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著實不喜歡自己的名兒,白暮,諧音“白目”。淩晨甚至叫我白癡,白癡鼻涕蟲,還有等等衍生出來的難聽綽號,在他的眼中,我就跟我的名兒一樣,笨笨的。
不過這並不影響我喜歡他。
我喜歡淩晨很久了,那時年紀小,不懂得什麼叫做帥氣,也不明白什麼叫做優秀,喜歡上他的原因簡簡單單,隻是因為某一天,他捉著我的手說,“你是我的人”,這麼一句話瞬間戳中了我的心窩,從此之後我就有了這樣的認知。
自那以後,我心甘情願地陪他玩遊戲,再也沒有半點不耐。幼時,我們玩得最多的是角色扮演:他當警察,我當犯人,他用手銬銬著我去“遊街”,或者用玩具槍抵著我的腦袋,陰沉地說“下輩子好好做人”;他當八路軍,我當漢奸,當然我又是備受淩辱的那個,他會將我的雙手捆綁在我的背後,讓我跪在他麵前;他當醫生,我當病人,至於過程,我並不想多說。
總之,他的角色總是前程似錦,無限綻放著光彩,而我的角色都是低微的,且沒什麼尊嚴。
年少無知的我,從未心生不滿,甚至以此為榮,每日都覺得很快樂。因為隻有我一人知道他是有著如此遠大的理想,分享著他的秘密,我是他的人,自然要協助他。
隨著年齡的增長,淩晨開始與我劃清界限,不願意與我接近,也不願意與我玩,按照他的說法就是:“男女授受不親。”
這句話,我在古裝電視劇裏聽過許多次,也大概知道些眉目。我當時聽到淩晨將這句話脫口而出的時候,我鬱悶了一下:“可以前你當法醫,我當屍體的時候,你脫過我衣服……”
淩晨憋紅了臉,別扭地將頭轉了過去:“那時以為你是我家的媳婦兒。”
我媽跟淩家阿姨是初中時就混在一起的好姐妹,小時候老當著我們的麵調笑說給我們定了娃娃親來著,我一直信以為真。稍微懂事點兒,才曉得這些不過是玩笑話。
等我們再長大點,上了初中,這個時候的淩晨更拽,根本不拿正眼看我,甚至是見了麵也假裝不認識。而我總想著可以與他一同回家,逮了他幾次,終於問清楚原因,他將臉挪開:“你的存在,會影響我的氣場。”
“為什麼?”
“你老用那種怪怪的眼神看我,這種眼神讓我感到不舒服。”
淩晨說得沒錯,我確實用怪怪的眼神看他,那種眼神叫做“花癡”,因為我覺得他長得越來越好看了,隻是這個自然是不能讓他知曉,我忙著辯解道:“我那是崇拜你,不行嗎?”
“白癡的崇拜沒意思。”
“……”
淩晨嘴巴特壞,這樣冷言冷語連諷帶刺地跟我說話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我並沒往心裏去。他不讓我粘他,我也聽話,遠遠站著看他就好,可這並不能阻止我的視線朝他粘上去。其實我覺得我媽比淩家阿姨漂亮,可我的長相就比淩晨少了一大截。
不知道是不是他基因突變了。
淩晨長得特別好看,根據我同桌陸森森的原話,“淩晨才是名副其實的校草,他比我們校草更帥!哎,隻是為什麼淩晨不參加校草選拔呢,否則校草非他莫屬。”
我以一種十分了解他的口氣道:“淩晨他才不屑於這種稱謂,他根本懶得拋頭露麵。”
陸森森用兩個拳頭抵住雙頰,露出一副星星眼的樣子道:“一想起他灑脫的樣子,我就覺得他更帥!我跟你說,我見過他跑步,額前的劉海飛揚,步伐輕盈,特別是脫了衣服肆意地往旁邊一甩,特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