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確如此,不過警察要問的問題,和自己所做的事情多少有些微妙的差別。
警察目前想要了解的隻是單純的殺人方法罷了。
“那麼,你突然……”
事情根本不是警察想象的那麼簡單,但菊治又不知道如何解釋才能讓對方明白。他正在沉思的時候,門口那邊又傳來一陣雜亂的腳步聲,又新來了四個警察走進房間。
“早上好。”“辛苦了。”警察之間相互打著招呼,對菊治問話的警察報告說:“人是昨天晚上殺死的,好像是用手掐死的。”
新來的警察們穿著西裝,隻有一個人穿著警服,他從隨身攜帶的書包裏取出了手套、相機,由此看來,應該是電視上見到過的鑒定科的警員吧。
“請到這邊來。”剛才的那個警察估計是要讓自己到書房去。
菊治跟他們去了之後,新來的刑警重新開始詢問菊治。
姓名、年齡、職業等等,都是一些剛才他回答過的問題,他們是要再確認一次嗎?
在問到殺人方法的時候,“是用兩手掐死的吧?”對方在確認之後,繼續追問:“你為什麼要殺死對方?”
“那是……”
那還用問,當然是因為喜歡冬香了。然而,自己這樣回答的話,對方能夠明白嗎?
正當菊治不知如何開口的時候,刑警不耐煩地問道:“你和被害者是什麼關係?”
菊治不知怎麼回答才好。
自己從內心深處瘋狂地愛著冬香,冬香也真心地愛戀自己。這種關係應該用什麼語言進行表達呢?
菊治猶豫了半天,最後隻答了一句,“我喜歡她……”
刹那間,刑警正中下懷似的指出:“那就是情人關係了?”
菊治不希望警察用那麼庸俗的語言概括他和冬香的關係。這種說法也許通俗易懂,卻表現不了兩個人之間真正的感情。
菊治極為不滿,但刑警的問話已經移到了下一個問題:“你和被害者是何時、何地認識的?”
那些說起來話就長了,刑警想要知道的,是一個大概的過程。
菊治告訴對方,自己和冬香是去年秋天在京都認識的,冬香是已婚女性,自從認識之後,他們曾經多次幽會。刑警迅速地作著記錄,然後又問:“肯定是你殺的吧?”
菊治根本沒有逃跑或遮掩的打算。這一點是不爭的事實。
“是。”菊治痛快地回答,刑警點了下頭。
“到這邊來。”菊治被重新帶到臥室。
鑒定科的警員好像已經確認了冬香的死亡,並將周圍的樣子用相機照了下來。
刑警把菊治帶到床旁,讓他在床邊站好。
“請站在那個位置上衝這邊看,請指著死屍。”
菊治按照對方的要求,站在床的一邊,靜靜地指向躺在那裏的冬香。
“就這樣,看這邊。”
鑒定科的警員瞄準了相機,菊治不由得怒火攻心。
究竟為何要拍這種照片?這樣一來,不就等於要將冬香的死亡公之於眾了嗎?
“我不願意……”
這句話剛要脫口而出,對方已經按下了快門,刑警宣布說:“這是你承認自己罪行的證據。”
原來就是為了這麼回事,他們要求自己和死亡的冬香一起照相的嗎?菊治咬住了嘴唇。“好了。”刑警說。
“從現在起你必須跟我到警察署去,請做好出門的準備。”
突然聽到對方如此一說,菊治不知道自己該準備些什麼,他一副不知所措的樣子。
警察告訴他:“準備一下現金和簡單的衣服,還有洗漱用具。其餘的東西就算帶去了,在拘留所裏也不能用,請準備一些日常用品就行。”
菊治表示知道了,他先去了書房。桌子上放著他的手包,裏麵有錢包、記事本,還有手機。充滿了關於冬香的回憶的錄音機也放在裏頭,一想到錄音機會被警察拿走,他就將它放到了抽屜的最裏邊,相反將冬香戴過的項鏈,放進了手包側麵的口袋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