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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對這個主意倒一點不反感,他認為作為一個男子漢去學學劍總比學小蠻那種舞好,當時的大唐正值盛世,既尚文也尚武,雖然說李白在文上並沒有什麼起色,但也難說他會不會在武上有所成就——這個人身材高大,正是一塊適合練武的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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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大娘對李白說,練劍不同於練槍、練刀,後者隻有用時才會帶出來,而劍則是隨身攜帶,隻有睡覺時才會解下。因此劍就如同是一種衣物、佩飾,劍客使用劍就應該如同普通人穿衣、吃飯一般的熟練,絲毫也不應該感覺劍的存在。除此之外,上品的劍乃是東海之底的千年玄鐵,經過了陶土爐窖中一冬的火,再經能工巧匠的重錘反複的鍛煉,澆上即使夏日都凍冽入骨的泉水,化成了百層的精鋼。這樣的劍,劍身極軟可以作繞指柔,劍刃極硬可以削鐵如泥,才配得上一劍入群敵的聶政,才配得上長歌永不歸的荊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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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2個人李白都不想做,前者先殺俠累,然後在一群人圍攻下,自己毀臉切腹,後者殺秦政未成,反被斷手細剁,不管成與未成,結果都是一樣的慘。因此當公孫大娘把劍拿出來指著他的鼻子問:你配還是不配?,他就想老老實實的回答不配,但又怕這種回答會帶來什麼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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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孫大娘又說,劍有尖,但不如槍狠,劍有刃,但不如刀猛,用不來劍的別說拿它砍人,隻能割到自己了。因此學劍的人就必須冷酷犀利,才能補其狠、充其猛、再用其神,所以她對待李白一定要狠、一定要冷,才算對得起朋友的托付,才算傳授李白真正的劍道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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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聽到了這話,就突然感覺到自己全身像個體操運動員般的柔軟,很適合去跳謝小蠻的舞蹈,但這種領悟來得有點晚,小蠻早就笑著跑掉了。當然,在教坊司裏公孫大娘首先是個舞者,說到底也就是融劍器入舞的藝人,但她本人把舞蹈遺忘了,一心一意的試圖培養出個劍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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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可以總結為因為李白不小心窺視到了謝小蠻的另一麵,因此而導致她惱羞成怒,死活要借公孫大娘的手來給他點顏色看看,而李白則對這種種際遇尚且處於懵懂的狀態。在他成長的極北之地,周遭盡是慷慨豪歌的遊牧民族,有的擅射,有點擅馬戰,李白當然多多少少也曾學過一點,況且他們家族還是以擅射聞名於塞北。如果不學就完全無事可作,除非去放羊,但他們家規裏禁止李氏後人牧羊,為什麼會有這樣怪僻的家規,這點誰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