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劉邦目瞪口呆,他想不到大漢立國才到他兒子劉恒那裏。土地兼並就到了一戶人家最少的隻有8畝田的地步。

再想想一戶至少有四口,如果不廢除獻費,隻是獻費就要252錢,百姓還能活得下去?粟價低到十幾文,看來對百姓也並不是好事,得想辦法平衡一下。

漢文帝劉恒急忙召丞相張蒼來見,他想盡快把入粟拜爵的政策落實下去,以此來提高糧食的價格。必要時,學習他孫子輩的武帝,放出一些郎官的位置,也不是不行。

【我們知道了算賦的收取方式,就可以想象到漢武帝時,連年征戰,稅賦該是如何的重。

更何況,這樣的稅收製度給下層的官吏留下了極大的操作空間。在《漢書·高帝紀》“算賦”下,如淳引用《漢儀注》做了注釋。

《漢儀注》其實就是《漢舊儀》,作者衛宏,為東漢光武帝時代人。說明至少在西漢末年到東漢初期,算賦確實是每算120錢。想想為什麼大漢後麵的皇帝,會將算賦固定在120錢,顯然是為了防止地方官吏胡亂收稅。】

【還有一點,算賦沒有固定的征收的時間。比如百姓青黃不接,或者剛種下糧食,朝廷就來收稅,那百姓該怎麼辦。如果百姓遇到天災人禍,朝廷濫發徭役,又該怎麼辦?

那就去借高利貸!造成的後果隻能是賣田賣地。賣地之後,要麼去幫豪強傭耕,要麼成為流民。

這樣,擁有土地的自耕農減少,朝廷的稅收就會減少。畢竟,所謂的“仁政”:不收田租亦或者“三十稅一”,這點稅收,對於隻擁有十幾畝地的百姓,相比固定的人頭稅來說,簡直不值一提。

反過來,豪強們擁有廣袤的土地,交著三十稅一的低稅,以及對於他們來說可以忽略不計的人頭稅和財產稅,這還有公平可言?

朝廷為了維持統治,那就隻能加重稅收。稅收加重後,又會催生更多無地之人,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

【元狩四年,前119年,山東發大水,造成70多萬流民。最終朝廷耗費無數人力財力將這些百姓遷徙到各地。

到了元封四年,《史記·萬石張叔列傳》中記載,“關東流民二百萬口,無名數者四十萬,公卿議欲請徙流民於邊以適之。”

元封四年,即前107年,關東又有200萬流民,這些是在籍而失地之人,“無名數”,就是沒有戶籍的有40萬人。

我猜測,之所以沒有戶籍,是因為朝廷沒有田地分配給他們。

大家再查一下資料,漢武帝時的人口,頂天了也就3000來萬。一個國家,接近百分之十的人都成了流民,這是個什麼概念?

而這些所謂的朝廷公卿,想到的辦法不是安撫流民,而是準備把這些人發配邊疆,讓他們自生自滅,都是些什麼玩意!】

武帝時空,朝廷官員們都漲紅了臉,憋不出一句話來。

【武帝並不是沒察覺到這個危機,元狩四年,即山東發大水那年,朝廷陸續開始了算緡告緡製度。算緡製度大大提高各類商人的財產稅。

並規定,“隱匿不報的,申報不實的,沒收所有財產,發配戍邊一年。有檢舉查證屬實的,獎勵被檢舉之人的一半財產。商人以及其家屬不得擁有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