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弟兄當即上前,將這些清兵的衣服剝了下來,果然沒有搜到韃子的腰牌。這在有些軍事常識的明人眼裏,簡直是不可思議。但且換個角度想想:漢韃之間的區別就在頭發,可謂一目了然。漢人是寧死不肯剃頭的,所以看到金錢鼠尾就可以知道是自己人,看到全發的便是明人,何必要費力去做腰牌?
再說如今陝西各軍混雜,有綠營、有漢軍、有滿八旗。文字互不相同,再加上基本都是文盲,做了腰牌豈不是拋媚眼給瞎子看麼?
“好!”林大哥大笑一聲:“韃子如此輕敵鬆懈,覆滅就在旦夕!”他頓了頓,目光在清兵臉上掃過,道:“爺爺廟小容不下這麼多人,隻收三個,你們自己決定。死了的就當是投名狀了。”說罷。他上前挑開了清兵繩索,讓他們捉對廝殺。
這幾個清兵也不含糊。見有三個名額,當即光著身子對打起來。他們沒有兵器,隻能輪拳頭、掐脖子、踢下陰,為了活命無所不用其極。
絡腮胡拿著弩機,緩緩靠近林大哥,低聲道:“大哥。真要留三個?”
那林大哥冷聲道:“兔子急了也要咬人。先讓他們殺,殺完了咱們再動手豈不是輕鬆些?”
“大哥好計謀!”絡腮胡再次佩服道。
“兵者,詭道也。”那林大哥說著卻歎了口氣,轉首望向東岸,心中五味雜陳。
不一時。清兵終於也決出了生死,三個最終活下來的清兵渾身上下也沒塊好肉,滿是牙印、抓痕。不過看看躺著屍體,他們也滿足了。
亂世中,有什麼比人命還不值錢的?又有什麼比自家性命更值錢的?
“爺爺!”一個清兵氣喘籲籲道:“咱們還是冒充不了韃子,您看,這頭發……”
絡腮胡伸手往頭上一摸,冷笑一聲,正要說話,林大哥卻突然發話道:“你們穿上衣裳,去河上砸個窟窿,把屍首扔了。”他說著便蹲下身,將孔有德的腦袋割了下來,隨手找了件衣裳包好,徑自走到馬前,掛在馬鞍旁。
那三個清兵聽話地拖著屍體到了冰凍的河上,沒費什麼力氣就跺開了漸漸消融的冰層,將屍體扔了下去。
等他們幹完活,本以為就此跟著這些土匪落草入夥了,誰知等他們的卻是一排箭矢。很快,他們的屍體也從冰窟窿裏追趕同伴往南去了。
眾人都是這山裏的獵戶,要避開外來的清軍不過是小事一樁,很快便帶著這十匹戰馬從山路返回村子。其中更有兩人專門抹去沿途痕跡,無論是踏出來的蹄印還是踩斷枯枝,任何一個細節都沒放過。
等眾人進了林子,清軍就更別想找到他們了。
八人在山林中轉了幾圈,終於來到一處僅通一人的峽穀前。
峽穀上傳來一聲鳥叫,叫得眾人眉開眼笑。
這是上麵的暗哨發出的訊號,若是一切平安,並不用回複。若是後麵有人吊尾巴,才用鳥鳴聲回應,然後引尾隨者進入這死地加以殺滅。
穿過峽穀便是一處山坳,足足有百來畝大小,林立著一棟棟茅屋。這山坳中自有一條小河流淌,而且土地肥沃,寒風被周圍山頭擋住,不能入侵,此時已經能夠看到一層薄薄的嫩綠色。
簡直就是一處世外桃源。
“林大哥、趙大哥!”一個纖細的身影從山崖上飛奔而來,衝進隊伍中,撲進了絡腮胡的懷中。
“好大馬!給我騎騎唄!”少年看著比他高的戰馬兩眼放光。
絡腮胡抱起少年,輕而易舉地放在馬上,嚇唬道:“你又擅離職守,照軍法該斬!”
那少年笑道:“今日又不是我當值,我是在上頭等你們哩。今天你們殺了幾個韃子?”
“十個!”絡腮胡得意道:“還有個韃子王爺呢!”
少年毫不懷疑絡腮胡的話,興高采烈道:“今日我射中紅心三十次,爹說我很快就能跟你們一起去殺韃子了!”
“殺韃子可不止要射術好,還得跑得快。”前頭那林大哥回身笑道:“我們更多時候可是見了韃子就跑。”
這個村子裏有二十多戶人家,男女老幼加起來不過八十六人。雖然基本都是獵戶,但是真正射術精湛經驗豐富的老獵人卻隻有這麼八個人。他們碰上落單的清軍,或是三三兩兩的探馬、伏路兵,便偷襲擊殺。若是碰上成隊的清軍,隻能望風而逃。
這回也是,原本他們見了這十個清軍馬兵已經是要逃了的。誰知東岸明軍放炮,吸引了那些清兵的注意力,這才抓住機會放膽一搏,竟然毫無損傷地全勝而歸,也算是吉人天相。
回到村子,林大哥先將金子碎成小塊,給村長拿去購買村中需要的糧食、農具。等其他人都回去跟家人打過了招呼,方才將眾人又召集起來,宣布道:“我想帶著這孔賊的腦袋,去一趟河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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