親生父母處。

結果沒想到這獵戶竟然還有一個在外當兵的胞弟,這胞弟最近剛回來,聽說了哥哥的事情,便一紙訴狀告到了衙門去,說這真千金偷了哥哥家的東西,害死了哥哥,要這真千金償命。

真千金慌了,她知道這什麼胞弟就是想著讓她回去給那死了的老男人守活寡,順便伺候三個孩子,可她不願意,所以就吵著鬧著要親生父母把假千金,也就是薑歡穿的原主送回去。

想到這裏,薑歡頓了一下,隨即又看到記憶裏,她果真被迫回去了,卻滿腔怒火無處發泄,最後就全都發泄到了三個崽子的身上,卻沒想到這三個崽子的叔叔最後竟然救了一位大人物,還獲得了賞識,最後就連三個崽子都飛黃騰達了。

而她這個磋磨了他們多年的惡毒女人,最後被他們打斷了腿攆出家門,淪為乞丐,慘死在破廟。

薑歡一個激靈,隨即從床榻上坐了起來,強撐著朝著門外走去。

她這副身子為了反抗已經不吃不喝三天了,可是根本無用。

養父母再疼她,也舍不得親生的女兒去蹲大獄。

所以,薑歡當即做出一個決定,對著門外的人開口。

“別吵了, 我去便是。”

一時間,門外爭吵哭鬧的聲音停止了。

隨即,還摟抱著親生女兒的林氏就打開門衝了進來,看到小臉瘦了一圈的養女薑歡,心裏頓時被愧疚填滿。

“歡兒,你說的什麼?你怎麼能去給人家守活寡帶孩子?!而且還是那種鄉下地方?你怎麼能吃得了這種苦呢?!”

“那怎麼辦?你們不是也沒有辦法了,不然也不會明知道我不願意,還非要在門外吵鬧,不就是想著讓我自己答應嗎?”

許是太直白,一時間,薑父和林母臉上都有些掛不住。

林母低著頭,抹著眼淚,不敢去看薑歡。

薑父卻有些埋怨這個養了多年的女兒。

他們要是有辦法,他們也不會願意這樣,那個獵戶的弟弟也不知道走了什麼門路,死咬著這件事不放。

而他們已經虧欠了親生女兒這麼多年,難不成還要繼續讓親生女兒受苦!?

再說,那獵戶的弟弟說的是讓崔冉去兌現婚約,而婚書上寫的也是崔冉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