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鬧夠了沒有,你還嫌事情鬧得不夠大嗎?”
男人的咆哮聲響徹整個樓,還好這棟樓的住戶不是很多,但是街坊鄰居都認識。
“我胡鬧?北明旭,你自己想想你做了什麼!”
賀苾黎不是第一次抓住北明旭出軌了,雖然說他們是契約夫妻——北明旭為了躲避家裏的安排結的婚,選擇了無父無母的賀苾黎。但是在外麵樣子起碼要做一做,賀苾黎做到了,而北明旭在外麵對別的女生摟摟抱抱,經常忽視賀苾黎,賀苾黎的閨蜜不止一次勸他們離婚了,可是北明旭不答應。
“我們的契約可是雙方都同意才可以離婚,隻要我不同意,你就別想離開我。”北明旭就是個瘋子,這種契約法律是不會同意的,可是因為賀苾黎一次次的退讓和她的軟弱,到現在都沒有打官司離婚。
“行吧,我搬出去了,你玩的再花我也不管你了。”說完,賀苾黎就去收拾行李,準備搬出去。
“你要去哪?”
“不關你的事,我們隻是契約情侶。”說罷,抬著行李箱出門了。北明旭看著離去的賀苾黎,心裏沒有任何波瀾,因為他覺得她沒有依靠,轉頭就給別的女人打電話了。
北明旭是對的,賀苾黎隻有一個閨蜜—賀茗茗,他們小時候一個村的,賀苾黎因為父母都不願意扶養他,被丟給鄉下的姥姥照顧,去年外婆去世了,現在她無依無靠,手裏僅存幾千還是她省吃儉用下來的,自從結婚以後她就投身於家庭中,因為北明旭的母親是這樣要求的,當初北明旭的母親覺得這個丫頭容易拿捏、毫無背景、容易控製,才同意他們結婚的,給賀苾黎姥姥治病的錢就當是彩禮了,但是最後還是病逝了。自從賀苾黎辭去工作,北明旭的母親就對她百般刁難,做著傭人保姆的活,北明旭給的生活費也全用在生活中了。
因為寄住在閨蜜家一定會被找到,賀苾黎選擇去最便宜的旅館度過,明日還要去產檢。
自從結婚以後,北明旭的母親一直催著二人要孩子,但是北明旭不願意,賀苾黎卻被罵成不會下蛋的母雞,這個孩子還是因為北明旭喝醉了種下的種,賀苾黎現在當然不會告訴北明旭她懷孕的消息,因為這樣更沒有辦法離婚。
賀苾黎在旅館還在不停想著曾經的事情,她發現麻繩浸在細處斷,命運喜歡捉弄苦命的人,可能就是她的命不好吧,如果孩子出生會不會影響孩子,沒有經濟,沒有能力去撫養也是個問題,但她絕不會讓渣男來撫養孩子。可是閨蜜有未婚夫了,不方便打擾,沒有人能收留她,而且產期那麼久也不方便賺錢,她越想越難受,直接抱頭痛哭了起來,她的人生是不幸的,她的婚姻是錯誤的,就連她的孩子也是個錯,難道她真的生來就是錯誤嗎?
不,隻是她的父母不負責任造成的,現在她的父母並不認她,因為她是個“賠錢貨”,自從十歲起,父母就徹底斷絕來往,時至今日都沒來看過她一眼,她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她的父母,也不知道她父母現在願不願意接受她,希望很小吧,畢竟十幾年了都不曾來看過她,賀苾黎失望極了吧,畢竟最後微弱的希望也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