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夢竹總是那種態度,覺得我們遲早會離開,說什麼“如果你想離開,我不會怪你。但我永遠愛你”之類的鬼話。
我當時很生氣,覺得明明是她自己想離開,卻硬要把責任往我身上推。
但是當我冷靜下來之後,我卻又理解她了。
她並非韋小寶,無法自如地輾轉在眾多女人之間,以她的心理,也無法在我們之間做出抉擇,生怕傷害了誰。
她不知道的是,這樣無底線地拖著,也是一種傷害。
當我想到這點的時候,又暗罵自己,當初明明夢竹是做了選擇的,是我們非要黏上去,大有非他不嫁的架勢,那天我們三人搞得她好幾天都沒下得了床。
是我們將她再次拖進了道德譴責的深淵,我竟然還要責怪她優柔寡斷,是我的錯。
所以我借著對袁一琦的憤怒,主動提出了離開。
少了我,夢竹心中的愧疚或許會少一分。
如果感情真的這麼輕鬆地可以被處理,這世上哪來那麼多癡男怨女?
我做出了人生第二件讓我後悔多年的事,寫出了分手信,直接導致陳夢竹心律失常到昏厥。
以至於她花了一個月才將體力調整過來,我難以想象那段時間她付出了多艱辛的努力和痛苦。
那段時間,我也為自己的決定、為我們之間的感情哀痛著,我以為旅遊回來會難以麵對她。
但我發現自己多慮了,我不需要為難了。
因為她搬走了,隻留下沈林夕,還有桌上的一張卡。
多麼可笑,那隻貓她早就送給我了,現在竟然還給我送了它的撫養費?
再一想,我意識到,這是她給我的,撫養費隻是借口。
她始終願意為我考慮。我也尊重我們彼此的決定,不再打擾對方。
可——
所以為什麼別人總說,不要搞辦公室戀情呢?
因為分手了會很尷尬。
陳夢竹回來後上的H隊公演,我跟她的站位很近,偶爾的對視,甚至還有合作的舞蹈動作。
她也沒有刻意冷淡我,笑得溫柔淺淡,我和別人沒什麼區別。
不,是我跟她們沒什麼區別,跟阿昕、羊姐還有袁一琦是有區別的。
我明白了,是我退出了她們的世界,她們還是一個整體。
第二天,陳夢竹的生日會,這是我五年來,第一次沒做她的生日助演,可我喬裝打扮去了現場,我不想解釋這個行為的意思,隻是想做就做了。
那晚,我得知了一件事,我曾疑惑許久,為什麼我回來一個月都沒見到她。原來她因為我的那封信,進了醫院,還差點沒命。
可盡管如此,陳夢竹還是願意給我溫柔,在我出現緋聞的時候,為我解釋。她也不願意段藝璿她們為難我。
我也再次進入了她的圈子,她的世界。
盡管她的態度算不上多好。
21年,有她,有粉絲,有事業,一切都很美好。
但或許也不夠美好,因為她的名次不夠理想,連第三名都沒拿到,而是被我拿到了。
我當時都已經想好回去怎麼“討饒”了,然而,天不遂人願,演唱會部分結束,成員還沒完全進場,她竟然再次陷入昏厥!
而這一次,卻不是三天,而是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