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是一個高三學生,成績普通,相貌不普通。鑒於他相貌的影響,有相當數量的女孩同他談過戀愛。絕大部分學生認為在高三談戀愛是件很不明智的事,他們認為升學比戀愛重要,好大學比好女人重要。這是人之常情。
但小明卻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戀愛,而促使小明產生乃至實施這個想法的人就是小芳。顯而易見,小芳是小明很喜歡的女孩。
小明很愛小芳,愛她的一切。小芳那對迷死人不償命的眸子,小芳每一個細微的動作,甚至小芳放屁時那扭扭捏捏的尷尬,都會讓小明為之瘋狂。小明知道他是愛上小芳了。如果小芳願意,他願意為她做牛做馬。但小芳不願意,她希望小明成為一個有前途的動物,她希望小明成為一個詩人。
小明知道小芳對他的要求後很高興,就寫了叫《好》的詩給小芳,詩的內容是:身材高佻,打扮時髦。走一趟校園大道,男人成片的倒,女人成堆的少。小芳看後很滿意,稱這是一首古今交融的事,文風和徐誌摩有得一比。小明大喜萬分,即再做詩一首,名曰《離愁》:你說你將要離開,遠方的我竟不知道。你恨我沒來送你。我發誓真不知道!多麼想陪你一直到老,但這世上畢竟沒後悔藥,隻有隔壁老媽獨自說道。哦!原諒我的一不小心傷害了你,但親愛的,請你相信我愛你!小芳看後感動的一踏糊塗,拉著小明的說要一輩子和他在一起。
但天有不測風雲,若幹天後的一天,小芳向小明提出了分手,而分手的理由竟然是是沒有理由!小明感到無助,他覺得他家的房子都快塌了。他決定出去散散心。他的本意是去一個安靜的地方,但他卻來到了一個喧鬧的城市,原來是他搭錯公共汽車。小明苦笑一聲,說:真是造物弄人呀!然後一個蓬頭垢麵的乞丐出現在小明麵前。
乞丐說:行行好吧,大爺!
小明說:你叫我大爺?
乞丐說:你給我錢,我叫你祖宗都行!
小明說:錢能買到快樂嗎?
乞丐說:你到底給不給錢?
小明說:我隻有五毛錢。給你吧!
乞丐說:窮鬼!然後他用這五毛錢去買兩個饅頭,津津有味的吃了起來。
小明說:饅頭好吃嗎?
乞丐說:好吃!來,給你一個!
小明笑笑,沒有去拿饅頭。
乞丐說:你嫌我贓?你嫌我給你帶來病毒?
小明說:不是。我不餓。
乞丐說:那你親我一下。
小明嚇了一跳,說:我為什麼要親你?你又不是我兒子。
乞丐說:你是我大爺。
小明說:那是你自己叫的,我又沒有強迫你叫。
乞丐說:我不管,你要麼叫我“大爺”,要麼就親我一下。
小明說:可不可以不親你?可不可以不叫你大爺?
乞丐說:不可以!
然後乞丐就被小明踢到了下水道,小明揚長而去。地上還留下半個乞丐啃過的冒著熱氣的饅頭。
小芳親眼目睹整個過程。她是這樣看待這個事的:首先是乞丐向小明要錢,小明給了乞丐五毛錢,然後乞丐用小明給的錢去買了兩個饅頭。小明看頭後提出資源共享,乞丐不從,於是小明就把乞丐踢到了下水道。
小芳認為小明精神出現了問題,她甚至想她如果真的同小明結婚,晚上做那事時她不給小明吃饅頭,小明會不會象踢乞丐那樣踢她。現在她似乎為和小明分手而慶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