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虐戀文裏看見自己(1 / 2)

林牧披上馬甲加了一個推書同好群,群裏到處都是吱哇亂叫的姐妹,褲衩子掉一地,人人有梗,一口一個麥外敷(我老婆)。

都是一群活蹦亂跳的年輕人,群裏盛放著荷爾蒙。

林牧常被她媽罵是個野猴子,在這裏算是找到了家,幾句話帶動氣氛,正式成為女流氓中的一員。

群裏常常有讀書會,大家一起看完一本書以後交流讀後感,順便向其他姐妹安利自己認為的好小說。

林牧總被同齡友人說說話愛裝嫩,到了這一個群體裏,倒是順利得到接納,一群看說話口吻平均年齡應該不超過二十歲的女孩子,愣當林牧是妹妹,詭笑著教育小林小小年紀得懂得循序漸進。

順手推薦了林牧幾本好小說。

林牧實話實說自己27了,沒人信,二十七了的無一不在社會上摸爬滾打過幾年,出來都自認老油條了,誰會和小孩兒混一起看小說。

見不信,林牧也沒說什麼,答應了群裏的“長老”看完小說會給出觀後感。

不過是閑暇時間找個樂子,林牧看書不算挑剔,但寫得好的才能進腦子,有時候甚至會為了一個小短篇寫個幾千字的讀後感,不過大多都當做了睡前催眠讀物。

這麼些讀物中有一本叫做《卷王的春天》的,林牧覺得不錯,這本倒是沒有一上來就大篇幅辣眼,反而文筆樸實精煉,絲絲入扣,看著像是在讀一本夾敘夾議的自傳。

一不小心就熬了點夜,本來還想繼續的,然而這書的走向開始不一般,像是往強·製那掛去了。

林牧開始有點抗拒,她實在難以接受違背生理反應的愛。

如果用暴力和傷痛依舊能換取愛情,那麼世界上真正純淨的愛情將死無葬身的淨地。

林牧於是點了一個追書,放下閱讀器,洗漱熄燈休息,等有時間再看看情況。

結果一不小心就忘了這一茬。

後來再想起,那小說已經更新了不少,更是迅速積累了閱讀量和書評,看起來很受歡迎。

群裏有人問林牧說覺得書怎麼樣,林牧直言文筆不錯,推書的小姑娘滿意地離開,自己喜歡的文字也受到別人稱讚,大概與有榮焉。

於是林牧再次打開閱讀器。

這次就不是推測,這書的走向是確確實實往強·製那一掛去了。

小說是按照時間順序展開的,中間夾雜了幾段回憶,講的是第一人稱主角讀書時期與現在愛人相遇的前因後果。

但就是這一段,著實惡心到了很多人,評論區罵聲一片。

【小王你睜開眼好不好,看看你眼前的是人是狗行不行】

【***我**做夢都沒想到,本以為是個霸總男朋友,沒想到是個強·奸勞改犯,重金求一雙沒看過的眼睛】

【強*囚禁*暴力,就這樣小王你還能愛死愛活,你是真不挑啊】

【小王你是不是被PUA了,是你就眨眨眼】

小王就是書中第一人稱主角,評論區之所以一片叫罵聲,是因為書中敘述了小王在認識他男友之前的經曆,以及他是如何和他男友拉上關係的。

原來,小王一開始並不喜歡他現在的男友小卷,這並不稀奇,情之一事往往不是偶然發生,它總是需要培養,問題出在那時的小王一直在拒絕。

一個十六七的男高中生,被剛剛從監牢裏放歸社會的小混混纏上,男高中生從來都在抗拒掙紮,小混混卻帶著手下人馬強迫他退學離開學校,讓他斬斷一切人際關係,最後將他囚禁在家裏,成為自己的專屬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