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甜甜沒穿書前,她的確人如其名,成長在一個溫馨的家裏,有疼愛她的父母,可愛的弟弟,名校大學,畢業後直接考了公務員,有了鐵飯碗的工作,工資穩定,除了從小到大沒遇到心動的異性外,一切都未來可期。
一場大雨,在她開往回家的路上,莫甜甜遇到了山體滑坡,整個人連人帶車被埋在的泥石流裏。
然後,穿成了莫家幾個月大的小女兒,直到高中的一場車禍,讓她覺醒了上輩子的記憶。
回想起自己這個從小到大的身體或者說是失憶的自己所做的事。
莫甜甜汗顏扶額,隻感歎自己真是個遵循家族宗旨的好孩子。
莫家對後輩的教導就是:自信,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自己喜歡的東西,自己努力去爭取!
所以在莫甜甜小朋友上幼兒園時,看到了個同班有個可愛的白白嫩嫩的小男孩時,覺得這是她三歲那麼大見過所有孩子裏最好看的小男孩了。
於是莫甜甜第一次產生了喜歡的人或者物。
然後想到莫家家規:自信,嗯……還有……嗯…要去爭取!
於是莫甜甜小朋友,開始了她追求之路,小小的腦袋瓜裏認為,自己喜歡的東西要分享給自己喜歡的人,於是每天帶自己喜歡的小蛋糕和甜牛奶給小男孩,還把她最喜歡的芭比娃娃和裙子帶去給那個可愛的小男孩。
可是,不管她送什麼給那個小男孩,雖然他都收下了,但是小男孩還是一臉冷漠臭臭的模樣。
比較神奇的是,不管她送什麼東西給小男孩,到最後放學時都會在她書包出現,偶爾還會出現媽媽不給她多吃的巧克力!
於是,還陷在阿拉丁神燈的莫甜甜小朋友覺得,肯定是她對小男孩的堅持和真誠感動了她的上天,所以她的書包變質了,變成了像阿拉丁神燈一樣的存在。- ̗̀(๑ᵔ⌔ᵔ๑)
於是,她每天更加積極的給小男孩送早餐,送玩具,還把自己很喜歡的發夾也送給了他。
最後,在她堅持不解的努力下,第一年,可愛的他終於和她說話了,雖然是因為升了中班後,他們換了班級,他坐在靠窗一邊,她坐外麵,所以他每天對她說的一句話就是:讓開,我要出去。
即使這樣,莫甜甜也覺得這是一種進步!更加鼓舞了她的士氣!
又持續了一年,快放暑假的前一天,她第一次鼓起勇氣去牽小男孩的手,然後,開學後他就轉學了!!!
後來把自己的事說是幫朋友問的,問自家的三個哥哥,哥哥們說是因為那個小男孩討厭她朋友,所以才不來幼兒園了!!
她朋友就是她,那……小男孩討厭她朋友,不就是小男孩討厭她嗎?!!
得知真相的她,悶悶不樂的過完了幼兒園大班一年,順利畢業,升了小學一年級。
然後,在她二年級時,因為忘了寫作業,第一次被班長叫住,一個轉身,被後麵突然出現的班長嚇得小心髒撲通撲通的跳,於是每次看到班長,她都緊張,手心出汗,心跳加速。
放學後,她回家想問問哥哥們是什麼原因,然後看到莫母正擰著她大哥的耳朵,教訓他不要早戀。
然後她那正處於叛逆期的大哥,大聲說道。
“我就是喜歡她,我看到她心髒就撲通撲通的跳!”
莫母拿起雞毛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