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警察設好的圈套(2 / 3)

293.小鎮的煩心事

小鎮的居民近來遇到了一大堆的煩心事,不但犯罪率居高不下,而且失業率高漲,更糟糕的是,公交公司的工人由於工資太低,正在罷工。一切似乎都亂了套,而讓人們更加覺得雪上加霜的是,一向樂善好施的布萊克夫人竟然被殺害了!警方在現場拘捕了兩個嫌疑人——流浪漢菲利普和銀行職員托馬斯。

菲利普的供詞如下:“我正在街上溜達,想找點吃的,突然聽到一個婦女在尖叫。我跑過拐角,看到布萊克夫人躺在地上。托馬斯正站在她身邊。()他一看見我,立刻拔腿就跑。於是,我就打電話給警察了。”

托馬斯則是這樣說的:“我正在坐公共汽車,準備去我常去的那家俱樂部找幾個朋友玩撲克。剛下車,我就聽到拐角處有人發出一聲尖叫。我衝過去,看到菲利普正在用刀刺布萊克夫人的身體。我本想抓住他,但他卻跑了。於是,我就叫了警察。”

根據供詞,警方立刻發現了誰是凶手,並逮捕了他。

你知道凶手是誰嗎?

答案:

凶手是托馬斯。公交公司的工人正在罷工,他不可能坐公共汽車去俱樂部。

294.偽裝自殺的證據

在洛杉磯市的飯店,一個客人服毒自殺,接到報警的洛杉磯警察局刑警科倫坡趕來驗屍。屍體躺在床上,是個中年紳士。經化驗,被確認是氰化鉀中毒死亡:“他是三天前住進飯店的英國客人,桌子上有封遺書。”飯店的經理給他看了遺書。遺書是用電動打字機打的,隻有署名和日期是手寫的。日期是:“3.15,2005”。

“2005年3月15日,也就是昨天。”

“你是說這個客人是英國人吧?那麼這份遺書是偽造的。是偽裝自殺的他殺。凶手有可能是美國人。”科倫坡刑警讀罷遺書後馬上下了結論。

答案:

日期的寫法不對。

科倫坡刑警看了遺書上的日期便起了疑心。

假如真是英國人寫的,那麼2005年3月15日就應該寫成“15.3.2005”。英國人首先要寫表示日的數字,然後才寫月的數字。

然而,美國式的寫法正相反,是月字在前,日在後,即“3.15.2005”。如果將3月15日用斜線隔開時,英國式是“15/3”,美國式則寫成“3/15”。

295.半夜敲門

維特打開了電視機,播音員正在播報一條消息:“今天19點左右,在貝姆霍德花園街,一名79歲的老人在遭搶劫後被槍殺。據目擊者說,凶手穿綠色西裝。請知情者速與警察局聯係。”

花園街正好是維特住的這條街。她感到害怕。正在這時,陽台上的門口突然出現了一個35歲左右的男子,身穿綠色西裝,而且衣服上有血。維特嚇得臉都白了。

那人讓維特把手表和金戒指給他。正在這時,突然有人敲門。那人用槍頂著維特的背,命令道:“到門口去,就說你已經睡下了,不能讓他進來。”

“誰呀?”維特顫聲問道。

“韋爾曼警官。維特小姐,你這兒沒事吧?”聽到這熟悉的聲音,她內心平靜了許多。

“是的。”她答道。停了一會兒,她用稍大的聲音說,“我哥也在問你好呢,警官!”

“謝謝,晚安。”不一會兒,巡邏車開走了。

“幹得不錯,太妙了。()”那人高興地大口喝起酒來。突然,從陽台上的門裏一下子衝進來許多警察。沒等那人反應過來,就給他戴上了手銬。

“好主意,維特小姐。你沒事吧?”韋爾曼警官關切地問道。

請問,維特的好主意是什麼?

