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隨便編寫的一個小短文。
合理中帶著一絲離譜。
《微微火光》
「一」
我是端木小姐家的仆。
“你是我的狗。”
端木小姐如是說,她總是這麼警醒我。
我也再不配成其他了。
「二」
紅蠟,端木小姐賜給我的名。我想,這又是另一番警醒吧。
我出神地想,連身上打來的板子都忽略了。
「三」
端木小姐是當今尊貴的郡主,不過她總要我喚她小姐。
我沒問過,不敢問也不配問。
「四」
我生的還算不錯,眼睛與端木小姐如出一轍。
因著我是端木小姐母親塞來的仆,或許還有幾分眼睛的緣由,端木小姐總賞我板子。
「五」
我隻敢在這兒稱“我”,這兒是我的墓。
是了,墓還不算真的墓。沒有棺材,沒有墓碑,更沒有姓名。這還是我早早準備好的墓。
「六」
端木小姐最近要嫁人了。
端木小姐最近賜的板子越發多了。
“疼麼。”端木小姐在一旁問。
“奴願受。”我未正麵回答。
「七」
我並非沒有野心。
將目光放在了端木小姐的這位夫君上,一個俊美無濤的人。
但他保持有禮,惟剩冷漠與清離的話語縈繞在我耳畔。
他甚至看都沒看我一眼。
那晚,我第一次打扮,也在眼睛上用了最大的功夫。
多平常的悲劇。
可在那之前的過去,沒有人拒絕。
「八」
端木小姐什麼都沒說,手下的棍子狠完後,果斷把我賜給野狗了。
那也是她第一次親自動手。
「九」
之後我莫名穿越到了現代,能融入後第一時間查他的曆史,看到了連罵聲都不配擁有的我。
我是他品行修築基礎裏萬千中的一個。
「十」
端木小姐雖有三寸金蓮,可她終究尊貴,風光無限。
端木小姐是所有女子中最特殊的那個,因為她淩駕於男子的運籌帷幄,我是最不起眼的例子。
「十一」
真是的,就算是最不起眼的例子或基礎裏萬千中的一個,他們也不讓我好過啊。
或許,或許,我突然想,我的命運就是佛桌邊燃燒的紅蠟,火焰向上,淚流向下。
「十二」
(不,不配是紅蠟,隻是土燭,消逝於墨色中的,微微火光)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