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撲朔迷離(2)(1 / 2)

老曹有沒有底線,這一點我持懷疑態度。這丫雖然貪生怕死,可在麵對金錢的時候,又特別膽大包天。後來我換了個角度,從自己本身出發,去看待這件事,發現這並不矛盾。

舉例說我不想殺人,因為那就徹底沒有回頭路了,我一輩子都完了。可要是有人給我一千萬呢?一千萬不夠,那給我一個億呢?要是還不夠,給我十個億呢?

當然,有這麼多錢,也不需要找我,這隻是舉例。

我和老曹雖然整天喝酒,但我從骨子裏,不喜歡老曹這個人。這丫有點陰險惡毒,從不和人掏心掏肺,我認識他那麼久,喝過無數次酒,都不知道他心裏究竟在想什麼。

我們兩人與其說是朋友,不如說是利益綁定,公司遭查封後,我即和這人斷掉了聯係,很少往來。

但至少有一點,我們兩人相同。

我們都不願讓人當猴耍,丁胖子坑我,為什麼一定要讓我把死者的保鏢喝躺下?

我和老曹隱隱猜到了真相,絕對不可能是意外溺水,隻是我們沒有證據,我也不可能去報警。沒有證據的前提下,警說不定反而會把我抓起來審問一番。

眼看新年將至,煩心的事一件接一件,唯一的好消息是我的緩刑期終於要結束了。

我判了26個月,緩刑兩年執行,許多人會認為,兩年才24個月,還有兩月刑期怎麼辦呢?

這些人忽略了我在看守所待得那段時間,無論在看守所待多久,這段時間都會算成是坐牢,從刑期裏扣除,所以實際上已經滿26個月了。

實際上,哪怕判刑三年,緩刑兩年執行,隻要兩年內我安分守己,緩刑期結束,一樣不用坐牢。死緩那是另一種情況,大概率會改判無期,除非又查出別的罪行。

你問我緩刑期結束有什麼感覺,怎麼說呢,開心那是肯定的,但其實沒太大感覺。最高興的一點是以後不用定期到法院報備了。

整日往法院跑,很傷人顏麵,丟人現眼,還要看人臉色,受人教育,會搞壞我心情,好在我私下送了不少禮,沒故意刁難我,哪怕我要去外地,打個招呼就行。

當然,這都是我的幻想,現實裏我不會承認。揭露別人對我有什麼好處?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事,我承認你妹啊!

那晚我心情複雜的喝了許多酒,一邊考慮,我是不是無意間成為了殺人犯的幫凶,一邊又感到惡心,擔心因為卷毛這事,在親戚麵前抬不起頭來。

不知不覺中,我就多喝了幾杯,幾乎喝斷片了。隻隱約記得,老曹把我的錢包手機收起來,送我回宿舍後,放到床頭離開。

送我回來的人不止老曹一個,應該有好幾個人,扶著我的人究竟是誰呢?

我他媽的膝蓋都摔破皮了,依稀記得摔了兩跤,誰他媽的扶著我這麼不小心。

但我喝的實在太多了,眼前發黑模糊,看不清別人的樣子。倒也不是完全沒有意識,隻是想不起來。

我在宿舍睡到天亮,大清早感覺頭痛欲裂,無比難受,也沒什麼胃口。勉強喝了碗小米粥,吃了兩雞蛋,我就去換老曹的班了。

老曹神秘兮兮的跟我講道:“知不知道,昨晚你幹什麼事了?還有印象不?”

他媽的,我又不是斌子,我能幹什麼事?

我仔細想了想道:“操,我皮衣忘拿了。”

我家裏條件有限,我那做副董事長的姐夫,有人送了他件凱撒皮衣,價值三千多塊錢,他肚子太大,覺得有點瘦,直接丟給我了。我整天穿在身上,很是喜歡。

老曹鄙夷的瞪了我一眼道:“看你那沒出息的樣,一件破皮衣,整天拿著當寶。你要讓底下人多配合我點,哥給你買。”

我沒好氣道:“你就給我買件新的,那我那件舊的就不要了,給猴子好了。”

猴子一直喜歡我這件皮衣,斌子則是穿不下,給了也沒用。

我馬上叫小崔,去飯店把皮衣給我拿回來,飯店老板和我們很熟,不可能貪我件衣服。

畢竟衣服這東西,一旦成了二手,價值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