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李誌剛(1)
提到老怪物這個人我是太熟悉了,他原名李誌剛。在八五年的時候,我市的混混分成東,南,西,北四個幫派,東,南,西,北分別有大毛二毛哥倆,老鼠藥,蔣老賊,韓勝利各領一派。以解放街劃為南北,民族街區分東西。這四個幫派水火不容,看誰都不順眼,小到三五人街頭肉搏,大到上百人持械鬥毆。當時因為警力有限再加上通訊不發達,所以根本無法將他們鏟除幹淨。這四個人更是飛揚跋扈,禍害鄉裏。當時本市居民稱他們為“五害”。
李誌剛當年隻是一名工廠普通職工,他家居住在南邊,就是老鼠藥的活動範圍,李誌剛有家裏有一個小妹妹。她小妹妹在上中學的時候跟老鼠藥手下的小混混們混到了一起,李誌剛家人多次勸阻都不聽,最後沒辦法隻能不讓她小妹妹出門,關在了家裏。可是這哪裏能關的住一個叛逆期的孩子?有一天的晚上,他妹妹趁家人不注意就溜掉了,並且離家出走了。
李誌剛請假四處找他妹妹,都沒有找到。結果過了一個星期,他妹妹自己回家了,回家後不吃飯不說話,還偷偷割腕自殺,幸虧被李誌剛發現攔了下來。他也感覺到了妹妹的異常,他不停的詢問妹妹發生了什麼事,最後他妹妹才告訴他,在她離家出走後就去找南城的小混混,她本來想找個地方住個幾天就回家。可是誰知道當天晚上就被小混混用酒灌多後強jian了。
第二天她被帶去見到了老鼠藥。老鼠藥又把她關起來折磨了好幾天,她每天清醒的時候就有不同的男人趴在她身上不停的運動,她睡著後還不放過她。就這樣非人的折磨連續了幾天,她實在撐不住昏迷了。她再次醒來後是在一個拾荒老人的家裏。老人是在垃圾堆裏發現的她。發現她的時候她下身連條褲子都沒有,老人就把她救回了家裏。
聽到這裏,李誌剛怒火中燒,他想親手宰了這幫畜生。可是一個人又不是他們的對手。最後他決定先跟蹤老鼠藥,看他有沒有落單的時候再動手。可是經過幾天的跟蹤,他發現老鼠藥並不是那麼容易就能殺掉的。他身邊任何時候都會有三四個手下跟著。他得想其他的辦法了。有天夜裏,他挎了一個黃皮書包。書包裏麵裝的是早已準備好的工具,步行來到了老鼠藥的住處。
李誌剛偷偷溜進了老鼠藥住處的院門,老鼠藥與兩個手下在正屋裏喝酒。李誌剛從書包裏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鎖子從外麵鎖住了正屋的屋門。然後他又拿出了一個吊針用的葡萄糖瓶子,裏麵是從工廠偷來的一瓶汽油,他把汽油灑在了屋門上,並且點燃了汽油。最後從書包裏拿出菜刀蹲在了正屋窗戶底下。屋子裏麵喝酒的三個人發現房門著火了。就紛紛從窗戶往外逃。
第一個跳出來的正是老鼠藥。他剛落地就被蹲守在窗戶底下的李誌剛一刀砍在了腳麵上。頓時老鼠藥左腳麵就被菜刀砍成了兩截。老鼠藥還沒來得及喊出聲,屋子裏的第二個人就跟著跳了出來。李誌剛又是一刀。砍在了這個人頸部的大動脈。這個人還往前跑了幾步就倒在了血泊中。屋子裏的第三個人蹲在窗子上嚇傻了。李誌剛二話不說一把就把他拽了下來,順勢一刀砍在了這個人的背上。
三個人在一瞬間就這麼被解決了,一死兩傷。不過李誌剛並沒有就此罷休。他脫去了老鼠藥的褲子。一刀剁在了老鼠藥兩腿中間,老鼠藥嗷的一聲疼暈了過去,緊接著李誌剛又剁掉了他的右手,然後是左手,最後一刀砍在了老鼠藥的脖子上。李誌剛不解氣,朝著脖子的位置又砍了幾刀,後來感覺刀都已經砍到了地麵上才收手。此時後背受傷的混混偷偷的朝遠方爬去。被追來的李誌剛一腳踩在了傷口上,然後也是朝著脖子的位置猛砍數刀。
李誌剛殺了三個人之後把衣服扔進了火力,然後逃跑了。等人們發現著火了,過來救火的時候,現場的情景令他們作嘔。
“哇,老麥。這也太血腥了吧。不應該叫他怪物,而應該叫他野獸,他能用這麼殘忍的手法去報複仇人也隻有野獸才做得出來。”
“小季,怪物與野獸那個檔次更高呢?”
“當然是怪物了,難道說他後麵還有更大的手筆麼?”
“當然有了,老麥講的這些人,在當年誰人不知哪個不曉?我以前的單位在東麵,那是大毛與二毛哥倆的地盤,我們廠的女青年經常受到他們這些混混的騷擾。大毛二毛也是這個李誌剛殺掉的。”張伯有些得意的對我說道。
“啊?這個李誌剛這麼厲害啊,一個人能殺掉三個大哥級的人物?他是大俠。”
說完後我搖搖頭說:“不對呀,咱們的故事不是講的他吧,是不是跑題了?老麥你要是單把李誌剛的故事講完是不是天都要黑了?”說完我看了一下時間,已經過了中午十二點了。
“哦,嗬嗬,一講起來就停不下來了,小季你就忍忍吧,讓我把李誌剛講完,因為他是我當刑警後抓捕的第一個威脅到我生命的罪犯,不但凶殘,也是最讓我佩服的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