答案:

韋爾曼警官是維特的朋友之一。所以他知道,維特沒有哥哥。當維特得知門外是警官時,便故意說她哥哥也問韋爾曼好,他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296.不負責任的警察

一天清晨,某商店老板被殺後,一個不負責任的警察在死者衣袋裏發現了一塊走時很精確的高級懷表,然而當時已經停止了運行。無疑,表針所指示的時間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可是,那警察竟胡亂地把懷表的指針撥弄了幾圈。偵探長問他是否記得撥弄前時針所指示的鍾點?那個警察報告說:“具體時間沒有看清楚,但有一點我印象十分深刻,就是在我撥弄表之前,這塊表的時針和分針正好重疊在一起,而秒針卻停留在一個表麵有斑點的地方:”於是,偵探長看了看懷表,發現表麵有斑點的地方是49秒他立刻拿出紙和筆計算了一下,很快就確定了屍體拋入河中的確切時間,從而縮小了破案範圍。

請問:你知道那塊懷表的指針究竟停在什麼時刻嗎?

答案:

懷表指針停在4時21分49秒。

我們可以觀察到,在十二個小時內,時針與分針有11次重合的機會。時針的速度又是分針的十二分之一。因此,繼上一次重合之後,每隔1小時5分27又8/11秒,時針和分針才能再度重合一次。

耐心地計算,午夜零點以後兩針重合的時間應該是:(1)1時5分27又3/11秒,(2)2時10分54又6/11秒,(3)3時16分21又9/11秒,(4)4時21分49又1/11秒。因此,懷表指針停的位置不外乎以上四種情況,而那個粗心的警察看到秒針停在有斑點的地方正好是49秒處,因此懷表指針停在4時21分49秒。

297.複雜的關係

有這麼五個人:公司總經理,總經理的朋友心理醫生,總經理的老婆,總經理老婆的妹妹,總經理小姨子的男朋友。一天,他們五個人一起駕車去野炊,開車的是總經理,他的老婆在他的旁邊,第二排是小姨子和她的男朋友,第三排是心理醫生。車開到一處荒郊野外,總經理看了看車外,又看了看後視鏡,驚歎了一聲:“好美啊!”可當時的情景其他人都不覺得美。

他們來到野炊的地點,總經理和心理醫生一起去爬山了。妹妹和男友又去了別的地方看風景,隻剩總經理的老婆一個人。話分兩頭說,總經理和心理醫生,爬山爬到一半的時候,總經理覺得呼吸困難。經心理醫生觀察,認為他需要上醫院治療,於是兩人便回到了山下。在和老婆商量後,總經理決定他們三個先走。於是,老婆留下一張字條,內容是叫妹妹和男友自己乘車回家,他們三人先走了。()接著,他們來到醫院,把一切都安頓好了。這時他們接到一份電報,說老婆的母親亡故了!總經理便讓老婆先去,等他身體好了自己再去。

就這樣,總經理的老婆自己駕車回娘家奔喪。當車開到一條偏僻的小路時,她看見前麵停了一輛轎車。由於路小;隻能通過一輛車。於是,她就下車與車主商量,想讓其讓出車道。這時,車上跳下一個全身黑衣的男子,不過帶了個白口罩!他步步逼向總經理的老婆,把她逼到懸崖邊……她在死之前說了這樣一句話:“你的眼鏡好熟啊!”

三個月後,總經理病好了,約好和心理醫生一起去散心,地點就是他妻子遇害的地方,總經理先到了。這時,心理醫生在背後拍了拍總經理。總經理嚇了一跳,回頭一看笑著說:“哦!原來是你啊!”

問題有二:

1、誰殺了總經理老婆?

2、為什麼要殺?

說出三個理由。

答案:

經理的老婆是被她的丈夫雇傭心理醫生殺害的。

殺人動機:總經理看上了老婆的妹妹,所以要先除掉老婆。仔細看題目,總經理看後視鏡說出的“好美啊”,是說他的小姨子,不是說風景。

理由1:總經理不陪老婆,卻和醫生去登山,而且突然發病,初步診斷病情的是個心理醫生,可以認為二者有同謀的嫌疑。

理由2:總經理和老婆到醫院後,她去往哪裏,隻有總經理和醫生知道。

理由3:總經理的老婆對凶手熟悉,而且凶手戴的口罩應該是心理醫生隨身攜帶的。還有一個理由:經理見到心理醫生並不驚惶,而是笑了,這更說明他們是同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