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皇權巔峰下(1 / 1)

到了明朝,士大夫的政治地位又下降了,從給皇帝打工的員工,變成伺候皇帝的仆役了。

明初的士大夫既沒有魏晉時的權勢,也沒有隋唐時的莊園,更沒有兩宋時的尊貴,隻能做一隻聽話的哈巴狗。

一旦官員犯錯誤,挨打受刑是日常享受,充軍做苦工是皇帝開恩,喪身破家是逃脫不了的宿命。

官場如同刑場,沒有大官和小官之分,隻有大刑與小刑的差別。

偶爾有被皇帝看重的特務頭子,一時風光無限,但是在朱元璋心目中,甚至在口頭上,隻把這些人當作是咬人的惡犬。

之所以皇權到了朱元璋這裏變得登峰造極,其背後的原因便是約束皇權的機製失靈了。

隋唐以來的三省製度,中書省掌決策之權,門下省掌封駁之權,尚書省掌執行之權,將國家政權分作三部分。

三省製度使得各部門分而治之,相互鉗製,從而在形式上避免了權臣出現,也防止皇帝濫用權力。

在三省之下執行政務的六部,地位很低。凡是政務推行,名義上由三省的宰相負責。一旦出事,或降職,或免官,或賜死。

如此,皇帝對國事不但不是直接負責人,而且也不負有任何的法律責任。例如,有天災人禍這樣的大事,皇帝頂多下一道罪己詔,不痛不癢的。

究其本質,三省製度的建立正是為了使皇帝遠離朝廷政務,不負行政責任,成為江山社稷的吉祥物,有些像西方的君主立憲製。

到了元朝,三省合為一省。到了明朝,更是直截了當,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朱元璋殺掉胡惟庸之後,廢除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六部。

在這樣的政治製度下,皇帝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將皇權與相權合二為一。再加上軍權、立法權、司法權,以及超越法律的聖旨,使得天下大權盡在朱元璋手中。

此外,在明朝之前,守法在理論上是皇帝的美德,不論是成文法典,還是習俗相沿的傳統。

為了維持一個政治集團的共同利益,為了維持皇家超越世俗的社會地位,守法是皇帝治理國家時最好最有利的統治方法。

皇帝的地位雖高,權力雖大,但是不應當以個人喜好作為執政的導向,不應當以個人感情來毀法、壞法。

即使有特殊情形,也必須先經過法律的製裁,然後再經過皇帝的特權來補救。皇帝特權不應超然於國法之上。

著名的例子有漢文帝時期的幸臣鄧通,其在朝堂上不守禮節,導致丞相申屠嘉大發脾氣,說是朝廷禮節被破壞了。

下朝之後,申屠嘉下令傳鄧通審問,拒傳就立刻處死。鄧通慌了,向皇帝求救,但是漢文帝尊重朝廷禮節,照樣讓鄧通去麵見丞相。

鄧通隻好負荊請罪,去冠光腳,在申屠嘉麵前下跪請罪。申屠嘉怒斥:“小臣戲殿上,大不敬!”

之後,申屠嘉令長史將鄧通拖出去斬了。鄧通嚇尿了,磕頭求饒,額頭都磕出血來了。

漢文帝見狀,這才派人向申屠嘉說情,給鄧通開罪。申屠嘉這才給了皇帝的麵子,放了鄧通一馬。

鄧通如獲重釋,哭著對漢文帝說,丞相差點就把我給殺了。麵對此情此景,漢文帝也很無奈。

申屠嘉是列侯,是開國功臣,代表重臣集團執行法紀,而重臣集團與皇家休戚相關,利害與共,漢文帝也必須尊重丞相的命令。

但是,到了朱元璋時期,一切都變了。放眼整個朝堂,放眼整個大明,放眼整個世界,一個能打的也沒有。

所以,朱元璋為所欲為,想盡一切辦法剪除所有對朱家王朝有威脅的勢力,管你是功臣還是重臣,管你是文官還是武將,通通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