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工作是兩個不同的類別,我屬於後勤類是會務,而他是銷售。店裏的銷售們每天會在7點就從店裏集合出發,去公園搜尋顧客,美其名曰:收單。
其實就是去公園找一些優質顧客,引導他們來我們店裏參加活動,從而一步步信任銷售,然後購買店裏的一些保健產品。
我們正常的上班時間是8點到12點,他們因為出來的早,也會在10點半快11點的時候就下班。
銷售們上午的工作是收單,下午就是去給這些上午收到的顧客送店裏的免費商品。一般一上午也就能收個三五個顧客,下午跑完差不多也就快下班了。
銷售們下班後還會開一個多小時的會,就是安排第二天的工作,其實完全沒必要開那麼久,三兩句話的事兒,非要磨嘰磨嘰。
一開始我們也是各忙各的,互不打擾。但是不知道什麼時候起,慢慢就熟悉起來了。
怎麼熟悉的呢?其實姑且可以分以下三步:一是幫個小忙,二是送個小禮,三是約個小會。
這麼說其實有一些誇張的,誇張在約個小會也就是晚飯後一起去公園溜達一圈,鍛煉身體,消消食兒。
那天正好店裏搞活動,每名員工都要穿圍裙。圍裙後麵有係帶,他們都是自己係起來的,但是陳柏星不是,他走到我麵前,很自然的跟我說:“你幫我係一下。”
其實很平常的一件事情,但是店裏其他員工離他很近,他沒讓他們幫忙,他直接走到我麵前,讓我幫他。當時心裏就生出一種說不出的感覺來。
第二次的幫忙是他幫我。其實我覺得是沒有必要的,但是確實也是很讓人感動的。因為那天他就像是孫悟空踩著七色的雲彩一個跟頭,而他騎著電瓶車從城市的最西到最東大概一個多小時,隻為來車站接我回去。
那天他下午給顧客送完免費的商品,本來他跟店長是一起出來的,店長的腳還在之前傷到了,但是他跟店長說他還有客戶要去送商品,就讓店長自己坐地鐵回店裏了。而後他就騎著車來接我。
我記得那天很冷,初秋的天氣,我坐在他身後,抓著車子的扶手。
我問他:“你冷嗎?”
他平靜的說:“不冷。”
我壞笑,“我正想著,如果你冷的話就抱著你點,看來是不用了。”
其實我是開玩笑的。因為當時我們也就認識沒兩個月,不是很熟悉的。
那天他將我送回宿舍,又匆匆返回店裏開會,一直開到很晚。
送個小禮其實沒啥好說的,他會偶爾給我帶個早飯,我作為回禮也會給他做一個超大的三明治,沒錯,我專門學習的,隻為給他做早飯。
我最想說的是第三個,說實在的,不算約會。就是晚上吃完飯,去公園遛彎兒。因為是夏天嘛,晚上八點左右的天還不是很晚。
有一天他突然微信問我:“吃完飯了嗎?”
我秒回“吃完了。”
他又說:“要一起出去遛彎兒嗎?”
我果斷同意“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