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魏疆域
曹魏的疆域主要在曹操時即大幅發展,至曹丕稱帝建國後定型,約占有整個華北地區。大致上北至山西、河北及遼東,與南匈奴、鮮卑及高句麗相鄰;東至黃海。東南與孫吳對峙於長江淮河一帶及漢江長江一帶,以壽春、襄陽為重鎮;西至甘肅,與河西鮮卑、羌及氐相鄰。西南與蜀漢對峙於秦嶺、河西一帶,以長安為重鎮。在立國後原有87郡及十二州,有:司隸、徐州、青州、豫州、冀州、並州、幽州、兗州、涼州、雍州、荊州、揚州。曹魏於西域設置管轄海頭的西域長史和管轄高昌的戊己校尉。221年孫權稱藩後,曹魏讓孫權領有荊州牧,將荊揚等孫權勢力則定為荊州,曹魏原直轄的荊州北部改稱為郢州。雙方決裂後曹魏複改郢州為荊州。220年至226年,分隴右置秦州,最後並入雍州。滅蜀漢後分益州置梁州,共增加兩州。[2]
蜀漢疆域
蜀漢為劉備所建,他直到赤壁之戰後才在諸葛亮協助下,由荊州南部開始發展。其勢力一度涵蓋荊州、益州及漢中。立國前後與孫吳發生多次戰爭並損失荊州,於諸葛亮南定南中後獲得雲南一帶疆域,至此漸漸穩定。疆域範圍:北方與曹魏對峙於秦嶺,漢中為重鎮;東與孫吳相鄰於三峽,巴西為重鎮;西南至岷江、南中,與羌、氐及南蠻相鄰。蜀漢共有22郡、僅益州一州。於益州下設庲降都督,治味縣,專轄益州南部。
東吳疆域
東吳的疆域在孫策時即擁有大部分的揚州。孫權在赤壁之戰後陸續獲得荊州西部、交州,並在擊敗關羽後獲得整個荊州南部。至孫權稱帝後疆域方穩定下來。孫吳北與曹魏對峙在長江淮河一帶及漢江長江一帶,以建業、江陵為重鎮;西與蜀漢相鄰於三峽,西陵為重鎮;東及南至東海南海,其中最南達現在越南的中部。孫吳原有32郡及三州:荊州、揚州、交州。於226年設置廣州,後並入交州。至264年複設,共增加一州。
曹魏兵製
三國官製、兵製和東漢官製、兵製比較相似。曹魏的中央軍,分中軍和外軍。“‘中軍’是對‘外軍’而來的,中外軍的區別形成於漢建安時代(196-220),到黃初年間(220-226)都督製成立,中外軍的區分及中外軍的名稱也就正式成立。建安以前,曹操集團隻是割據的群雄之一。曹操迎獻帝都許,挾天子以令諸侯,尤其是在官渡之戰打敗袁紹取得冀、並、青諸州以後,他的統治區才漸具國家的規模。這時局麵大了,再不能象過去一東漢
樣,帶領一支軍隊到處征戰,因之便產生了留屯的辦法。平定一個地方,留部分軍隊駐防,並由一人任統帥統攝轄區內諸軍。這種留屯製,實即魏晉以下盛行的軍事上分區的都督諸軍製的濫觴。這種情形,發生於曹操打敗袁紹占有冀、並諸州之後,到赤壁戰後,三國鼎峙的局麵形成,便漸漸固定為一種製度,而且發展為後來的都督製。國家的軍隊既在事實上分了內外,內外的名稱自然也跟著形成,留屯在外的將軍及都督所領的兵,就稱為外軍;中央直轄的軍隊,就稱為中軍。”《曆代兵製》敘述了魏中軍的發展:“初,曹公自置武衛營於相府,以領軍主之。及文帝增置中營,於是有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武衛營是曹魏集團最親近的宿衛禁兵,其設置時間,《補三國兵誌》說在建安十三年(208)。那時曹操剛做相國,便在相府自置武衛營。當時漢帝的禁兵為數已不多,且在曹操控製之下,武衛營一成立,有所疏漏。“武衛、中壘二營,以領軍將軍並五校統之”,也是不確的。事實上,曹魏先後置武衛、中壘、中堅、驍騎、遊擊等新五營,歸中領軍統帥;東漢以來北軍的屯騎、步兵、射聲、越騎、長水五營,曹魏時期依然存在,但兵員已少的可憐,五校地位已不如武衛將軍等,已無可能去統帥武衛、中壘等新營。留屯各地的外軍,開始編製很不一致,統帥往往臨時由中央委派和更換。到魏文帝時,情況發生了變化。《曆代兵製》:“黃初三年,特置都督諸州軍事,尋加四征四鎮將軍之號,又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位太尉上。”