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十年前二十年前,我考入外地的一所大學。同年秋天,我們家離開了下放九年的高良,回到南京。搬家時我的四位中學同學前來幫忙,其中之一就是古傑明。他定然幹得很賣力,草綠色的滌卡軍裝濕透了,風一吹,肩背上泛起一層白霜。
當時我不在場,這景象卻有如親見。四位同學與我一般大小,齊刷刷的十七歲,將一個三世同堂積攢了五六十年的家搬人一隻窄小的車鬥,不流汗行嗎?我父親生病多年,外公外婆年事已高,媽媽也隻能幫著從旁拾掇,除了我的四位同學,他們竟然沒請別人!
定然是古傑明大包大攬,認為沒有必要,他還擋在門口,不讓我父親出門。既然他誇下海口,也隻有拚死出力,隻是苦了我的其他三位同學。假如他們和古傑明一樣強壯,媽媽也不必心存憐憫,恰恰他們如我一樣,體質單薄,不過是尚未發育完全的柔弱少年。想到此處,媽媽不禁淚水盈盈,她仿佛看見我在遠方受苦……給我們搬完家後古傑明也離開了高良,去部隊當了一名戰士。
當時我們通信頻繁,古傑明給我寄來了照片。照片上他雙目圓睜,有如鋼珠,嘴唇嘟得像上火起泡。他頭戴軍帽,身著軍裝(軍服隻保留了衣領,其餘部分經過暗房處理),原來這是一張頭像。照片的背麵有圓珠筆寫著幾個我不認識的怪字,古傑明告訴我:那是朝鮮文,他正在學習。他一麵學習朝鮮文,一麵在學開汽車,顯然部隊把他當做人材,著意培養。古傑明的前途無量,至少作為朋友不用為他擔憂,因此他的信是否每封必回也就無所謂了。主要原因還是:我有了新的朋友,新的生活,不像剛來時,誰都不認識。古傑明比我晚一年離開高良,由於時差關係仍需要舊日朋友。他對我不給他寫信十分惱火,並決定從此與我斷交。
在我的私人相冊裏保存著古傑明的這張照片,他的碩碩大頭占據了整整一頁。
如果古傑明親眼所見,必備受感動,此舉足以證明我把他視為朋友--想想一本相冊能有幾頁?古傑明的照片十分靠前,幾張我光著屁股的童年裸照之後便是古傑明,那人雙目炯炯,英氣勃勃,左右腮幫之上各有一塊堅定的咬肌,顯然不可能是我。
我對欣賞相冊的人說:“他是我小時候的朋友,特別會打架。”
來人若是一位小姐,就會評論道:“他長得很帥。”
我輕描淡寫地回答:“還行。”心裏卻委實高興。
小姐問:“他現在在哪?能不能介紹給我?”
我說:“完全不能,古傑明已被槍斃。”
對方驚愕地啟開嘴巴,像等待一個熱吻一樣。
無一例外。
二,幾則逸事古傑明是我的中學同學,與我的關係十分友好。他家住黑大橋下,是進入高良縣城的第一家,我家住食品公司內,離黑大橋也不算遠。有一陣,我天大約他一起走,我們經過高聳的共水湖堤,來到東方紅中學。除了一道上學,我和古傑明來往並不算多,但不可因此認為我們乃泛泛之交。
說來沒人相信,我倆的天性大不相同。我性格內向,體弱多思,古傑明卻生龍活虎,特別愛玩。由於如許差異,兩人很難玩到一起去,除了上學走路,再也找不到其它項目。
實際上我很想加入古傑明一夥。
比如他們下河遊泳,我不識水性,過橋東打獵,我又起不了大早。可古傑明仍將我算作其中的一員,標誌是每次我都能分享“勝利果實”。
說到古傑明“打獵”,所謂的獵物竟是農民家看門的草狗。古傑明身披他父親的棉大衣,腋下夾著一支步槍,在雪地裏一埋伏就是兩小時。完全無此必要,這不過是他的一種玩法。古傑明宣布不要那中彈身亡的死狗,後者被饑餓的人四分五裂。
每次,我都能分到一條血淋淋的狗腿。為了表示對古傑明的敬意,我將狗腿拖回家中。
媽媽對我說:“這是違法犯罪!”指射殺農民家的狗,和使用公家的槍支。
爸爸對我說:“慎重擇友!”
