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令人發指(1 / 2)

事前,盧思聰本人呆在盧氏遠洋集團設在新加坡的總部。林真當時人在廈門。她本來就是廈門出身的中國人。她出於喜愛故鄉的緣故,在那邊發展出來一家規模挺大的盧氏控股子公司。所以盧思聰和林真分別是從不同的兩個方向,飛往麗江機場,然後租車前往香格裏拉。

盧思聰和他的手下後發先至,比林真一行人先一步趕到廖記酒店,並耍出各種黑澀會流_氓手段,迅速攆光了原有的旅客們,又精心設下埋伏。

林真之所以比盧思聰遲到一些,是因為她並不著急趕時間。她的這趟香格裏拉之行,看上去更像是一次充滿懷舊感的故地重遊。一路上她都有點心不在焉,心裏頭密密交織著二十多年來的紛紜回憶和複雜情感。林真腳下的步子,邁得很慢。她在慢慢回味著過往人生中曾有的種種酸甜。

盧思聰和他的手下為了生存而戰,一路上十萬火急。那些雇傭殺手省去了在麗江這邊租用車輛的繁瑣流程。他們直接購買了馬力更加強勁的四驅越野車,驅車直奔目的地。這些嶄新的越野車成群結隊地公然停放在露天停車場上,看上去十分突兀。為了不至於過早引發目標人物的提防和警覺,殺手們自覺將這些車子隱藏到了酒店的背後。

沒想到矯枉過正,空蕩蕩的停車場過於寥落冷清,反而讓林真看出了一些蹊蹺來。

其實,盧思聰並不想殺害林真。他所針對的,主要是盧思明。

但是,這種事情,一旦發動,後續將要產生怎樣的演變,那是盧思聰自己根本無法控製的。

這是出自於安全的考慮。

事後,當血案如期發生之後,盧思聰下一步最主要考慮的問題,就是在這樁刑事案件中完全脫責。要想在事後徹底撇清自己,那麼,在整個行動之中他就不便於與殺手們之間發生任何聯係。

盧思聰完全不考慮在流血事件發動之後,隨時隨地向雇傭殺手們追加下達新的指令。那樣的做法十分愚蠢,很容易在事後被警方抓到證據。

所以盧思聰在這次行動中,打一開始就把自己深深隱藏在幕後深處。派去和殺手集團接觸的人,並不是盧家的人。

盧思聰通過中間人向殺手們輾轉下達的指示非常簡單,那就是:

某年某月某日,當盧思聰、盧思明、林真三個人先後進入某酒店碰頭之後,殺手們需要耐心等到有人從酒店中離開。

這三個人離開的方式會出現幾種不同的可能性:A、倘若林真和盧思明一同離開,果斷將此二人一並予以擊斃。殺不光不給錢。B、倘若盧思明獨自離開,果斷將其擊斃,殺不死不給錢。C、倘若盧思明、盧思聰、林真三個人一起離開,便不用下手,殺手們可以一槍不發直接拿錢走人。

事情進行的中途,不會追加或者修改發布任何新的指令。

這就是盧思聰為人厚道的地方。

事情發展到眼下這一步,他的心中猶自存著善念。

倘若這個世界上還真有孔融讓梨那樣的兄弟情誼,倘若思明、林真跟思聰之間,能夠如願達成一種彼此相親相愛的友好關係。那麼,今天晚上誰也不會死。事後盧思聰會高高興興地陪著大家一起離開,這樣就什麼壞事都不用再幹。

殺手們不幹活也能拿到錢,他們也會為此感到高興的吧。

倘若盧思明獨自離開,那就表示洽談完全失敗。盧思聰屆時肯定會傷心悲憤不已……林真在那種情形下,倘若站到盧思明一邊,丟下思聰不管,和思明一起聯袂離開的話……那就是她自己在作死。

當盧思聰悲憤傷心時,林真倘若留下來站在思聰的一邊,那就隻會觸發盧思明一個人的死亡事件。

盧思聰反複盤算,終於確定了這樣一套無懈可擊的完美殺人方案。

既不會枉殺一個好人,也不會放走一個壞人。

最重要的關鍵就是,盧思聰在整個過程中沒有與雇傭殺手們之間發生任何通訊聯係,甚至和中間人之間,也不做任何聯絡。

當血案爆發過後,當盧思明遇刺身亡之後,內地警方肯定不傻,盧思聰和林真作為盧思明死後最大的受益人,自然會分別受到各種調查。盧思聰在內地的全部手機通話記錄,都可以坦然提供給警方詳查,這樣就能夠有效地撇清自己。

一般來說,涉案人的手機總是會撥打或者接聽過幾個來曆不明的神秘電話。這將成為警方關注的重要線索。

盧思聰在新加坡曾經發生過的通話,則需要巧妙消除掉其中的兩項不良記錄。內地警方在理論上與新加坡方麵,可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的關係,互通情報。可是通常隻用來針對反_恐和販_毒犯罪活動。一個華僑富商的私生子和繼承人,在西部山區遇害,此案尚還不足以驚動國際刑警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