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就好比一個盲人生活裏的曙光,一個溺水之人抓住的浮木,執念是沒有得到所以念,喜歡不是,是一直把那個瞬間活在心裏。生活不是電影,誰都不能確定這個人還是當初的模樣,我隻能說那個瞬間,他就是我婉婉眾生裏,遇到過最驚豔的人。因為喜歡所以接近,又因為喜歡不敢相見。
——引子
夏天夾雜著風和雨兜兜轉轉又回來了,地鐵的轟鳴聲掩不住雷暴的怒號逼停了我的腳步,恍惚間,地鐵的播報聲穿破一切聲音湧入大腦。
“歡迎光臨蓮花西站,請先下後上。”
我抬起頭,發現早已走出地鐵的我,又一次坐過了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坐到這站下車好像已經變成了一種習慣,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奢望什麼,隻是想以這種方式證明些什麼,或許我們緣份還未盡,或許一切都還來得及。
下班高峰期特別多人,周邊的聲音逐漸不局限於地鐵的轟鳴,雷暴的怒號,混雜著開傘的窸窣聲,還有眾多鞋子踩在水窪地上的摩擦聲,開啟了激烈的四重奏。打開傘走出地鐵站的那一刻,我緩慢的向前走,習慣性的回頭張望,習慣性的掏出手機打車回去,習慣性的過天橋,習慣性的在公交站等車,再習慣性的張望,一切都是慢悠悠的,我不知道我在拖延什麼,隻是覺得在忙忙碌碌,熙熙攘攘,又匆匆忙忙的人群裏,我顯得格格不入。
的士還有五分鍾到達,這次隻剩最後五分鍾機會了,你再不來,又要錯過我了。
雨水透過透明的小傘模糊了視線,我看見一個黑色衣服的少年出現在了馬路的對麵,擦幹雨水想要努力的看清楚的那一瞬間,嗶嗶生打斷了我的思緒。
“0206是嗎?上車吧!”
“……好。”我收起目光,上了車。
車啟動的那一瞬,我控製不住的又回眸去追尋那個身影,看見他在天橋上走了幾步,確認了,不是他。
我對他太熟悉了,熟悉到即使這麼多年沒見,我的腦海裏仍然能浮現出他的身影,仍然能夠一眼就分辨出是不是他。
可是,他還記得你嗎?
如果不記得了呢?
那你現在想的,做的一切都沒有意義。
可就算記得又能怎麼樣呢?你能保證他還是當年的那個他嗎?萬一他早就變了,隻有你還在原地踏步呢?
而且就算遇見了,你又能說什麼呢?
是告訴他你喜歡他?還是告訴他你忘不了他?還是你真的能做到衝動的、不管不顧的抱住他,告訴他我很想你?
或者再仔細想想,你自己能說服你自己,你自己能相信嗎?
是啊鬱霜知,五年了,來來回回這麼多次,你有一次遇見了嗎,沒有啊……那你還來做什麼?有意義嗎?你明明知道,可能永遠都不是他了。
雨停了,太陽從烏雲的背後想悄悄出現,又緩緩的消失在地平線,不見了,我也無力再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