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一年,我出生在宜賓縣,一個貧窮落後的小山村,三歲前我沒有記憶了,三歲後我差不多能記得很多事了。
三歲那年冬天穿著一件不知道,經過多少個人穿過,然後不要了的破棉衣在房子的街沿上,幸福地來回走著。一個圓圓的小矮人,破棉衣也是很珍貴的。
70年代還是大集體時候,有很大部分人還很窮的,隻有那種當官的、成分好的在那個年代才是吃穿不愁。
還有一部分的人,吃好喝好後不幹正事,常常專橫跋扈地欺負那些,在他們眼裏看起來成分不好,弱勢群體的人,當然我和我養母一家也是弱勢群體的。養母婆家娘家都是成分不好的人群。
因為我父母病死了,【我的養母】一個瘦弱中等身材,隱隱透出端莊優雅氣質、成分不好、但是“好心”女人撿到她們家的。那時候覺得新家房子很寬大。
有三個大人他們是母子,一個五個月大的小孫女,這個小孫女的母親也死了,她父親跟她爺爺,都被發配到邊疆去坐牢去了。他們家是地主成分,當然是常常被欺負的對象了,後來我就天天帶這個小孩了。當然力所能及的家務活也是我要幹的了。
一晃到新家的第二年四月份,我們那個地方屬於矮丘陵地帶溫度比較高。
正是一年之中最忙的時候,土裏要種花生、玉米、紅薯,土裏的活就是上了年紀的,男人和成分好的女人做。因為土裏做活要比田裏的活輕鬆很多,田裏插秧的,是青壯年和成分不好的女人做。
田,是關水田,關水田就是那種常年都是滿滿的水,從來就沒有幹枯過的田,田裏的泥超軟,踩上去直接往下沉,一點都不能沉重的那種泥。一般個子的人下到田裏,都會淹完整個大腿,小孩掉下去直接會淹死的。不能幹活的小孩就大的帶小的。
但是田的麵積也寬,也是要載好久的,我們家門口就載了好幾天了,都還有很多沒有載的空田。
有一天我做好了飯,就用一個小背簍,背著養母的小孫女,去看房子門口的大人們插秧,剛剛到田邊,不知道踩到什麼擱腳的東西摔了一跤。
那時候因為農村很多人都是光腳,要條件好的,才能有錢做那種,手工製作的千層底布鞋。
當我們兩個小孩同時掉田裏,有一個養母家的親戚,隻把養母家的小孫女,抱起來送回家去換衣服了,而留在水田裏掙紮的我卻引來了一片笑聲。
最後還是養母,在比較遠的一塊田裏,跑過來把我拉起來的。
大集體幹活是一片一片的做完了,才又換下一片地幹活,所以我養母才能來救我,從此後我再不去看熱鬧,我知道熱鬧的後麵是多麼冷血的人群。
每天在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比如做飯,用一間很大的屋子來做廚房。灶台可以放兩個直徑有三尺長的大鍋,用這樣的大鍋當然灶也不小。
那時候沒有電、沒有煤炭、隻有收了莊稼的糧食杆,一點點樹丫枝來做燃料,雖然這些燃料很不耐燒,卻很珍貴的,因為太少了。
小丘陵地帶沒有什麼山,沒有山就沒有樹木,當然就是大片大片的肥田沃土了,也就人口眾多,然後就成了人多地少,尷尬境地“美其名曰,好地方”。
唉。我們家周邊的鄰鎮,鄰隊的山高一點,不會缺柴火。
我們那裏方圓幾十公裏還沒有河,沒有河就沒有水碼頭,就少一條通向外界的運輸通道,這樣就會經濟閉塞些,隻有一條公路,做交通樞紐,經濟根本一點都發達不起來。
所以叫真窮。而且燒鍋的時候,必須要一個人在灶麵前看著,不能離開,第一,因為不耐燃,一會兒就燃完了,鍋裏煮的東西還沒有熟。第二,是灶台沒有人,怕有火會掉地上,然後把地上的柴,引燃了造成火災。
我既要帶養母小孫女,同時也要做飯的,常常是弄得手忙腳亂的,也為我後期的磨難鍛煉出了韌勁。
因為我很矮,做飯的時候還要踩著,一個小凳子的。
那時候不管煮多、炒少都是一口鍋了操作,一個木頭做的鍋蓋,都有好幾斤重。
哎,那些有父母的小孩,隻有父母在農作社幹活時,才會做家務,父母沒有去農作社幹活,小孩就隻是玩耍了,也是讓我很羨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