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皓雲第二天早上起來的時候,淩霄已經起來了,正在外麵跑步。
他洗漱完出來的時候,就看見正在繞著白雲峰跑的淩霄:不愧是他徒弟,居然比他都勤快,不用自己催都知道鍛煉。
犍康蹦出來發布任務【請宿主在今天內,ruarua淩霄的狐狸耳朵和尾巴,獎勵十個小時的生命值。】
丁皓雲:這個任務他喜歡,剛好可以看一下淩霄本體好不好看,要是不好看的話,就不要了。
算了就算不好看,那就不準在他的麵前變成狐狸的樣子。
【請宿主給淩霄做早飯,獎勵二十個小時的生命值。】
丁皓雲覺得這個任務簡直就是白送,他來到廚房看了看,最後熬了點雞絲粥。
炒了三個菜,烙了幾張餅。
他將飯菜端上桌,對著淩霄道“去洗手吃飯,別跑了。”
淩霄“好的師尊。”
淩霄美滋滋的吃著飯菜:果然他媳婦對他就是好,都給自己做飯吃。
在吃飯的時候,丁皓雲暗示道“淩霄,你覺得師尊養的毛茸茸好看嗎?”
我這樣說應該夠明顯了吧?希望他能上道一點,不要讓自己親自動手。
淩霄放下筷子,他很想說不好看,但是還是道“好看。”
好看什麼啊,難道是他長得不好看嗎,非要去看那些醜八怪。
丁皓雲“我也這麼覺得,毛茸茸可好摸了。”
快點識相一點,主動的讓我摸你的狐狸毛。
丁皓雲不知道是,因為他這兩句話,淩霄心裏麵的醋壇子都打翻了:明明我比那些所謂的毛茸茸好看多了,他媳婦有他一個毛茸茸就夠了。
現在的淩霄已經將所有毛茸茸的動物,劃分成自己的情敵。
他想了想,覺得還是他媳婦沒有摸摸他的狐狸毛,所以才覺得其他毛茸茸可愛。
所以他打算等到吃完飯後,就讓丁皓雲默默自己的耳朵和尾巴,這樣的話丁皓雲就會隻喜歡他一個毛茸茸。
他這麼想的也是這麼幹的。
吃過飯後,丁皓雲正躺在躺椅上消食,就感到有個毛茸茸的東西搭在了自己的手上。
他睜開眼睛,就看金淩霄小臉紅撲撲的,腦袋上冒出了兩個狐狸耳朵。
身後也露出了九條毛茸茸的狐狸尾巴。
然後他就聽見淩霄小聲道“師尊可以默默的我的尾巴和耳朵嗎?”
丁皓雲看著淩霄這個樣子,感覺自己快被可愛死了。
他覺得他不能笑的太變態,他矜持的將淩霄抱進懷裏麵,摸了摸他的耳朵。
耳朵一動一動的很可愛。
在摸了摸淩霄的尾巴,其實說實話淩霄因為吃的不好,身上的毛發不是很好摸。
丁皓雲覺得養養的話肯定就變好了。
淩霄“師尊,以後可以隻摸我嗎?師尊不要摸其他的毛茸茸了好不好。”
說著還拽著丁皓雲的袖子晃了晃。
那個樣子要多可愛有多可愛。
雖然丁皓雲很想同意,但是現在同意的話有點早,自己不能因為一棵樹,就失去了整片叢林。