當他們見到古傑明本人時,卻無限喜歡,連說:“狗肉好吃,很香片b
市場裏買的強多了!”
父母鼓勵我與古傑明交往,認為我有這樣一個朋友很是必要。一可免遭別人的欺負,二,學習對方的勇敢品質,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他們希望我學遊泳,學放槍,即使稍捎出軌也無礙。而我隻是站在馬路上,向每一個騎車過往的人喊:
“哎!哎!”
騎車人不免回頭,以為掉下了什麼東西。我們的陰謀得逞,眼睛望著別處,繼續喊道:“哎!哎!哎!哎!”接著轉為唱腔:“哎呀來哎--,哎呀來哎--”
過路人罵道:“神經病!”
這便是我向古傑明學習的成果,除了一道上學,我們還可以站在路邊喊:“哎!
哎!”
“哎!哎!”我們齊聲大叫,樂此不疲,那喊聲的餘音至今仍繚繞在高良街頭。
要知道,這遊戲雖然簡單,卻是古傑明的偉大發明!
希望不要給您錯誤的印象:古傑明不過是街頭的小混混,平庸的流氓。那時他雖然年輕,卻已透露出人格的非同凡響,熱愛自由的天性便是表現之一。這人雖然好動愛玩,有時也爭勇鬥狠,卻從不喜束縛。他的遊戲大都由自己發明,而在別人的規則之內卻很少建樹。
他從未參加過中學運動會--至今想起,我都好生奇怪。他不參與任何球類活動,在田徑項目上也一無所長。接班主任王老師的話說:“古傑明空有一身蠻力!”
二十多年前的秋天,天高雲淡,中學運動會在大操場舉行。百米決賽時本班選手臨時缺陣,古傑明奉命頂替上場。王老師有言在先:“瞧這身漂亮的肌肉,舍你其誰?”但見得青煙散處,早沒有古傑明的身影,並非已率先抵達,原來他兩眼一黑,不禁就地臥倒。
古傑明的主要活動在學校以外,他不喜課堂學習,善於自我教育。
物理課上,老師苦口婆心講解電工學,講直流電與交流電的不同、白熾燈的安裝以及有關的危險。古傑明上課睡覺,下課去機房摸電。那家夥無聲無息,長相纖細(電線),哪來的那麼大的力氣?古傑明百思不得其解,一定要與之比個高低。
電老兄的作用古傑明無可懷疑,家裏的電燈和眼前帶動輪軸飛旋的皮帶,都是有力證明。隻是他從未與它交過手,他倆從未肌膚相接,古傑明認死理,認為如此不能算是認識。
他對圍觀者說:“閃開!”一麵紮好馬步,去挽袖子。
機稻的老大爺勸阻道:“小夥子啊,有話好好說,何必尋短見?”
眾人附和道:“是啊是啊,你年紀輕輕,死了豈不可惜?”
無庸置疑,古傑明被立刻擊倒,他跌坐在一隻籮筐裏,模樣十分狼狽。但我敢說,他站起來的時間比任何人都快--當然,根本就沒人會和他一樣去摸電。他站起來如此之快,並不說明受傷輕微--古傑明的右手已被燒焦。他立刻站起,看樣子免不了一場反撲--但是沒有。
古傑明用發黑的雙手略略抱拳,對電閘刀說道:“佩服!佩服!”
這便是古傑明的古俠風範,既不畏強敵,也絕不死纏爛打。
三,中學列強上文說到古傑明的課外生活,他下河捉蟹,去鄉下打獵,或者站在馬路上無聊地叫喊。若您根據這些,認為高良民淳俗厚,氣氛和平安閑,那就大錯特錯。當年的高良,社會動蕩,少年的生活更是凶險萬狀!
