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曉,你的這首歌我看上了,把它給我唱,以後在星點娛樂我秦一帆罩著你。”
“秦哥抱歉,這首歌我想自己唱。”
“哼!不識好歹。”
“方曉,你的音樂才華毋庸置疑,但你的唱功並不足以讓你唱好這首歌,所以公司決定,將你寫的這首《夢想》交給秦一帆唱。”
“什麼?張總,你不能這樣,我們說好了的!”
“什麼說好不說好,有協議嗎?沒有你就聽公司的安排,就這麼定了,《夢想》交給秦一帆,沒得商量。”
“你……”
“麗文,你……是你……你把我偷偷寫的歌全都給公司,都給秦一帆了?”
“是。”
“為什麼?”
“因為我想紅,我需要秦一帆讓公司給我資源,捧紅我!”
“你……你以前不是這樣的……!”
“方曉,你就當看錯了我吧,你被雪藏了三年,這三年裏雖然有你給我寫歌,但那些歌對我來說根本沒用,現在我隻想紅,不擇手段的想紅。”
“怎麼會,怎可能……”
…………………
“慘啊!原主這小子可真夠慘的啊!”
一個年輕人麵無表情的坐在幽暗的角落裏,他的腳邊還放著一把電吉他,一翻手不知道從哪摸出了一把鏡子,有些自戀的看了一眼之後,忍不住在心裏吐槽了起來。
“長得可真帥,簡直跟我穿越前的身體一模一樣,又或許應該說,這根本就是另一個世界的自己?
你說你這個練習時長達到兩年半的練習生,不好好唱跳rap,偏要去當什麼舔狗,好了吧,不但被綠了,還被坑了,這值當麼?”
方曉搖了搖頭,收起了手裏的鏡子。
沒錯,他是一個穿越者,說的更準確一點,他是從一個名為地球的世界,靈魂穿越至這個名為藍星的世界的,千萬穿越大軍之中的一員。
當然,前提是有人跟他一樣幸運。
而他的前身或者說曾經的他自己,則是一個超級大舔狗,並且還是一個有些才華的超級大舔狗。
他舔人的方式,就是給自己喜歡的女人寫歌,就是那個叫做於麗文的,如今已經是有不小名氣的女明星。
雖然這些歌在方曉看來,大多也就都那樣。
但可笑的是,他給於麗文寫的歌,都被她拿去奉獻給了另一個出道更早,流量更大,公司力捧的小鮮肉,以給自己換取更多的資源。
甚至直到不久前,原主才完全相信了這一殘酷的事實。
也是因為這樣,原主直接被氣的一命嗚呼,自己才有機會穿越而來。
這個世界與地球不能說完全不同,隻能說一毛一樣,當然除了全世界的文化娛樂產業不一樣。
並且按照慣例,這個世界種花家的文娛產業貌似並不怎麼發達。
算上今天,已經是方曉穿越過來的第五天,這五天裏他也沒閑著,而是一邊消化原主的記憶,一邊通過發達的信息網絡了解著這個世界的一切。
在完全梳理完原主的記憶之後,方曉突然有些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練習生方曉,還是地球上那個曾經紅極一時,影視歌三棲都曾輝煌過的巨星方曉了。
“算逑,既來之則安之,既然有機會重活一世,那還矯情什麼?”
地球的方曉,曾經嚐遍人情冷暖,落入過低穀,也曾站在過巔峰,但造化總是弄人,就在他憑借一部大片獲得人生第一個最佳男主角大獎的現場,三十六歲,早早被透支過度的身體,終於撐不住了。
“新科悲催影帝,頒獎現場心肌梗死離世?”
“震驚!新科影帝離奇死亡,到底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
一想到可能出現在他死後熱搜上的標題,方曉就尷尬的恨不得用腳趾摳出三室一廳。
“也許,這是另一個世界的我,一個在起點選擇了另一條……路的我?既然如此,那這一世就不要再活的那麼卑微了,隨心所欲一點,彌補了遺憾,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雙手一撐,從坐著的道具箱子上站起身來,耳邊傳來的是震耳欲聾的嘶吼聲。
這裏顯然是一個大型演唱會現場的後台。
“接下來,讓我們將舞台交還給你們最愛的一帆!”
前麵舞台上,剛唱完一首搖滾,累的滿身大汗的歌手看著下方明顯興趣缺缺的觀眾,有些無所謂的搖了搖頭。
“搖滾嘛,懂得欣賞的人本來就不多,順利做完嘉賓的工作,拿到報酬就完事兒了。”
正想著,台下忽然山呼海嘯了起來,已經走到後台的歌手撇了撇嘴,朝台上看了一眼,眼底卻滿都是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