曹魏的都督諸州軍事,是代表中央分駐各地的軍事長官,所領是不同於州郡兵的中央軍隊。所謂四征四鎮,是指征東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與鎮東將軍、鎮南將軍、鎮西將軍、鎮北將軍等稱號,此外還有所謂四安四平將軍的稱號,這些都不是固定軍職,而是臨時贈封的稱號。從這些稱號也可以知道,那些都督諸州軍事的將軍,是代表中央去行征伐鎮壓之權。中外諸軍即中軍與外軍,“置大將軍都督中外諸軍”,則是以大將軍統帥全國中央軍,大將軍成為曹魏最高軍事統帥。曹魏政權是取代東漢王朝而建立的,開始仍以太尉為最高軍政長官,置大將軍後,太尉最重要的權力被分割,所以陳傅良說大將軍“位太尉上”。綜上所述,曹魏中央軍的係統是:|——中軍-領軍、護軍——諸營將校中央軍-大將軍——||——外軍-都督諸州軍事除中軍與外軍,曹魏還有作為地方兵的州郡兵。東漢光武帝罷兵募士,郡國兵力十分薄弱。到東漢末年,一些州郡守割據稱雄,兵力轉強,多數州郡的軍隊則逐一消滅或兼並。曹操統一北方,大大小小的割據武裝或被消滅,或被收編,北方各州郡往往隻有留屯的中央軍,而沒有地方武裝了。當時丞相主簿司馬朗建議令州郡都建立地方武裝,以“外備四夷,內威不軌”。《曆代兵製》:“自納司馬朗之言,複令州郡典兵,但地方州郡長官的權力卻借此大大膨脹起來。所以《曆代兵製》認為,曹魏政權的“兵權外聚於州牧,內歸於大將軍及太尉”。因此後來有人上疏魏明帝,要求解除緣邊州郡刺史、太守的領兵權,另外派遣大將去鎮守,以免刺史、太守領了兵則“專心軍功,不勤民事”,而不能“獨修務本之業”。曹魏兵製,還有屯田兵值得一提,曹魏的屯田分民屯和兵屯兩種,是漢代官田出租辦法及邊郡屯田的推廣。民屯的管理方式是:由大司農掌管全國的民屯,典農中郎將負責一州郡的民屯,典農都尉負責一縣級單位的民屯,屯司馬負責一生產單位——一屯。每一屯有屯田客五十人。民屯的任務是種植稻、粟、桑、麻,百分之五十至六十的收獲上繳政府。屯田客不服兵役,但實行軍法部勒式管理,應該納入兵製研究的範圍。建安初年開始的屯田,本是為了束縛流民於土地和為政府提供大量租入以充軍需;到魏末晉初,統治者為了世家大族的利益,經常分割屯田,瓜分屯田客,屯田製度遭到毀滅性破壞。兵屯的開始晚於民屯,一般是保持原有的軍事編製,設立在與吳蜀兩國對峙的邊境,讓士兵且佃且守。東吳也;有與曹魏大體相似的兵。名將:曹氏兄弟(曹仁、曹洪)、夏侯兄弟(夏侯惇、夏侯淵)、許褚、張遼、張郃、徐晃、於禁、樂進,其中後五者並稱曹魏五良將。
蜀漢兵製
大致關羽
和魏相同,但又有其特點。蜀漢的中央軍,《曆代兵製》說:“蜀置五軍。其左、右將軍、督、護一人,其中師、監、護、典、參軍各一人,其前師、將軍、監、護、督軍各一人,其後督、將軍、兼一人。其將校略如漢。”五軍即前、後、左、右、中軍。中軍與曹魏一樣同時又是宿衛部隊;前、後、左、右四軍略等於曹魏的外軍。蜀漢中央軍置軍師將軍一至二人,為全國最高軍事統帥。五軍的組織係統不完全一樣,中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都護、領軍、典軍各一人;前、後軍有護軍、監軍、軍師、領軍、典軍各一人;左、右軍有護軍、監軍、都護各一人。據《三國誌·蜀書六》,前、後、左、右軍的統帥分別是前將軍、後將軍、左將軍、右將軍,隻有中軍統帥是護軍;而據王平、劉敏、薑維等傳,前、後、左、右四軍又常以護軍或監軍為各自的統帥。因此,前將軍等官號,究竟是護軍的另稱還是進稱,或者是不同時候的職官,還有待進一步考查。蜀漢的基層軍隊,有許多不同的稱號。張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