若您閱讀留心,會注意到古傑明打獵的步槍。一個中學生竟能輕易地搞到槍支,並帶有子彈,好在古傑明將它用來殺狗,而非對準仇人。然而東方紅中學能搞到槍支的大有人在,遠遠不止古傑明一人。但古傑明以外,並無人愛好打獵。
能搞到槍支的人一般有兩個特征。一是體格高大,長相粗野。二,有家庭背景,所以可能搞到槍支。簡言之,他們是一些孔武有力的幹部子弟,在學校裏恃強淩弱,有時相互間也大打出手。
強豪之中也有例外,平民出身,且沒有武器優勢,隻因為上學較晚,或者發育提前,身體強壯得令人生畏。他們的代表是林華子,當年他已經二十一歲。
他家裏窮,上學晚,滿臉皆是青春痘,被性欲折磨得夜不能寐(據住校生描繪)。
他們說他與錢某某搞腐化,為遮人耳目,躲進學校食堂的大水缸。從此再無林華子其人,有的隻是“大水缸”。大水缸與錢某某的事在學校裏無人不知,可沒人敢在大水缸麵前提起半個字,因此大水缸不知道自己叫大水缸,還以為他仍是林華子。
他發達的二頭肌令我們的小腿發顫,當麵叫他“大水缸”,並讓他知道是叫他,對任何人都是一個勇氣的考驗。
李國慶說:“這有何難!”他攔住大水缸的去路,對他說:“你知不知道你叫大水缸?大水缸喊的就是你。大水缸啊大水缸!”
兩人不免一場惡鬥,李國慶最終不是對手。他握著半顆折斷的牙,跑回家裏去拿槍。拿來一長一短兩支槍,長槍並不希奇,短槍,說明李國慶的爸爸是首長。關於這點沒有疑義,李國慶的爸爸豈止是首長?還是高良的父母官,縣委書記,一把手。
大水缸聞訊而逃,並且從此不敢上學。錢某某也因作風問題,被迫離校。
這倒成全了這對狗男女,他們在學校後麵的大堤上,支一間草房,種一壟菜地,我們中學畢業時,他們的兒子已經半歲多。隻是莊稼成熟時李國慶常去騷擾,在田地裏來往奔突,像一頭野豬。農家小夫妻苦不堪言。
列強中,最厲害的角色還數金秉龍,他有大水缸那樣雄健的體魄,同時家裏也有槍。但他出名不因為這些。他的活動已越出學校範圍,參與了高良的黑社會,別說弱小的同學,就是校長本人,也懼他三分。
金秉龍殺過人,這是公開的秘密,金秉龍本人,也毫無隱諱。他們將被害人騙至酒廠後門,抵在圍牆上,用棍棒打死為算。另兩名凶手被逮捕法辦,金秉龍年紀尚小,還不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加上有家庭背景,甚至都沒有被學校除名。
有經驗的讀者心中有數,我不惜筆墨地描繪所謂的“列強”,隻是一種鋪墊,古傑明已很久沒有出現。當年的東方紅中學裏,他是否是列強之一?抑或是列強中的強者?
回答是否定的。古傑明雖然身強力壯,但與金秉龍之流有本質不同。
我的眼前挨個浮現出他們的形象,大水缸、李國慶、金秉龍,長得都很像,人高馬大,肌肉發達,皮膚都呈棕黃色,表麵有一些遊移的光澤。相形之下,古傑明可算矮小身材,當年身高不到一米七零。平時古傑明穿戴整齊,不喜敞胸露懷,偶爾裸露(如下河遊泳),每每引起震動和圍觀。他皮膚白皙,勝似女孩,使人不。
禁嘖嘖稱奇。古傑明從不欺負弱小同學,也沒人膽敢欺負他,包括金秉龍或大水缸。
這人曾經與電決鬥,無論是誰,與他動手之前都得仔細掂量。古傑明亦不參與列強爭雄,他的主要活動在學校以外,但與金秉龍有別,不屬於任何幫派,獨往獨來,其目的也在於玩樂遊戲。
且說金秉龍並非生來剽悍,幼兒園時代也很瘦弱,他常被另一個小朋友宋大偉欺負。也許就是從那時起,金秉龍發奮圖強,在以後的歲月裏把自己鍛煉成一代流氓。那宋大偉,當年不過一肥胖兒童,體重超標,如今就在我們班,早已停止了發育,身材體貌正常。
被金秉龍接過的同學無數,他唯獨繞過了宋大偉。他在等待一個特別的日子,被宋大偉騎在身下喊爺爺的十周年。金秉龍事先發出通知:某月某日某時某地,宋大偉將遭遇不可避免的打擊,頭破血流不說,至少也得落個半身不遂!
