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一聽說方嵐還買了肉,既心疼她這個時候還這麼懂事,又生氣她去自己親姑家吃頓飯還要買好肉,覺得是不是下鄉半年侄女和自己生分了。

“你買肉多少錢,大姑給你,不能讓你出這個錢,你的錢要留著。”

方嵐怎麼可能同意“大姑,我有錢。”然後趴在大姑耳邊小聲說道“我下鄉在那邊賺到錢了。”

大姑心裏一緊,手也不自覺加大力氣“你可別胡來。”

方嵐嬉皮笑臉“你別急,等回家了我再和你慢慢說,我這趟回來可是光明正大掙到錢了。”

倆姑侄在路上一直聊著,大姑的手從始至終沒鬆開方嵐,深秋的季節,溫度在十度左右,但倆人都走得微微出了汗。

到大姑家的時候,方嵐發現半年過去大姑家新的房子已經蓋好了,倒是顯得院子有點小了。

大姑一家九口人,第十口人也在大表嫂肚子裏了,再加上自己弟妹,一起分住三間半房子,在這個年代實在太正常了。

大姑帶著她走進去“這房子上個月才蓋好,裏麵隔了一下,外邊隔出了一間小房間,現在你表妹住在那,建強和葛芬也搬進去了,你二表哥和你表弟就住在你大表哥原來的房子裏。”

大姑家原本就有三間房,再加上新蓋的一間,兩位老人家住半間,隔了一半出來當堂屋,大姑和姑父帶著龍鳳胎住一間,二表哥、表弟住一間,大表哥和表嫂住一間,表妹屬於是湊住。

方嵐心裏也知道,家裏的女兒遲早要嫁出去,房間沒有給她準備的,說不定她又把龍鳳胎接走了,表妹馬上就要搬到爸媽房間裏去住,畢竟侄子也快出生了。

裏裏外外沒有一間房是完全屬於她的,都是為了三個兒子以後成家準備的。

要說大姑和姑父不疼女兒那是不可能的,不疼她又怎麼會送她上到高中?又怎麼會為了不讓她下鄉把自己的工作讓給她,要知道,大姑可才四十一歲。

隻能說長期的固化觀念造成的,而且這個年代特殊才是最危險的,對於兒子和女兒的不同安排,不能完全以重男輕女來概括。

方嵐跟著大姑走進院子的時候,姑父和二表哥已經回來了。

姑父也和大姑一樣,第一眼還沒認出來,倒是二表哥,一看到他,三步並做兩走到她麵前“表妹,你從東北回來了?”

緊接著從屋子裏跑出來兩個小小身影,其中一個猛地抱住方嵐的腿“大姐,大姐你來接我們了嗎?你是不是來接我們的?”

而另一個妙妙有點躊躇,半年沒見了,她這才剛滿4歲的腦袋瓜已經有點記不住方嵐的樣子了。

看哥哥抱著方嵐,她知道眼前這個人確實是哥哥每天都要和自己提到的大姐,她想上前去又害怕,於是拉著跟在她們後麵出來的三表哥的手,眼中全是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