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篇_那個女孩教他的事(1 / 1)

蕭芸不喜歡聰。

聰小時候饞酒,該吃飯時不吃飯,蹲在板凳上,求大人施舍一點兒啤酒給他,不給,就滿地打滾又哭又鬧。

他打撲克輸不起,藏牌,被發現還耍賴;很小就會用發膠固定自己的頭發,對著鏡子擺姿勢,一擺就是半個小時;抽煙、打架、早戀、勒索同學……同齡人青春期所能遭遇的一切,他全部嚐遍,無一不精,隻除了學習。

蕭芸揍過聰。

聰滿地打滾要酒喝的年紀恰是蕭芸一生中力氣最大、脾氣最壞的時候。那年蕭芸十七歲,聰十二歲,聰來到省城鄭州的蕭家過暑假,蕭芸從臥室的沙發上拎起他的腿,把他重重地扔到客廳裏。聰的媽媽哭了,那是蕭芸的三嬸,

可蕭芸卻不以為意。

聰的家境一直不好,蕭芸的父親和另幾個叔叔姑姑長期資助他上學。

他並不爭氣,末了,複讀一年,也隻考了個三本。所幸的是專業不錯,

畢業分配,叔叔姑姑們使出最後的力氣幫他進了交行在某市的分行,他從櫃

台做起,後來漸有起色。

然而他還是不聽話,愛上個鄭州的女孩,他在另一地。

女孩家讓他在鄭州買房,來鄭州工作,這以他的能力根本辦不到,除非

辭職。可是,辭職?他的爸爸媽媽、長期資助他家的蕭芸爸媽、另幾個叔叔

姑姑都勸他萬萬不可,前途和姑娘哪個重要,擺在眼前,他總該明白吧。

於是,他奔波於兩個城市間。

到了鄭州也不住在蕭芸家,而是和女朋友出去開房。

有時,他到蕭芸家吃個飯,吃完飯會收拾下碗筷,這時,他會和蕭芸聊

天,一次,他聊知道某某旅館,就在他畢業的大學旁,五十塊錢能住一天一夜。

那天,他帶了個姑娘來,說五十塊時,蕭芸一直看著那個姑娘,那姑娘笑容滿麵,也喊蕭芸姐姐——竟真有人願意飛蛾撲火,為他?青春和身體和沒有結果的

戀愛,在五十塊錢的旅館……

“反正不是我的妹妹,也不是我的閨女……”蕭芸懶得想下去。

過去兩年,蕭芸隻和聰見過一麵。

最近一次聯係,是聰有求於她,他加了蕭芸的**,說他在自考,“能

不能幫我寫篇論文?”——還是不好好學習。

蕭芸沒幫他寫論文,他也沒再說下去,他掛在蕭芸的**上,差不多已

經半年,蕭芸沒和他說過一句話。

今天在單位,同事讓蕭芸上線看她的**新簽名——一句極有趣的話。

蕭芸看了笑了,又順勢拉著滾動條,看別人的簽名有沒有更新。聰的是“我

愛××”,××是那姑娘的名字。

蕭芸覺得惡俗之至,不過這也符合他的一貫作風。

接著,她發現聰也有**空間,於是點進去,看他的日記。

最近的一篇是前幾天,他寫在鄭州找工作的情形。

蕭芸大驚,聰不是在家鄉有份很好的工作嗎?她點鼠標,往前看,第一

篇是去年11月的某天,聰寫道:“××的媽終於答應見我了,可我沒想到第

一次和最後一次和她媽媽見麵是在殯儀館。”“××可怎麼辦?她世上最親

的人走了,她以後的日子隻有我了……”

他幾乎每天更新,幾乎每篇都在強調一定要去鄭州,幾乎每一段都要說

一遍,“我要給××幸福”,不知是說服自己還是說服對方,“請你一定相

信我”。

蕭芸頓住——

可能全家隻有她知道,聰終於辭職的秘密。

也隻有她知道,為什麼聰去睡一天一夜隻要五十塊錢的旅館——“我要

省下每個銅板給老婆在鄭州買房”,他最後一篇日記的結尾是“以後我會慢

慢告訴爸媽,以後,他們、××和××的爸爸都隻有我能依靠了”。

蕭芸在電腦前想起那個打架、抽煙、勒索同學,隨身帶刀,身後一幫小弟的少年聰。他滿是窟窿眼的牛仔褲,耳朵上的耳釘,食指上的銀戒指是一枚骷髏頭。那些已經很遠很遠。遠到她突然覺得聰很陌生,遠到他變成一個真正的男人時,她目瞪口呆,以為聰的過去和她毫無關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