宋大偉跑來找我,他一向與我同桌,並知道我與古傑明交好。後者看在我的麵子上,找金秉龍交涉。他對金秉龍說:“你先跟我打,過了我這關,要不然這事兒就算完。宋大偉小時候不對,也應賠禮道歉,他在紅星擺了一桌,專門請你吃酒,若不嫌棄於我,到時候向你敬酒!”
金秉龍眨巴著小眼,臉龐憋得紫紅,後來卻嫣然一笑,對古傑明說道:“好說好說,既然是你出麵,我們就去吃酒。”
對結果不滿的倒是古傑明,他一臉的不高興。酒桌上,他不斷挑起爭端,我和宋大偉不由捏著一把汗,好在金秉龍那日特別恭順。醉眼朦朧中我偶爾瞥見他的目光,不禁毛骨悚然。金秉龍的瞳孔裏有一小團仇恨的綠火,盯了古傑明良久,隨後熄滅。
四,吳貴殺人秦我的中學時代,課程毫不緊張,閑暇時間很多。我沒事就會盤算,誰能排“五虎大將”?誰又是“四大金剛”?
五虎大將當是:大水缸、李國慶、金秉龍、古傑明和宋大偉。其中,宋大偉十分勉強。幼兒園時代,他是肥胖兒童,如今不再肥胖,一切正常,其自身的安全仍需要置於古傑明的保護下。因此我情願將宋大偉剔除,隻列四大金剛。餘下的問題是:他們誰最厲害?我被這一問題折磨很久,真想讓四大金剛擇日登台,公開比賽。
從曆史記錄看,李國慶不敵大水缸,後來他拿來兩支槍,大水缸便敗下陣來。
但他們都不曾與金秉龍交手,不是沒有機會,而是不敢。古傑明又曾向金秉龍挑戰,為了宋大偉。後者小時候擊敗過金秉龍,但那不算……綜合以上情況,我認為最厲害的乃是金秉龍和古傑明。
但他倆誰更勝一籌?我頗費躊躇,百思不得其解。這一問題的解決又十分必要,誰更勝一籌,誰就是學校第一。學校第一,在我看來就是高良第一,在我少年狹隘的視野裏,高良第一也就是天下第一。我多麼願意這一榮譽屬於古傑明,因為他是我的親密朋友。
此時出了一樁殺人案,凶殘的吳貴讓四大金剛通通黯淡失色。
此人原不見經傳,四大金剛開始展露頭角的年代裏,吳貴在新疆當兵。他更非少年成名,大開殺戒以前,已娶妻生子,人到中年。
他最先殺的那人是自己老婆,其次殺的是他的兒子。在老婆與兒子之間,另有一無名胎兒,尚在母腹中。吳貴一刀捅死兩個,口中喃喃念道:“孽種!”吳貴殺得性起,將第三個死亡名額贈與他的親兒。(關於三條或是兩條人命仍有分歧,爭論的關鍵是:胎兒是否也算一命?)。
話說吳貴手提血淋淋的刺刀,來到高良街頭,四處打聽他的婚姻介紹人顧主任。
追根窮源,他不幸的婚姻理應由介紹人負責。也活該顧主任大難不死,那天他正在澡堂裏洗澡。吳貴衝進蒸氣繚繞的浴室,滿池都是光溜發紅的裸體,他無法確認誰是顧主任,也無可能將四十條光腚的漢子片刻殺光--雖然他們手無寸鐵,或是寸布。吳貴轉身去了顧主任家,將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死亡名額送給主任夫人。
我再也不想四大金剛,滿腦子都是“四條人命”。終有一天公審大會在高良縣靶場舉行,東方紅中學的全體師生,也列隊入場。
古傑明逃學,他騎車去了徐大彎。那傳統的法場,草深齊膝,外圍一截土堤。
古傑明安靜地守候,等著瞧精彩的殺人。
與此同時我們站在靶場上,被太陽曬得頭暈眼花,人山人海,根本看不清吳貴的模樣。後來他被押上一輛卡車,簇擁著他的公安高大非常。那天的高良縣城,萬人空巷,熱鬧的場麵,勝過趕集逢圩。我目送吳貴遠去,上了共水大堤(實際上是那輛車)。在此之前,他已消失不見,後來再次出現,因為湖堤臨高。我踮腳昂首,直到吳貴或者汽車化為一個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