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凱子,是一個25歲的混子,你從小就厭學,初中畢業後就輟學呆在家裏當啃老族。
18歲那年,父母把你趕出了家門,無依無靠的你隻得在大街上流浪,你毫無目的地走著,完全沒意識到走進了當地黑幫的地盤。
當時就有幾個黑幫來找茬,討要過路費,你靈機一動,立馬拿出自己身上所剩不多的錢財,說想要加入他們,那幾個黑幫對你嗤之以鼻,冷哼一聲後拿了你的錢帶你去見了他們的老大。
從此,你開始幫黑幫做事,什麼事都做,為此你還有了自己的積蓄。
但在三年前的那天,一切都變了。
你剛做完一單,正在街上晃悠悠地想著該去哪裏揮霍,不遠處突然傳來打鬥聲,你一下就聽出那是兩個幫派在打架,你想著反正也沒事,遠遠看一眼再走也不遲。
你朝著那邊走去,在拐角處緊貼著牆壁偷偷瞄了一眼,竟在打鬥的人群中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她蜷著身子倒在地上,血液將她的脖頸染紅,那紅紫相間的頭巾也飄落在地上,距離不遠,你剛好能看清她的臉。
你認出來了,她就是你的母親,周圍的人群仍是拿著菜刀、桌椅板凳打鬥,誰也沒有理會一個無辜的路人。
你的目光一狠,死死看向了打鬥的兩群人,你下定了決心,一定要讓他們和他們的幫派一起給你的母親陪葬。
你的手哆嗦著,靠在牆上點燃了一根香煙,待兩夥人最後散去時已是傍晚,你走到了母親的屍體邊,她瞪大了眼睛看著你,你沉默地將她背在背上,朝著家裏走去。
後來,你給母親開了死亡證明,將她送進了火葬場,你將她的骨灰裝在了一個精致的小盒中送給了你的父親,還有你自己的大部分積蓄。
做完這一切後,你退出了黑幫,開始在社會上接一些私活,其中有一次,一位大企業家找到了你,讓你去殺一個人,你出色地完成了,見麵時,你見到了那名大企業家的女兒,你將自己的名片給了她,並了解到她的名字叫林雙。
6月7號,你接到了林雙的電話,令你意外的是,她竟然讓你去殺一個人,程虎,就是你的目標。
你瞬間興奮起來,因為根據你的調查,程虎就在當年的其中一個幫派中,你沒有多問原因,立馬接下了這單。
接下來的幾天你一直都在跟蹤程虎,在他家附近踩點,根據你的觀察,程虎一般都是十一點過後才出門,然後就帶著自己的小弟去胡吃海喝,程虎還經常在下午五點左右來到附近的一所公園內健身。
根據將近二十天的觀察,你的心中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計劃。
6月26日,你給林雙發了信息,告訴她自己將在27號行動,當天晚上六點,你來到一家雜貨店買了一把菜刀和一雙手套,並將小票收進了口袋中。
6月27號早上九點,你背著背包來到了那所公園內,你隨意地找了一張長椅坐下,眼睛卻一直盯著程虎家的方向。
大約過了半小時,一個看起來剛畢業的少年走進了公園,你的目光在他的身上停留了片刻,隻是因為他的長發有些顯眼而已,見少年從背包中拿出麵包吃了起來,你收回了目光。
你在長椅上一直等到中午十二點,奇怪的是,你一直沒有看到程虎經過公園。
你猜測程虎可能是走了另一條路,所以你打算先去吃個中飯。
你從長椅上站起,走出公園時剛好碰見了那個雜貨店老板,你算是那的常客,自然地跟他打了個招呼,那老板也禮貌地給予了回應。
你在附近隨便找了一家餐館吃飯,大概十二點半時你走出了餐館,隨手就將小票塞進了衣服口袋中。
你再次回到公園時已經是十二點五十,你注意到公園裏已經沒有了雜貨店老板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