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立字為據(2 / 2)

“還跟你老子輩嘴!”

說著何大清又要上手。

“行了,你們兩個也別在我麵前演了,一個是我的弟弟,一個是我從小拉扯大的侄子,你們那點花花腸子我能不知道嗎?但是這一次沒得商量!否則的話我寧願讓許大茂的四肢壞死,然後截肢,這樣子,柱子就能夠在籬笆院裏麵安安心心的待上10年。

可能,這樣對你來說才是更好的。”

何一明看兩個人在那裏演戲也看不下去,這種演技簡直太差了,一眼就識破了。

就和學生家長去學校裏挨批一樣,不當著老師的麵打兩下自己小孩的屁股,那態度都不算是端正的。

\u0027行,我答應你,大伯。”

傻柱子還是平時那副樣子,一點都不認真。

“空口無憑,立字為據,放心吧,我已經幫你寫好了,你隻需要簽個名字,據個手印就好了,對了,弟弟你也來按個手印吧。”

何一明從口袋裏麵掏出一張紙條。

紙條上密密麻麻的寫滿了一整頁。

但如果簡單的概括一下,其實就是幾點。

第一,出去以後和小寡婦不能有任何的瓜葛。

第二,趕緊相親結婚。

第三是一個補充條款。

也就是當上麵兩條完全做不到,還要和小寡婦糾纏不清,甚至最後還和小寡婦結婚。

那麼傻柱現在所處的那一間大屋會自動到何一明的名下。

小屋的所有權永遠歸何雨水所有,何雨柱沒有處置權。

因為這房子現在其實還在何大清的名下。

傻柱子僅僅隻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傻柱子自己賺到的工資,何一明不管,他是想花在什麼地方都行。

花在寡婦頭上替寡婦養兒養女都可以。

但是這兩間屋子相當於是祖產可以傳承下去的。

雖然說這兩間屋子也是當初婁振華送的,但所有權都已經送出來了。

而且未來這種四合院那兩間大屋得值多少錢?反正絕對不是一個小數字。

他可不想把房子便宜了小寡婦一家。

這一家人都是養不熟的。

“大伯,你是不是對秦姐有什麼意見或者是什麼誤會?秦姐挺好的,平時一直在幫著我隻。

你也知道我一個大男人洗衣服洗不幹淨。

現在我的衣服都是她在洗,連褲衩子都是她在幫我洗。

我平時愛喝點小酒,下酒菜都是她幫我做的。”

傻柱始終不相信小寡婦是個壞人。

當然好人壞人,這種最基本的評判標準根本就不符合社會上的人。

人是非常複雜的。

“你不要管我是怎麼認為的,我就問你簽不簽,你要是不簽,那你就安安心心的待在籬笆院裏麵。

你要是簽了,估計過幾天你就能出來。

你自己看著辦。”

.雖然是這個身體之前的記憶,但是,何一明畢竟是繼承了這個身體,哪怕是記憶。

所以他對傻柱子是有一種非常複雜的感情的。

如果說作為一個旁觀者。

他覺得傻柱子純粹活該。

他自己要饞人家寡婦的身子嘛,那肯定得付出點什麼,哪怕最後下場那麼的淒慘。

但如果作為傻柱子的親大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