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事情顯得得更加蹊蹺起來。
林真這次臨時起意來到香格裏拉,並不是秘密行事。在廈門子公司裏也是知會過大家一聲的。新加坡總部那邊隨即收到了消息,這倒是件很正常的事情。不正常的事情是:盧思聰為什麼來得如此之快呢?
林真的眉頭輕皺,心中揣測道:“莫非?思聰和思明之間,先我一步已經達成了兩個人單獨見麵一敘的意向?恰巧他們約定會麵的地點,也是這裏?”
隻有這樣才能合理解釋盧思聰為什麼趕在林真之前抵達此地。
盧思聰大概根本就不是在得知了林真的去向之後尾隨而來的吧?他本來就正好在來的路上。所以才會先一步到達。
這樣才合理。
林真坐在車裏,沒有起身。隨手撥通了另外一個號碼。這是當地私家偵探社的電話。
這次調查盧思明事件,林真和盧思聰都沒有背著對方私下展開秘密調查,而是選擇了長期和盧氏集團合作的固定業務夥伴。像私家偵探這種職業,誰都用得著的。與盧氏集團長年固定合作的偵探社有好幾家。
吳昌浩就是其中的一個。
“喂!吳胖子嗎?我是林真!”
吳昌浩是個大胖子,不過沒有鄭則仕那麼誇張。大概也就折合等於林子聰那樣一副模樣。林真跟他很熟,直接用吳胖子招呼。
“我是吳胖子!有什麼問題嗎?請講!”
“你現在和李思明在一起嗎?你們現在什麼位置?”
盧思明,那是盧天民遺囑上一廂情願給出的命名。其實盧思明這個姓名在法定的案卷之中並未出現。思明登記戶口時使用了母親李敏的姓氏。身份證上所使用的全名是:“李思明”。並不是“盧思明”。
這是個不大不小的法律BUG。不過,這隻是個小問題,並不足以阻止盧思明獲得盧氏集團龐大的資產。
法律上講究一個核實行為人的真實意思。
盧天民想要落實的真實意思,很容易就可以推定為:他就是要把全部遺產留贈給他和李敏所生的那個孩子。那個孩子的戶籍名字注冊成為盧思明還是李思明,並不帶來法律上的重大爭議。
不過,遺囑上指定的遺產獲贈人,確切地寫著盧思明三個字,這倒也構成了一個延時性的障礙。這正是盧思明一時半會兒無法趕赴新加坡繼承父業的一個麻煩因素。
“我們還在迪慶!我跟思明沒在一起!他還在梅裏雪山上呢。我在山下等他。今晚我們肯定去不了你那邊了。”
電話裏吳胖子的聲音聽上去有些火大。
大概是盧思明任性跋扈,對事先約好的應酬計劃不加尊重,對林真也是極度藐視,所以才會在這麼個節骨眼兒上,跑去攀爬梅裏雪山。好像他是置身於紅塵羈絆之外,我自笑看爾等蠅營狗苟……這樣一副遊離於社會之外的清高範兒。
世人皆醉我獨醒,世人皆俗就我不俗,那樣一種反社會反人類的孤僻DIAO絲德性。
和暴力傾向分子廖遠一樣,盧思明無疑又是一個非典型不正常人類。
李敏生出來的兒子一個個都是奇葩。
林真從電話裏吳胖子流露出來的不耐煩態度裏,聽得出來,吳胖子此刻也很想罵娘——這個盧思明實在討厭,沒素質沒家教,不懂得尊重別人。既不給別人麵子,也不需要別人給他麵子。
遇到這樣的客戶對象,也真夠難為吳胖子的。
林真無可奈何,隻能歎道:“那就算了!我們明天再聯絡吧!吳胖子你也不用生氣,就當是今晚放假好了!”
她原本是想要找吳胖子求證盧思聰有沒有和盧思明先一步取得聯絡,現在看來,此事也不必再問。
反正今晚盧思明單邊失約不會前來見麵,盧思明今晚大概會在梅裏雪山半山頂上的某個旅行者營地裏麵宿營。
這樣一來,林真就有今晚一整晚,再加上明天白天大半天的充裕時間,盡可以慢慢向盧思聰查問詳情。
不需要再找吳胖子套取小道消息。雖然吳胖子和林真的關係最好,畢竟他是和整個盧氏集團合作的關係,讓他背著盧思聰秘密做事兒,始終有點不大好。能不麻煩私家偵探社的事情,也就盡量不去找他們為好。
這時候,盧思聰還不知道盧思明今晚爽約不來,他的伏擊計劃徹底流產。
盧思聰相信盧思明隨時都會登場,這樣絕佳的伏擊機會隻有一次,萬萬不容錯失。當林真流露出想要離開的意向來時,盧思聰心急如焚,不惜一切代價不擇一切手段,也要留住林真,絕不能讓她離開廖記酒店。
一定要讓她住進來。立刻。現在。
可是,用軟辦法進行勸說的話,盧思聰一時卻想不出合適的說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